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首页 > 法律常识 > 劳动工伤 > 劳动争议 > 劳动争议处理 > 工伤争议如何解决

工伤争议如何解决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2-12-30 23241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21230*****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工伤争议如何解决

发生工伤保险方面的争议的处理办法:

根据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处理工伤争议有关问题的复函》(劳办发[1996]28号)规定,

华律网

(1)职工和用人单位对工伤认定问题发生的争议,当事人可向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诉或向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后,因要求进行伤残等级和护理依赖程度鉴定与用人单位发生的争议,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职工对劳动鉴定委员会作出的伤残等级和护理依赖程度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

(四)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

(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4)职工因工伤保险待遇给付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的,属于劳动争议,按照劳动争议处理的有关规定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职工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生工伤保险待遇给付的争议,不属于劳动争议,职工可向上一级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延伸阅读:
内脏工伤算作几级工伤
县一级的劳动鉴定委员会职责范围
工伤鉴定标准
引用法条:
[1]《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四条
[2]《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六条
特邀律师:
肖直清律师 四川成都

肖直清,四川智力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参与了众多民事案件工作至今已有三位数以上,有着丰富的民事案件经验,律师执业后也善于多角度、全方位思考案件,从案件本身出发,灵活运用自身专业法律知识,根据个案特性充分收集证据和准备诉讼思路,切实为当事人解决各类法律问题。秉持“维护好当事人的利益是实现自身的价值”的执业理念,以当事人的利益为出发点,坚持认真对待每一个当事人的委托事项,竭力实现当事人合法权益。擅长办理各类民事诉讼、经济纠纷、婚姻家庭、侵权纠纷案件。详细>>

在线咨询
  • 劳动争议的申诉时效如何算的

    2024-04-181060 人看过

    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为一年。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仲裁时效中止的,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关于劳动争议的申诉时效如何算的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劳动争议纠纷特别推荐律师

    帮助过 2752 人,获好评率 100%

    肖直清,四川智力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参与了众多民事案件工作至今已有三位数以上,有着丰富的民事案件经验,律师执业后也善于多角度、全方位思考案件,从案件本身出发,灵活运用自身专业法律知...

  • 怎样处理劳动争议

    2024-04-181015 人看过

    处理劳动争议的具体方法: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等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关于怎样处理劳动争议 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提起劳动争议诉讼条件有哪些

    2024-04-181484 人看过

    提起劳动争议诉讼条件:经过劳动仲裁程序;起诉人必须是劳动争议的一方当事人;必须有明确的被告;必须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时效期限内提起诉讼;提起诉讼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其他。关于提起劳动争议诉讼条件有哪些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外卖骑手与平台是否构成劳动关系

    2024-04-18116 人看过

    外卖骑手与平台是否构成劳动关系?外卖骑手与配送公司是否构成劳动关系,不能只看二者签订的合同的名称,而应当结合实际用工关系。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下面由华律网的小编为大家介绍相关的知识。

  • 劳动争议有效的申诉期是多长时间

    2024-04-181063 人看过

    劳动争议的仲裁有效期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劳动者与单位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上述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申请。关于劳动争议有效的申诉期是多长时间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提起劳动争议诉讼条件:经过劳动仲裁程序;起诉人必须是劳动争议的一方当事人;必须有明确的被告;必须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时效期限内提起诉讼;提起诉讼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其他。关于提起劳动争议诉讼条件有哪些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肖直清,四川智力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参与了众多民事案件工...

  • 发生劳动争议一般是不可以直接提起诉讼,因为根据《劳动法》,劳动争议一般是要先经过劳动仲裁,如果对仲裁裁决不服的,才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关于劳动争议是否可以直接起诉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单位罚员工的钱不合法,这种行为属于克扣工资,如果被罚款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责令用人单位责令限期支付克扣的工资,限期不支付的,加付赔偿金。关于单位罚员工的钱合法吗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对劳动争议的仲裁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若对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不服的,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关于劳动争议裁定如何样进行抗诉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 在用人单位中,如果发生了不公平的待遇的话,那么员工可以直接在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局去进行申请劳动仲裁,也可以直接收集证据,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关于劳动争议的管辖地是怎么确定的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劳动争议区分举证责任原则是: 区分举证责任原则是指在劳动争议仲裁程序中,根据案件的不同性质来决定负有举证责任的一方,避免泛泛而论举证责任。关于劳动争议区分举证责任原则是哪些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劳动争议的仲裁有效期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劳动者与单位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上述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申请。关于劳动争议有效的申诉期是多长时间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试用期内被辞退工资当日能结吗?

法律顾问律师18分钟前回复:

关于试用期内被辞退工资当日能结吗?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员工在试用期内被辞退,公司需要立即跟员工结清他的工资,试用期的工资不能低于本岗位最低工资标准,试用期的时间只能约定一次,在试用期员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

劳动争议纠纷特别推荐律师

肖直清,四川智力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参与了众多民事案件工作至今已有三位数以上,有...

劳动者急辞工扣不扣钱2024,法律怎样规定

法律顾问律师20分钟前回复:

根据以上内容,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根据我国的规定,急辞工通常是不需要被扣工资,不过要是提前辞职走人,不符合法律的相关规定,从而给所在用人单位造成了经济损失的,这种情况下单位可以要求做出赔偿。 若是劳动者正常辞职,用人单位克扣工资是违法行为。

离职证明有什么作用

法律顾问律师29分钟前回复:

关于离职证明有什么作用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离职证明的作用: 1、用人单位防止就业人员同时兼任两分以上工作,减少公司秘密泄露的几率或其他特殊需要。 2、新单位担心你和原单位还有未了结的涉及劳动关系方面的事情。 3、离职的时候一定要单位开具离职证明,没有离职证明,就表明你仍然是该单位的员工,社保中心不会受理你的任何请求,无论是主动离职,还是被动离职均需要单位开具离职证明,起码是一份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关系)的通知书。

雇员受到损害雇主是否应当赔偿,有哪些法律规定

法律顾问律师35分钟前回复:

根据以上内容,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雇员受到损害,雇主应当赔偿。 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 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雇员受到损害雇主是否应当赔偿,有哪些法律规定

生育津贴没有领取怎么办

法律顾问律师38分钟前回复:

关于生育津贴没有领取怎么办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问题解答:生育津贴超过一定时限,没有领取,就不能领取了。 生育津贴领取流程:1、怀孕后,携带户口簿、结婚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去单位社保经办人处提交,由经办人帮忙办理生育保险就医登记,确定产检和生小孩的医院。 2、同时办理好准生证;3、生育时将就医登记表带到医院,方便社保局、医院核对后进行结算;4、生完小孩之后,办理好相关证明,然后携带就医登记表、出院小结(盖公章)、结婚证、户口簿、身份证等相关证件,由单位经办人员到社保局申请生育津贴的申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查看更多
查看更多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举报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