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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设立中外合资企业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2-12-26 78443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2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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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企业愿意与中国的上市公司合作,外国投资者与中国的企业合资设立的企业叫做中外合资企业。那么如何设立中外合资企业呢?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如何设立中外合资企业

合营企业办理开业登记,应当在收到审批机关发给的批准证书后,持批准证书、合同、章程、场地使用文件等,依据《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向登记主管机关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登记手续。登记事项主要包括:名称、住所、经营范围、投资总额、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营业期限、分支机构、股东姓名或名称等。合营企业的营业执照签发日期即为该合营企业的成立日期,凭借登记机关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合资企业即可刻制印章、开设银行账号、办理税务和财产登记,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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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合资企业的审批机关。在中国境内设立合营企业,必须经国务院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即商务部审查批准,发给批准证书。但具备以下条件的,国务院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国务院有关部门审批:

(1)投资总额在国务院规定的投资审批权限以内,中国合营者的资金来源已落实的。

(2)不需要国家增拨原材料,不影响燃料、动力、交通运输、外贸出口配额等的全国平衡的。后一类审批机关批准设立的合营企业,应报国务院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即商务部备案。

上就是华律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有关如何设立中外合资企业的知识,如果您还有更多的疑问,可以咨询华律网专业律师,或者直接委托华律网律师帮您摆脱法律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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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1]《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第七条
[2]《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十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五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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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对异地经营的规定有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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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法对异地经营的规定有什么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所谓异地经营就是公司注册地与实际经营地不一致,按照正式的说法,应该是纳税义务的地点与企业注册的地址不在同一县市就算是异地经营了。 根据《公司法》、《公司登记理条例》等法律规定,公司只能有一个住所,如果需要变更住所的,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新住所使用证明; 如果擅自变更则会受到行政处罚。 由此可知,异地经营属于擅自变更登记事项,未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的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十条,公司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 《公司登记管理例》第二十九条,公司变更住所的,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新住所使用证明。 公司变更住所跨公司登记机关辖区的; 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向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受理的,由原公司登记机关将公司登记档案移送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

股权的交易程序具体有哪些法律关系

法律顾问律师36分钟前回复:

关于股权的交易程序具体有哪些法律关系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股权的交易程序具体存在下列法律关系: 1、股权的内部交易程序会存在订立书面转让协议、变更登记、更新股东名册等法律关系; 2、股权的外部交易程序会存公告、召开股东大会、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且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订立书面转让协议、变更登记、更新股东名册等法律关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司董事是否对公司债务有连带责任

法律顾问律师39分钟前回复:

关于公司董事是否对公司债务有连带责任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在一些情况下董事能承担连带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四条规定: 股东抽逃出资,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请求其向公司返还出资本息、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公司债权人请求抽逃出资的股东在抽逃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抽逃出资的股东已经承担上述责任,其他债权人提出相同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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