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首页 > 法律常识 > 婚姻家庭 > 离婚 > 离婚协议书 > 离婚协议书双方登记就生效吗可否附条件和期限

离婚协议书双方登记就生效吗可否附条件和期限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2-12-07 25771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21207*****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离婚协议书只要双方签字就会生效吗?不登记能否发生法律效力?

离婚协议书应当具体区分成立和生效,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完全自愿的前提条件下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思所签订的离婚协议,从签字之日起成立;但是,离婚是要式法律行为,必须经过法定程序履行离婚登记手续,离婚才能完成,因此,只有经过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的离婚协议,才能发生法律效力。我国对婚姻关系采取登记生效制度,必须经过登记才有法律效力。所以,不经过离婚登记的离婚协议书的,只成立不生效,即不具有法律效力,更不具有强制执行的请求权。

离婚协议书可以附条件、附期限吗?

华律网

离婚是一种即时发生确定效力的民事法律行为。依据民法通说认为,离婚这种民事行为不允许附条件和期限,因为身份上的法律行为既不能附条件也不能附期限。例如当事人约定,离婚后,另一方不得在2年内结婚或不得与某某结婚等,像这样的条款属于无效条款。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七十五条的规定,附条件的民事行为,如果所附的条件是违背法律规定或者不可能发生的,应当认定该民事行为无效。因此违背法律规定的附条件和附期限的离婚协议属于无效的协议。

华律网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婚姻问题# 点击这儿#进行查看!若需帮助可#咨询华律网婚姻家庭律师#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延伸阅读:
没有离婚协议能直接离婚的吗
离婚条件符合哪些条件可以离婚
结婚的条件,离婚的阶段,如何离婚,怎么办理离婚
引用法条:
[1]《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三条
特邀律师:
沈辉律师 四川成都

婚姻领域专家律师,专注于婚姻家庭法律业务,代理了数百件婚姻继承案件详细>>

在线咨询
  • 离婚协议约定债务负担 离婚后仍需共同偿还

    2024-04-1628572 人看过

    华律网小编[案情] 被告周某、姚某原系夫妻。2006年,被告姚某为家庭生活需要,分两次向原告王某借款人民币40000元。借款到期后,经王某多次催要,被告姚某均未还款。20

  • 离婚纠纷特别推荐律师

    帮助过 68277 人,获好评率 99%

    沈辉律师四川循定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沈辉律师自执业以来,专注于婚姻家庭法律业务,深入系统的学习、研究了现行婚姻继承领域方面法律、法规,代理了大量的婚姻继承案件,如婚前法律咨询、指导;...

  • 离婚协议中对财产分割反悔如何处理

    2024-04-166948 人看过

    [案情]陈某某(女)和刘某某1988年登记结婚,婚后生一子。婚前刘某某有坐落在金溪县桃源刘村四间平房,婚后双方将四间平房中的东首二间升建了楼上一层。2009年7月8日双方在金溪县民政局协议离婚,约定:双方现居住房屋归儿子所有。2024年1月21日陈某某向金溪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其和刘某某在2009年7月8日订立的离婚协议中的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约定,现...

  • 离婚协议中的赠与条款撤销问题探析

    2024-04-1628923 人看过

    2005年3月,承某(男方)与黄某(女方)在婚姻登记机关签订一份离婚协议书,双方自愿协议离婚。在离婚协议中,双方还对夫妻共同财产,即登记在承某名下的1831.01平方米房屋及在该房屋上开设的个人独资企业的处理达成一条款:该个人独资企业归男方

  • 外地人在深圳怎么办理离婚?

