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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劳动仲裁程序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2-12-28 28471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2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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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是处理劳动争议的解决途径之一。劳动仲裁的过程中,申请人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如材料的提交和签收,案件向哪个仲裁机构申请?下文是华律网小编整理的北京劳动仲裁程序,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北京劳动仲裁程序

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的劳动争议

华律网

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管辖范围

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均可受理劳动争议,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目前,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位于城八区的中央所属和市属中外合资、中外合作企业及外商独资企业与劳动者发生的劳动争议,以及外省、市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及外商独资企业驻京办事机构或分支机构与劳动者发生的劳动争议。

三、申请劳动仲裁,须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到劳动仲裁部门申请。

四、申请劳动仲裁,须亲自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到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申请。

申请书一式三份,递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两份,申请人留存一份(被申请人为共同当事人时,申请书一式四份,递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三份,申请人留存一份)。申请书应用蓝黑或者黑色钢笔或签字笔书写,均须本人签名并落有申请日期。

申请书应载明下列事项:

1、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2、劳动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依据。

申请人在递交申请书时应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写明自己接收仲裁文书的详细地址、邮政编码和联系电话。

五、劳动争议立案后,当事人应在规定期限内及时递交有关材料,按时出庭,并对各自主张的事实负有举出证据的责任。

六、当事人可以委托一至二名委托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

委托代理人为律师的,应当有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证明和律师执照,没有上述证明和执照的,不能以律师身份参加仲裁活动。

当事人委托代理人的,应当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写明委托事项和权限。当事人更换委托代理人、变更或解除委托代理人代理权限的,应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书面说明变更情况。

七、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调解处理的劳动争议,调解书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须认真如期执行,逾期一方不履行调解内容的,另一方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以上就是华律网小编整理的资料的全部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劳动仲裁方面的法律知识。如果对上述介绍还有其他疑问,欢迎来华律网进行法律咨询,也可以拨打华律网热线电话进行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会为您提供更全面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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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
劳动仲裁的管辖
劳动仲裁申请书范文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特邀律师:
肖直清律师 四川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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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纠纷的处理方式是什么?

法律顾问律师29分钟前回复:

关于工伤赔偿纠纷的处理方式是什么?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工伤赔偿纠纷的处理方式是什么 关于工伤赔偿争议,这无疑属于劳动法律领域内的重大课题。 为了妥善处理此类纠纷,我建议依循以下几个特定步骤进行操作:,务必及时开展伤势的有效医治; 其次,可考虑委托专业的律师团队完成从始至终的代理工作; 第三步则是向劳动行政管理部门提交进行工伤认定的书面请求; 紧随其后的环节是向相关机构提出伤残程度与生活自理能力评估的申请; 随后,明确赔偿项目以及相应赔偿金额; 最后一步即执行工伤保险理赔,并在必要时对人身伤害提出赔偿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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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有哪些条件,法律上如何认定

法律顾问律师40分钟前回复:

关于劳动仲裁有哪些条件,法律上如何认定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劳动仲裁受理案件,需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l)申诉人必须是与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有直接利害关系。 (2)申请仲裁的争议必须是劳动争议。 如果不是劳动争议,而是民事、经济纠纷,或者是劳动保障行政纠纷,仲裁委员会将不予受理。 (3)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必须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 (4)必须向有仲裁权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5)有明确的被申请人和具体的仲裁请求以及事实依据。 (6)除非遇到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申请仲裁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 (7)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备齐并符合要求。 法律规定: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劳动仲裁有哪些条件,法律上如何认定

劳动者应怎样签订劳动合同,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法律顾问律师43分钟前回复:

对以上内容,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首先要衡量本身是否具备招工的条件,需要注意的问题有: 1、订立劳动合同既要符合国家法、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又要结合实际; 2、劳动合同中的用语要力求准确、明白,避免使用容易产生误解或歧义的词语; 3、双方当事人的责任规定要明确,责任不仅是劳动合同的核心,也是处理劳动争议的依据之一; 4、劳动合同订立的日期和生效的日期要明确。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工作期间突发疾病算不算工伤,法律上如何认定

法律顾问律师45分钟前回复:

根据以上内容,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视同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因此,只要具备以下两个条件,那么,上班时间应该算作工伤。 两个条件分别为:“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 “突发疾病死亡”是指: 1、职工突发与工作无关的及并导致死亡。 如果是与工作有关的疾病而导致死亡,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认定工伤; 2、在工作岗位上突发与工作无关并没有导致立即死亡的疾病,但是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为工伤。 工作期间突发疾病算不算工伤,法律上如何认定

申请劳动仲裁的机构和相关要求是什么?

法律顾问律师53分钟前回复:

关于申请劳动仲裁的机构和相关要求是什么?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申请劳动仲裁的机构和相关要求是什么 在发生劳动纠纷时,可以申请仲裁的部门为劳动合同执行地或用人公司总部所在地区的劳动争议仲裁院。 若当事人各自向以上两个区域的仲裁院提出申请,该案件将由劳动合同实际履约地的劳动争议仲裁院负责管辖和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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