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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律师,法院房产保全办理部门,叫啥?

189 ******** 江苏-扬州 2017-08-21 23:06 房产纠纷

详细描述(遇到的问题、发生经过、想要得到怎样的帮助):

请问律师,法院房产保全办理部门,叫啥?

报告编号:NO.20170821*****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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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郁华僖 主任律师

    帮助人数:728

    如果诉前保全一般是立案庭办理,需要帮忙和我联系

    回复于 2017.08.23 12:32

  • 潘彤

    帮助人数:1592

    属于立案庭的保全组

    回复于 2017.08.22 16:51

  • 成红五

    帮助人数:22505

    自己向法院询问,诉前保全机构,一般是立案庭。

    回复于 2017.08.22 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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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申请财产保全应当具备的条件 1.案件必须具有给付内容,属于给付之诉。 2.在诉前或诉中提出申请。 华律网 3.诉中提出申请的前提是,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诉前提出申请的前提是,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4.诉中申请财产保全的,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诉前申请财产保全的,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二、申请财产保全应该提交的材料 1.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当事人及其基本情况;申请财产保全的具体数额;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方式;申请理由。 2.被申请人的明确地址或住所地,以及被申请人的开户银行及帐号等财产线索。 3.有效的担保手续。 采用现金担保的,应当提供与请求范围价值相当的现金。 采用实物担保的,应当提供与请求范围价值相当的动产或不动产。担保人应提交用作担保的实物的购买发票、产权证等证明该实物所有权的材料。在担保期间,用作担保的实物仍可由担保人继续使用,但担保人必须书面向人民法院保证,在保全期间,对用作担保的实物,不转移、变卖、毁损、丢失,否则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采用保证人担保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担保书、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并应加盖保证人的单位公章。担保书中应明确担保事项和担保金额。

  • 王其回复:
     

    需要法官去外地办理。

  • 万元回复: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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