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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纠纷如何明确责任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2-12-26 30508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2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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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违建房屋,讨不回房租

房东无法证明对房屋拥有所有权或使用权,租赁合同无效

华律网

2006年10月18日,阿-旺和小曾签订一份《房屋租赁合同书》,约定由阿-旺将位于思明区后埭溪路一间105平方米的店面出租给小曾,月租金3000元,租期15年;并约定小曾拖欠租金半个月以上,阿-旺有权解除租赁合同,收回房屋及追回所欠租金、违约金。

该合同履行至2008年,阿-旺认为小曾未按约支付租金,所以诉请法院解除双方的租赁关系,并要求小曾支付拖欠的房租4.45万元及水电费1.35万元,共计5.8万元。

而小曾却认为,阿-旺每月都向他收取租金和水电费,没有所谓拖欠租金的事实。另外,阿-旺承诺让他使用店面15年且收了他的押金,然而阿-旺经常停水电,导致他无法正常经营,故请求驳回阿-旺诉求。

思明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阿-旺提交的社区居委会及梧村街道办事处的证明,仅能证明这间店面的建造时间为1982年,并无法证明是阿-旺建造的,且阿-旺也未提交这间店面的合法批建手续。因此,在阿-旺没有证明其对这间店面拥有所有权或使用权的情况下,应认定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无效,也就是说阿-旺无法讨回店面租金。

2008年12月下旬,经思明区法院向阿-旺释明后,阿-旺未在限期内变更诉求,且由于解除合同的前提为合同有效,因此,阿-旺基于合同有效所提出的诉求,与法院认定的合同效力相悖,即阿-旺的店面是白白出租给陌生人了,无法通过法律手段讨回房租。

【法官提醒】

思明区人民法院郭*超法官介绍说,案例二中,房东阿-旺并未取得房屋产权证,也没有相应批建手续,不适宜立即通过诉讼解决租赁纠纷,可在相应手续取得后与租客友好协商处理。近年来市民的法律维权意识趋强,在通过诉讼方式保护自身合法权益时,建议充分考虑诉讼风险和法律责任的分担,切记明“责”保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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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e庄房产证有吗

法律顾问律师25分钟前回复:

关于国际e庄房产证有吗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国际e庄房产证有。 项目用地性质是综合配套用地,产权证是肯定有的,而且是大产权,唯一不同的是50年产权。 国际E庄地处东南五环外,位于五环和京津塘交汇处的东南角--亦庄东部新区。 紧邻大羊坊桥,处于科创二街与经海四海的交叉处。 向北是亦庄的三羊居住区,向西是京津塘高速。 向南是轻轨L2号线。

抵押出去的房子是否可以卖

法律顾问律师1小时前回复:

关于抵押出去的房子是否可以卖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抵押的房屋可以卖。 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 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 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 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 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 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 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房产注销抵押怎么登记?

法律顾问律师1小时前回复:

关于房产注销抵押怎么登记?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律师解答 抵押人注销房地产抵押应按以下方式登记: 首先需要提交如下证件: 1、抵押人身份证; 2、《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凭证》和《住房公积金贷款现金缴款单》; 3、《贷款还清证明》; 4、《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他项权证》、《房地产共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等相关证件; 5、《注销登记申请书》。 其次按照注销公积金贷款房产抵押登记的流程: 在借款人还清贷款本息后,抵押人要持借款人最后一次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凭证》和《住房公积金贷款现金缴款单》要求贷款发放银行开具《贷款还清证明》并领取存放在贷款发放银行的《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他项权证》、《房地产共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等相关证件,县城到县公积金管理部领取,市区到市房地产交易中心二楼住房公积金贷款受理柜台要求开具《注销登记申请书》,县城到县公积金管理部开具,然后抵押人持《注销登记申请书》和上述证件在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县城在各县房产管理处办理),房产管理部门收回《房地产他项权证》并在《房屋所有权证》上的设定他项权利摘要栏内填写注销日期并且加盖注销抵押登记章。

房子不要了定金能退吗

法律顾问律师2小时前回复:

关于房子不要了定金能退吗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房子不要了定金能退吗 一般是不能退的,定金协议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生效,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散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收受定金的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由此可以得出,如果购房者是因为自己的原因不想买房子了,就会归责于购房者,购房定金是不能退还的,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即买受人因自己的原因放弃购买此房屋,那么不履行约定的义务购房者就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关于公租房的规定是什么呢?

法律顾问律师2小时前回复:

关于关于公租房的规定是什么呢?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1、对公租房建设用地及公租房建成后占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在其他住房项目中配套建设公租房,依据政府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可按公租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免征建造、管理公租房涉及的城印花税。 2、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公共租赁住房,是指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 3、公共租赁住房通过新建、改建、收购、长期租赁等多种方式筹集,可以由政府投资,也可以由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社会力量投资。 4、公共租赁住房可以是成套住房,也可以是宿舍型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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