    2024-04-1628057 人看过

    由于我国民法典律规范的规定,离婚一般需要到户籍所在地办理。因此给许多不想回户籍所在地办理离婚的人带来很多不便。好在我国的民事诉讼法规定了诉讼管辖实行“原告就被告”原则,因此不想回户籍所在地办理离婚的朋友也可以通过提起民事诉讼离婚的方式来解决

  • 离婚协议中财产协议反悔的处理——浙江宁波中院判决陈秀芬诉李其

    2024-04-168172 人看过

    裁判要旨离婚协议中财产赠与协议是当事人对自己财产权利的自由处分,一方当事人反悔而要求撤销的,如不存在法定的欺诈、胁迫等情形,不予支持。■案情陈秀芬(女)和李其何于1988年登记结婚,婚后生一子李洁。婚前李其何有坐落在宁海县桃源街道唐安李村四间平房、一间附房,婚后双方将四间平房中的东首二间升建了楼上一层。2007年3月13日双方在宁海县民政局协议离婚,约定:1...

  • 如果双方都同意,而且签字了,那么就有效。是受法律保护的。关于离婚协议约定支付巨额补偿款和生活费是否有效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沈辉律师四川循定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沈辉律师自执业以来,专...

  • 离婚协议书约定的分割的房屋未办理过户登记的,如果房屋是属于被执行人的,不影响法院对房屋执行。如果利害关系人对执行有异议的,可以提出执行异议。关于离婚协议约定房产没有过户是否能强制执行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 民法典规定,离婚协议书约定房屋归一方所有,如果房屋不是登记在当事人名下的,当事人要办理房屋过户登记。关于离婚协议后房子是否需要过户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签订离婚协议书应当注意必须亲自签字。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共同债务处理等事项。关于签订离婚协议书应该注意哪些问题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离婚丈夫不签字没有效,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关于离婚丈夫不签字是否有效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关于精神赔偿的离婚协议书按照两个人协商的方案写即可,不过其中需要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而且必须是在平等自愿的情况下,若是有欺骗或胁迫等,该协议无效。关于关于精神赔偿的离婚协议书怎么写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离婚协议房子给孩子没过户的情况下,该赠与协议是有效的,但房产不发生所有权变动的法律效力。因为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不动产物权的变更、转让,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不依法登记的,不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关于离婚协议房子给孩子没过户有效吗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离婚两个孩子抚养问题应如何判,具体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法律顾问律师10分钟前回复:

根据以上内容,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离婚有两个孩子的,抚养权的判决:两周岁以下的孩子,法院会判决由女方直接抚养。 两周岁以上的由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如果一方有明显不利于孩子成长的情形,则不会给予其孩子的抚养权,将两个孩子都归另一方抚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

离婚纠纷特别推荐律师

沈辉律师四川循定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沈辉律师自执业以来,专注于婚姻家庭法律业务,深...

男方赌博欠债女方是不是应该承担

法律顾问律师17分钟前回复:

关于男方赌博欠债女方是不是应该承担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对于离婚前欠的赌债,不属于受法律保护的合法债务,也就不是夫妻共同生活所需的债务,离婚后夫妻另一方是不用偿还的。 但民事案件中,证据起着关键作用。 也就是说,当债权人在离婚后要求夫妻一方偿还欠款时,如果夫妻一方告诉法官这笔欠款属于另一方赌博借的钱,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所以离婚后不用偿还。 那么,就必须拿出确凿有力的证据向法院证明,所借的钱确实用于赌博,而不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 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法律规定孩子死后财产怎么分

法律顾问律师18分钟前回复:

关于法律规定孩子死后财产怎么分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孩子死后财产有遗嘱的话,按照遗嘱进行分配;如果没有留下遗嘱,就按照法定继承分配,即由孩子的第一顺位继承人配偶、父母、子女平均继承其留下的遗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法定继承遗产的份额怎么确定

法律顾问律师23分钟前回复:

关于法定继承遗产的份额怎么确定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遗产分配的原则】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遗弃罪的立案管辖是怎么规定的

法律顾问律师29分钟前回复:

关于遗弃罪的立案管辖是怎么规定的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遗弃罪原则上是公诉案件,由被告所在地或者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 只有在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的时候,被害人有证据证明被告人犯有遗弃罪的时候,法院才能作为自诉案件受理,此时可以到被告所在地法院提起自诉。

查看更多
查看更多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举报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