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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辩护人对公诉人对本案盗窃罪的定性不持异议,但在此想就本案事实部分做两点说明:
第一,被告人郑*强实施的盗窃行为是5次,而不是121次。
公诉人在起诉书中称被告人"通过网上银行先后121次从他人账户非法转入金额30497元到自己的账户",辩护人认为这一点与事实有出入,疑为公诉人的笔误。公安机关提供的对被告人的讯问笔录第39页和第40页载明,被告人从2000年4月27日至2002年6月中旬先后5次通过网上银行转账121笔,即是说被告人通过网上银行共作案5次而不是121次。
第二,关于盗窃数额巨大的问题。
公诉人在起诉书中称被告人盗窃数额巨大,辩护人没有异议,但辩护人想说明的是本案被告人盗窃的具体数额是30497元,刚刚达到盗窃罪关于数额巨大的起点30000元,所以辩护人恳请合议庭能对被告人从轻处另外,本案中被告人具有如下从轻或者减轻的情节,请合议庭在量刑时予以考虑。
首先,从主观上来讲,被告人郑*强的主观恶性不大。
被告人郑*强年龄较小,系初犯,以前从未受过任何处分,工作业绩也不错,系原工作单位培养的年青工作骨干。被告人之所以走上犯罪道路,与他平时法律意识不强和一时心存侥幸有很大关系。2001年4月27日,被告人在网吧上网通过网上银行取钱,因输错自己的"阳光卡"账号,发现与自己同期受赠"阳光卡"的持卡人没有及时修改密码,所有的卡只是卡号不同而密码一样。当时,被告人正面临结婚,需要大量花钱而手头并不宽裕,面对这次偶然发现的没有设防的金钱诱惑,被告人没能经受住考验,于是犯下了令他今天后悔没及的错误。当然,这并不能成为其犯罪的借口,究其犯罪的根源,应该说是由于挣钱少而又面对没有设防的金钱诱惑的原因,加上他自己自我约束、控制能力比较差,再加上结婚需要钱等多方面因素造成的。如果没有以上因素的促成,被告人可能不会走上犯罪道路,还有可能继续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好青年。因此,可以认为,被告人通过自己懂得的一点计算机知识,利用受害人的麻痹大意,走上犯罪道路,只是一念之差,心存侥幸所致,比起那些惯犯,或罪大恶极的犯罪分子来讲,其主观恶性并不算大。
其次,从犯罪后果来讲,本案没有造成严重的社会影响。
被告人只是秘密地侵犯财产权,没有对他人的生命健康及人身权利构成危害。因每个受害人损失的金额较小,除有一位受害人报案外,没有其他反应,说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没有给社会造成大的危害。另外,案发后被告人及其家属马上就退还了全部赃款,挽回了受害人的损失,从而最大限度地弥补了由于其犯罪行为而造成的后果。
第三,被告人具有悔罪表现,愿意痛改前非,重新做人。
从庭审的证据可以看出,本案能够顺利地得以侦破,被告人积极主动交待犯罪事实起了关键性的作用。从整个案件的侦查到起诉再到审判,从被告人的口供中可以看出,被告人在案发后能够积极主动、全部、彻底地向司法机关交待自己的犯罪行为,说明被告人已经认识到自己犯下了严重的错误,有改过自新、重新做人的良好愿望。在看守所羁押期间,被告人服从管理,能积极协助管理人员开展工作。从今天的庭审情况来看,被告人也能够主动交待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良好。
第四,在本案中,受害人也存在一定的过错。
被告人郑*强之所以犯罪行为能够顺利实施,与受害人保护意识不强,没有及时修改"阳光卡"密码有很大的关系。如果本案人受害人及时对"阳光卡"密码进行修改,被告人就根本没有可乘之机。所以,辩护人认为受害人对本案的发生也存在一定过错。根据有关刑法理论,受害人存在过错,应该在一定程度上减轻被告人的责任。
综上所述,鉴于被告人具有悔罪表现,又系初犯,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性不大,希望合议庭能够对其从轻减轻处罚,给被告人一个改过自新、重新做人的机会。
宋建军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三级律师职称,四川雷声律师事务所主任,资深执业律师,执业证号:15101198710586827。宋建军律师专注法律服务三十年年,曾从事多年公安机关工作,任专职律师三十年年,其中担任主任律师十几年。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全面的法律实务知识,良好的分析、判断、解决法律实际问题的能力。从1987年起进入律师行业,以求实认真的态度,严谨细致的思维,办理了千余件各类民商事及刑事案件,为委托人提供专业化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积累了丰富的诉讼和非诉法律服务经验。曾先后担任几十家公司、企业法律顾问等社会职务。先后发表论文几十篇,荣获某市司法行政先进工作者称号。宋建军律师注重法律服务的品质和效率、以专业的精神满足客户的需求,对代理的案件责任感重、使命感强!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执着求真,追求公平正义的工作态度让宋建军律师在委托人以及同行中树立了良好的形象。宋建军律师的执业理念:公正、专业、优秀、奉献!工作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双荆路1号泰业北城广场A做1304室电话:18190840309(微信同号)工作QQ:2506354150邮箱:[email protected]擅长领域介绍宋建军律师擅长办理:建筑房产、债券债务、买卖合同、婚姻继承等民商事诉讼业务及经济犯罪、职务犯罪、毒品犯罪等刑事案件。对法律顾问公司的风控管理、争议解决、法人治理等非诉法律事务具有一定钻研及实务经验。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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