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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上班时间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2-12-13 53785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2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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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的婚姻必须要领取结婚证,而领取结婚证的地点就是婚姻登记处,那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的上班时间是怎样的呢?下面华律网小编将具体为大家介绍北京市北京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上班时间,及其他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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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上班时间:

1、北京市婚姻登记处

咨询电话:62028454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华严里8号(中华民族园向西300米,福利彩票中心大厦一层)

邮编:100029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2、朝阳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咨询电话:87719802、67785618

负责人电话:87783598

地址:1、朝阳区劲松中街四区405楼甲;2、吉庆里3号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3、海淀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咨询电话:62615167

负责人电话:62633670

地址:海淀区科学院南路31号(双安商场正北面约500米)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4、东城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咨询电话:84012494、84012502

负责人电话:64045693

地址:东城区东四十三条53号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5、西城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咨询电话:66206310

负责人电话:66206313

地址: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20号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6、宣武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咨询电话:63268027

负责人电话:63430665

地址:宣武区广外红莲北里10号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7、崇文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咨询电话:67693239

负责人电话:67174815

地址:崇文区永定门东滨河路17号(玉蜓桥市民广场内)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8、石景山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咨询电话:88928048

负责人电话:68863614

地址:石景山区杨庄西路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9、丰台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咨询电话:63817615、63892457

负责人电话:83820307

地址:丰台区丰台镇幸福街2号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10、通州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咨询电话:60512936

负责人电话:60518691?203

地址:通州区通惠北路14号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11、大兴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咨询电话:69244184

负责人电话:69233665

办公地址:大兴区黄村镇兴政街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12、房山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咨询电话:69370244

负责人电话:69370249

地址:房山区良乡西路10号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13、门头沟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咨询电话:61893269

负责人电话:61893269

地址:门头沟区门头沟路134路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14、昌平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咨询电话:69746042

负责人电话:69716640

地址:昌平区政府街37号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15、顺义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咨询电话:69421230

负责人电话:69460605

地址:顺义区石园北区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16、平谷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咨询电话:69980569

负责人电话:89980682

办公地址:平谷区谷丰路3号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17、密云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咨询电话:69043037

负责人电话:69081107

地址:密云县密溪路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18、延庆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咨询电话:69176837

负责人电话:69141952

办公地址:延庆县延庆南菜园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19、怀柔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咨询电话:69651484

负责人电话:69624425

地址:怀柔区青春路28号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以上便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知识,相信大家通过以上知识都已经有了大致的了解,如果您还遇到什么较为复杂的法律问题,欢迎登陆华律网进行律师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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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死者生前欠下债务,但又无法定继承人,该如何偿还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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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以上内容,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关于死者生前欠下债务,但又无法定继承人,该如何偿还的问题 关于遗产的问题,如果死亡者在去世前曾负债,尽管他们拥有遗产却没有法定继承人,或者即使有人继承,但也没有人接受遗赠的情况下,这部分遗产就变成了无主财产。 这种既无继承人又无受遗赠者的遗产将归属国家。 另外,如若亡者在世时为集体所有制组织的成员之一,那么该遗产则会归其所属的集体组织所有。 当涉及到亡者生前所负的债务时,应该优先从其遗产中获得清偿。 对于享有债权的人士而言,可以尝试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途径,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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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人在中国结婚怎么办理结婚登记的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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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外国人在中国结婚怎么办理结婚登记的手续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专业律师法律分析: 首先,外国人同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登记结婚的,那么双方是需要一起到中国公民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去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其次,在办理结婚登记时,外国人需要的证件: (1)本人护照或其他身份、国籍证; (2)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或外事部门颁发的身份证件,或临时来华的入境、居留证件; (3)经本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关)和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本国公证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最后,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当场登记发给结婚证。 【法律依据】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5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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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以上内容,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1、生母与继父或生父与继母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受继父或继母抚养的继子女尚未成年的情况。 2、生母与继父或生父与继母离婚时,受继父或继母抚养的继子女尚未成年的情况。 3、生父与继母、生母与继父的婚姻关系因离婚或生父母死亡而终止时。 4、继子女经生父母同意被继父或继母收养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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