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时间: 2006-04-07 15:56:24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丈夫欠下巨额债务,我不知情,他也说不出钱用到哪里去.现在我们已经离婚,债主找不到他,纷纷找到我(我有单位,他没有),要向法院起诉(有几万、十几万、几十万,累计多达一百多万),我根本没有这样的偿还能力,我们也没什么共同财产,房子是婚前他父母购买,名字也是他父母的,离婚时我没分到任何财产,只是约定各自名下的债权、债务由各自享有及其独立承担,与对方无涉.丈夫是经商的,办有一袜厂,营业执照是他的,实际是和他妹妹共同经营,厂也办在他妹妹家里,袜厂从开办到现在共6年时间,期间我从不去过问厂里的事情,厂里的事情都是他和他妹妹在打理.袜厂一直没什么赢利,即使有,也全部用于厂里再投资.我从没要求他要交回家里多少钱,家里也基本上不用他开支.因为我自己收入还可以,且住在我单位里,水电房租全在我工资扣,还有工作餐,所以家里的开支比较省,他用于家庭生活的钱真的很少.而债主说他向他们借钱,都是说用于厂里购买原材料或贷款到期资金周转一下,事实上厂里也根本用不了这么多钱.现在,他的确没钱,为了躲债,人也失踪了,我无从考证他钱的去处(我还有他父母一直问他这些钱用到哪里去了,他始终不说实话),我也无法考证他债务的合法性,我也没有证据能证明他的钱的确没有用于家庭生活,我们之间的约定对第三方又无效,请问,如果债主起诉到法院,我该怎么办?我有责任还吗?如有,我每个月工资要不要被执行?那也一辈子也还不清呀?我该怎么办?我真的很无奈!请帮帮我!能给我一个具体一点的答复吗?我在这里先说谢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