股东纠纷到底谁有理?
详细描述(遇到的问题、发生经过、想要得到怎样的帮助):
甲乙丙3个朋友每人出资30万,共90万,为了共同开办一家饭店,成立了一家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租了三层600平方的房子,首次租期5年,投资装修并配备相应设备后开始经营了。前两年3个人共同管理,三个人都有不同的意见,经营中矛盾不断 ,饭店始终不能盈利,继续下去亏损越来越严重。等到第三年,离首次租期结束还有2年零8个月零20天的时候,甲为了减少股东之间不同意见的矛盾,能更好的经营这个饭店,减少损失,就提了个建议,把剩余的时间分为三段,1年、1年、8个月零20天,三位股东每人经营其中一段时间,每个股东经营期内的经营权自主,每个人经营期间无论自己盈亏,都要给另2个人每人每月固定分红4000元。 该建议经三股东讨论后得到一致同意,但是谁都不愿意首先承担这个风险去经营第一个时间段,在这种情况下,甲提出可以首先经营第一期,乙也同意经营第二期,就这样三人达成了一致意见,由甲经营第一期,无论赔挣,都给乙丙两个按规定每月固定分红4000元,由乙经营第二期,由丙经营第三期,三人共同签署了经营承包协议书。 第一期甲经营完了一年,给乙丙两个人都按期分红了。第二期由乙干,也给甲和丙每个月都在分红。今年一月份,乙经营了正好5个月,有一家公司想要收购这个店,这家公司出面找到乙商谈,乙也正好不想继续经营了,丙也不想经营第三期,乙丙就和甲商量提出把店卖给这家公司,甲经过考虑后,提出如果乙丙把各自应该给甲的分红都给甲,甲才同意卖店。但是乙丙认为,乙并没有经营完全部第二期时间,丙也一天都没有经营,乙丙不给没有经营的时间的分红。甲不同意,乙丙就决定不理甲的要求,乙丙共同决定和买家签订合同,把店给卖了,共卖了55万元。 到卖店时为止,甲共经营了12个月,给乙丙每人分红12X0.4=4.8万元,乙经营了5个月,给甲丙每人分红5X0.4=2万元,丙没有经营。 上述是产生纠纷的基本情况,我本人是甲乙丙三人之中的一人,为了不影响律师会站在自己的当事人所处的位置去考虑问题,我想先不指明我是其中的哪一个,请律师站在公正的立场上来给我们咨询一下,我会根据律师提供的意见及我自己情况,来决定如何应对这场纠纷。我把甲乙丙三人目前所持的意见和各自理由分述给你: 甲:甲认为自己已经履行了三人共同签订的经营承包协议书中的规定,甲在其经营期,给乙和丙每人分红了12X0.4=4.8万元。而乙没有完成应履行的协议规定,乙只经营了5个月给甲和丙分别分了5X0.4=2万元,丙没有经营,没有履行协议规定的义务。所以,甲有一个要求和一个疑问,甲的要求是:乙要再给甲乙未完成其应该完成的经营期的分红7X0.4=2.8万元,的分红,丙要再给甲丙应该完成的经营期的分红8X0.4=3.2万元。假的疑问是:丙乙这样不顾甲的反对,两人就以少数股份服从多数股份的意见为由,擅自将甲的股份也一并卖掉是否合理,家是否可以找到买房继续持股? 乙:乙认为卖掉本店是乙丙两个人的共同意见,少数股份意见应该服从多数股份意见,因此卖掉本店合理。同时,乙丙两人认为卖店所得按每人1/3进行分配,乙丙不再给甲任何补偿。理由有二,一是,乙没有完成自己的经营期,而丙没有经营,因此不应承担乙丙并没有实际经营的给甲的分红;二是,乙丙两个人共同决定不给甲要求的分红,是多数股意见对少数股意见,因此,甲的要求无效。 丙:丙除了同意乙的意见之外,还提出了另外的理由,就是在甲的经营期,甲使用了乙丙的股份进行经营,给乙丙分红是理所当然,甲自己也可能挣了钱,因此甲并不吃亏,甲的要求是无理要求。对于乙丙一致同意现在就将本店卖掉,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乙丙认为再继续经营下去,不能实现盈利,而且等到乙丙的经营期都满了以后,就卖不上现在的价格了,所以,必须现在卖掉。 请您给三个人的观点做个点评。我想最好能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点评: 1、从法律角度看,甲乙丙各自观点的点评。 2、从通常的情理上看,甲乙丙各自观点的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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