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首页 > 法律常识 > 劳动工伤 > 劳动争议 > 劳动争议处理 > 劳动争议按照不同标准可划分为哪几种

劳动争议按照不同标准可划分为哪几种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2-12-03 28356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21203*****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劳动争议按照不同的标准,可划分为以下几种:

1.按照劳动争议当事人人数多少的不同,可分为个人劳动争议和集体劳动争议。

个人劳动争议是劳动者个人与用人单位发生的劳动争议;集体劳动争议是指劳动者一方当事人在3人以上,有共同理由的劳动争议。

华律网

2.按照劳动争议的内容,可分为: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因执行国家有关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等。

3.按照当事人国籍的不同,可分为国内劳动争议与涉外劳动争议。国内劳动争议是指中国的用人单位与具有中国国籍的劳动者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涉外劳动争议是指具有涉外因素的劳动争议,包括中国在国(境)外设立的机构与中国派往该机构工作的人员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外商投资企业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

综上所述,就是华律小编关于劳动争议分类的一些理解与整理了,大家可以仔细阅读本文,并结合自己的实际,做出明智的决定与处理。如果你还有什么不懂的地方或者有其他任何法律问题,可来华律网,会有专业的律师为你解答,定能完美解决你的烦恼。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延伸阅读:
劳动争议受理范围
劳动争议案件诉讼一般需举证的内容
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时效期间是多久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特邀律师:
肖直清律师 四川成都

肖直清,四川智力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参与了众多民事案件工作至今已有三位数以上,有着丰富的民事案件经验,律师执业后也善于多角度、全方位思考案件,从案件本身出发,灵活运用自身专业法律知识,根据个案特性充分收集证据和准备诉讼思路,切实为当事人解决各类法律问题。秉持“维护好当事人的利益是实现自身的价值”的执业理念,以当事人的利益为出发点,坚持认真对待每一个当事人的委托事项,竭力实现当事人合法权益。擅长办理各类民事诉讼、经济纠纷、婚姻家庭、侵权纠纷案件。详细>>

在线咨询
  • 新劳动合同法下哪些情况才算合法辞退员工

    2024-04-1258202 人看过

    辞退员工,不论对企业还是对员工,都是一个沉重的话题。然而辞退员工,对于大多数企业来说,又是不得不面对的现实。那么,在劳动合同法中哪些情形用人单位可以合法辞退劳动者呢,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文章为您解答,欢迎阅读了解。新劳动合同法下哪些情况才算

  • 劳动争议纠纷特别推荐律师

    帮助过 2666 人,获好评率 85%

    肖直清,四川智力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参与了众多民事案件工作至今已有三位数以上,有着丰富的民事案件经验,律师执业后也善于多角度、全方位思考案件,从案件本身出发,灵活运用自身专业法律知...

  • 劳动争议处理机关是如何处理因养老保险而引起的劳动纠纷

    2024-04-0829655 人看过

    劳动争议处理机关是如何处理养老保险而引起的劳动纠纷?接下来,让华律网小编带大家详细看看吧。

  • 在劳动纠纷中举证责任怎么规定的

    2024-04-0829414 人看过

    在劳动纠纷中举证责任怎么规定的?华律网小编在下文就为大家带来问题的解答,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 劳动争议案件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到法院起诉,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2024-04-0830945 人看过

    劳动争议案件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到法院起诉?需要准备什么材料?法律方面是如何进行规定的?我们需要注意些什么?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 北京市劳动合同书示范文本(2008版)北京公司法律顾问律师

    2024-04-0832712 人看过

    华律网小编北京市劳动合同书示范文本(2008版)北京公司法律顾问律师 (固定期限)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监制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

  • 提起劳动争议诉讼条件:经过劳动仲裁程序;起诉人必须是劳动争议的一方当事人;必须有明确的被告;必须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时效期限内提起诉讼;提起诉讼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其他。关于提起劳动争议诉讼条件有哪些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肖直清,四川智力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参与了众多民事案件工...

  • 发生劳动争议一般是不可以直接提起诉讼,因为根据《劳动法》,劳动争议一般是要先经过劳动仲裁,如果对仲裁裁决不服的,才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关于劳动争议是否可以直接起诉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单位罚员工的钱不合法,这种行为属于克扣工资,如果被罚款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责令用人单位责令限期支付克扣的工资,限期不支付的,加付赔偿金。关于单位罚员工的钱合法吗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对劳动争议的仲裁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若对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不服的,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关于劳动争议裁定如何样进行抗诉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 在用人单位中,如果发生了不公平的待遇的话,那么员工可以直接在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局去进行申请劳动仲裁,也可以直接收集证据,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关于劳动争议的管辖地是怎么确定的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劳动争议区分举证责任原则是: 区分举证责任原则是指在劳动争议仲裁程序中,根据案件的不同性质来决定负有举证责任的一方,避免泛泛而论举证责任。关于劳动争议区分举证责任原则是哪些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劳动争议的仲裁有效期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劳动者与单位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上述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申请。关于劳动争议有效的申诉期是多长时间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劳动仲裁有哪些条件,法律上如何认定

法律顾问律师25分钟前回复:

关于劳动仲裁有哪些条件,法律上如何认定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劳动仲裁受理案件,需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l)申诉人必须是与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有直接利害关系。 (2)申请仲裁的争议必须是劳动争议。 如果不是劳动争议,而是民事、经济纠纷,或者是劳动保障行政纠纷,仲裁委员会将不予受理。 (3)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必须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 (4)必须向有仲裁权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5)有明确的被申请人和具体的仲裁请求以及事实依据。 (6)除非遇到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申请仲裁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 (7)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备齐并符合要求。 法律规定: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劳动仲裁有哪些条件,法律上如何认定

劳动争议纠纷特别推荐律师

肖直清,四川智力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参与了众多民事案件工作至今已有三位数以上,有...

劳动者应怎样签订劳动合同,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法律顾问律师27分钟前回复:

对以上内容,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首先要衡量本身是否具备招工的条件,需要注意的问题有: 1、订立劳动合同既要符合国家法、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又要结合实际; 2、劳动合同中的用语要力求准确、明白,避免使用容易产生误解或歧义的词语; 3、双方当事人的责任规定要明确,责任不仅是劳动合同的核心,也是处理劳动争议的依据之一; 4、劳动合同订立的日期和生效的日期要明确。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工作期间突发疾病算不算工伤,法律上如何认定

法律顾问律师29分钟前回复:

根据以上内容,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视同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因此,只要具备以下两个条件,那么,上班时间应该算作工伤。 两个条件分别为:“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 “突发疾病死亡”是指: 1、职工突发与工作无关的及并导致死亡。 如果是与工作有关的疾病而导致死亡,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认定工伤; 2、在工作岗位上突发与工作无关并没有导致立即死亡的疾病,但是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为工伤。 工作期间突发疾病算不算工伤,法律上如何认定

申请劳动仲裁的机构和相关要求是什么?

法律顾问律师38分钟前回复:

关于申请劳动仲裁的机构和相关要求是什么?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申请劳动仲裁的机构和相关要求是什么 在发生劳动纠纷时,可以申请仲裁的部门为劳动合同执行地或用人公司总部所在地区的劳动争议仲裁院。 若当事人各自向以上两个区域的仲裁院提出申请,该案件将由劳动合同实际履约地的劳动争议仲裁院负责管辖和审理。

泰州工伤七级赔偿标准是多少

法律顾问律师41分钟前回复:

关于泰州工伤七级赔偿标准是多少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查看更多
查看更多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举报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