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华律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山东法律咨询 > 聊城法律咨询 > 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推荐咨询

男方结果之前父母给盖的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吗女方有权利分割吗

186 ******** 山东-聊城 2017-09-19 06:52 婚姻家庭

详细描述(遇到的问题、发生经过、想要得到怎样的帮助):

请问一下!男方结果之前父母给盖的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吗!女方有权利分割吗!房子在XX行

报告编号:NO.20170919*****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未到所面谈,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7位律师回答
  • 咨询我

    石陈荣 合伙人律师

    帮助人数:14714

    咨询电话:15966219453

    那必须要确定这个房子当初的时候是许诺给双方的还是单方的,如果是双方的那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当然也得看宅基镇上是谁的名字

    回复于 2017.09.19 21:35

  • 咨询我

    孙玉蕾 合伙人律师

    帮助人数:20071

    咨询电话:15306350923

    根据你的叙述应属于个人财产,女方无权要求分割。

    回复于 2017.09.19 10:41

  • 咨询我

    许仙凤 专职律师

    帮助人数:151914

    咨询电话:18266745836

    你好,属于男方个人财产,女方无权分割。详细咨询,请热线咨询。

    回复于 2017.09.19 10:04

  • 咨询我

    柳连强 专职律师

    帮助人数:18857

    咨询电话:18365801465

    属于男方个人财产,无权利分割。

    回复于 2017.09.19 08:54

  • 咨询我

    邓桂霞 专职律师

    帮助人数:147219

    咨询电话:13969523706

    个人财产

    回复于 2017.09.19 08:41

  • 法律顾问

    帮助人数:3504902

    房产在婚前建造,属于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女方无权分割。

    回复于 2017.09.20 09:43

  •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专职律师

    帮助人数:176848

    财产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要根据你们双方财产的具体信息来确定,一般情况下以下这些财产是个人财产:1. 一方婚前就已经获得的财产;2. 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而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3. 财产是通过遗嘱或赠与合同得到的,而且遗嘱或者合同中确定只归夫妻双方中一方的财产;4.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5. 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而以下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1. 婚后夫妻双方的工资、奖金;2. 婚后一方或者双方生产、经营的收益;3. 知识产权的收益;4.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法律明确规定的除外;5.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般而言,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平均分割,但你们也可以订立财产协议,对财产归属和分割进行约定,后期要分割财产时会按照你们的协议处理。

    回复于 2017.09.19 08:15

  • 继续咨询

    咨询助手

    当前在线

    咨询助手提示访客:
    咨询者对其问题的描述非常详细,不同的律师给出了不同的解答,你可以重点关注其中的差异。 如果你不是太确定,请继续咨询我并更详细描述自身情况,24小时在线。

查看全部回答
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问律师

推荐: 山东律师 聊城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聊城婚姻家庭律师

换一批 相关问答
相关知识
  • 男方出轨女方应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利

    诉讼离婚12/23/2015 09:48:27更新

    很多夫妻之间离婚都是因为第三者的出现,那么要是男方出轨了女方应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利呢?接下来由华律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这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1、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

  • 女方未婚怀孕男方拒绝赔偿时,女方有权利要求男方赔偿吗

    财产侵权03/07/2017 11:37:00更新

    爱情对于年轻的男女来说都是最美好的事情,但是现在有很多的男女在没有考虑未来的情况下,就同居,导致虽然怀孕了,但是没有经济能力去抚养。那么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一些相关的资料和各位朋友一起来了解了解关于女方未婚怀孕男方拒绝赔偿时,女方有权利要求男方赔偿吗。

  • 婚前男方首付写女方名是共同财产吗

    婚前财产06/24/2017 08:57:00更新

    在恋爱的男女对于彼此都会言听计从,双方在结婚之前已经确定了彼此是终生的伴侣了,于是男方就会出钱付首付买房子,这时候房产证上面是写女方的名字。那么,婚前男方首付写女方名是共同财产吗?华律网小编告诉我们要看实际情况。

  • 婚后男方转账给女方算共同财产吗

    婚后共同财产02/20/2022 22:10:51更新

    在婚后取得的财产中除了夫妻共同共有的情形,也有个人财产。关于婚后男方转账给女方算共同财产吗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婚前男方出钱买房写女方名字属于共同财产吗

    婚前财产06/24/2017 11:50:00更新

    正在恋爱的男女愿意为彼此做任何的事情,特别是男方这时候对于女方是言听计从,女方要求男方给自己买房子,房子上面单独写女方的名字也是愿意。那么,婚前男方出钱买房写女方名字属于共同财产吗?华律网小编介绍了相关内容。

  • 婚前男方首付写女方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后共同财产09/06/2022 03:36:47更新

    婚前男方首付,写女方名一般视为男方对女方的赠与,属于女方个人财产,但在婚后用共同财产还贷的,那么即使写的是女方名字,但还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分割的话,一般都是女方获得房子,然后给男方补偿。关于婚前男方首付写女方名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热门律师推荐
3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中标价高于预算价如何处理,法律如何规定

问题分析:关于中标价高于预算价如何处理,法律如何规定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一般都会直接废标重新招标,在《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明确规定,投标报价不能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最高投标价,正常情况下,中标价和招标方在招标文件当中设定的预算价应该是吻合的,过高或过低都不合理。

3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走私固体废物罪要怎样量刑

问题分析:关于走私固体废物罪要怎样量刑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具体而言,关于走私固体废物罪的量刑,实践中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第一,走私固体废物,偷逃应缴税额在50万元以上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纳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处罚。 第二,走私固体废物,偷逃应缴税额在15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三,走私固体废物,偷逃应缴税额在5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二款

3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房租2500违约金是多少

问题分析:关于房租2500违约金是多少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1、如果租赁合同中对违约金有约定,则按约定的违约金比例支付。 如双方在签订合同时,约定房屋租赁合同违约金为一个月的租金,那么一旦违约,出租人就可以要求承租人支付一个月租金同样数额的违约金,作为违约赔偿; 2、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可以请求变更,约定的违约金超过实际损失30%的可认为约定过高,可要求降低。 如房屋租赁费用每月仅为1000元,而约定的违约金数额达到了一万元,那么违约的一方可以请求降低。 3、房屋租赁合同中对违约金没有约定,应按对方违约对你造成的实际损失来计算违约金并退回押金和多余的房费。 总的来说,租赁合同违约金可以自行约定,约定的违约金高于造成损失的30%的,可以请求法院减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四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4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公司与个人之间合法借款的有效性

问题分析:关于公司与个人之间合法借款的有效性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公司与个人之间合法借款的有效性 在自然人与企业之间的借贷关系方面,并非所有情况下的此类交易均可认定为合法有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公民和企业间借贷行为有效性问题的批复》中的明确表述,公民与非金融性质企业之间(以下统称为民间借贷)的款项往来,只需双方在借贷过程中的意愿表达真实明晰,则可视为有效的借贷行为。 ,当存在下列任何一项情境时,上述生效的借贷关系将被判定为无效: 1.企业以借贷掩护非法向员工筹集资金; 2.企业以借贷名义进行非法社会融资活动; 3.企业以借贷名义向一般群众发放无担保的高息贷款; 4.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以及行政法规的行为。 相关的法律依据来源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特别是其中第十四条的规定,该条款详细列出了应被法院裁定为无效的几种民间借贷合同类型,具体内容如下: (一)从金融机构处套取贷款后再转手提供给他人使用的借贷行为; (二)通过向其他盈利性法人机构进行借贷、向本企业内部员工集资,或者是通过向普通大众公开吸纳存款等手段获取资金,然后再次转手提供给他人使用的借贷行为; (三)未依法获得批准、许可,不具备发放贷款法定资质之人以谋求利润为终极目标,向社会不特定人群提供高利贷款的行为; (四)放款人为事先已知或必须知晓贷款用途涉及到违法犯罪行为,但仍继续提供贷款资助的行为; (五)违反了国家现行法律、行政法规所明确禁止实施的行为; (六)背离公序良俗原则的行为。

4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没有买卖合同能提出上诉吗?

问题分析:关于没有买卖合同能提出上诉吗?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双方没有签订书面买卖合同的,一方可以提供送货单、收货单、结算单、发票等主张买卖合同关系,法院通常结合双方之间的交易方式、习惯等其他证据对买卖合同是否成立作出认定,如果法院认定有效,是可以上诉的。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当事人之间没有书面合同,一方以送货单、收货单、结算单、发票等主张存在买卖合同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以及其他相关证据,对买卖合同是否成立作出认定。 对账确认函、债权确认书等函件、凭证没有记载债权人名称,买卖合同当事人一方以此证明存在买卖合同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 《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当事人签订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意向书、备忘录等预约合同,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买卖合同,一方不履行订立买卖合同的义务,对方请求其承担预约合同违约责任或者要求解除预约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4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一致性原则的含义

问题分析:关于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一致性原则的含义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一致性原则的含义 关于土地使用权以及地上建筑物的统一性原则,这是指出在办理土地抵押业务时,土地中的建筑物需要与该地块进行整体抵押,不能够单独分割处理。 ,当土地使用权还没有完全到期之前,若政府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则应对地面建筑物进行相应的补偿措施。 因为建筑物始终依赖于其所在的土地,一旦土地被抵押,建筑物的所有权也应受到同等影响,从而避免出现所有权分裂的风险。

5分钟前
近期帮助 17971 人
你好,上班打瞌睡被打犯法吗?

问题分析:你好

5分钟前
罗海华律师
近期帮助 18583 人
交通事故中次责受伤住院双侧额叶脑挫裂伤无嗅觉功能,广西哪里可以做伤残鉴定

问题分析:你好,你最好去法院指定的伤残鉴定机构

5分钟前
近期帮助 36120 人
土地承包期限内是否可以增加土地面积

问题分析:在土地承包期限内,通常情况下是不能随意增加土地面积的。土地承包合同中会明确规定承包的土地面积,这是具有法律效力的约定。然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如果农民因生产、生活需要,确实要求调整承包土地面积的,可以与承包方进行协商,并需要达成一致意见。此外,调整承包土地面积还需要报农村土地管理部门备案。

  • “回答很详细,也很耐心,以后要是有需要的话,我还会咨询的,非常感谢”

    2020.12.15来自用户评价了

    李永东专职律师
  • “感谢”

    2020.12.15来自用户评价了

    信金国合伙人律师
  • “感谢您的帮助”

    2020.12.15来自用户评价了

    信金国合伙人律师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