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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撞出租车小电视死亡谁之过?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2-12-25 25415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2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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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

乘坐出租车时,有时候会发现,一旦出租车启动,广告屏便随之开启,而上海一名坐在出租车副驾驶座位后的乘客就是因为这样当场身亡,其家属认为,死者是因为头部与前座头枕后安装的广告屏发生撞击而遭遇不幸,出租车公司应该承担责任。在这起事故中,是否真如家属所想呢?华律网小编和大家一起听听律师的意见吧。

律师说法:

华律网

乘客坐出租车撞上广告屏不幸身亡,出租车公司应承担主要责任。乘客坐上出租车就等于与出租车公司签署了运输合同,出租车公司则有义务将乘客安全送达目的地,运输其间因出租车司机造成的乘客损失,出租车公司应承担主要责任。

乘客虽是因撞上前排座椅的广告屏幕后死亡,但安装广告屏幕肯定是经过出租车公司准许,且出租车公司从中也收取了一定的费用,因此出租车公司有义务确保广告屏幕在出租车运营期间不会伤害乘客吗,司机因职务造成的损失出租车公司应担责。

相关法律知识

民法典》第八百零九条运输合同是承运人将旅客或者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合同。

第八百一十一条承运人应当在约定期间或者合理期间内将旅客、货物安全运输到约定地点。

第八百一十二条承运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或者通常的运输路线将旅客、货物运输到约定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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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涛律师,中共党员,四川大学民商法学硕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及成都市律师协会会员,中国法学会会员,四川煊焜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系律所主任。先后工作于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成都仲裁委员会,承办各类民商事案件3000余件,积累了丰富的诉讼庭审经验,从2014年至今多次被评为成都优秀青年律师,现为成都仲裁委员会委员。王涛律师多年始终专注于合同纠纷、离婚纠纷、房地产纠纷、刑事辩护、公司法律事务、法律顾问、拆迁补偿和安置等各领域案件的代理和研究,对于案件要点把握准确,擅长收集、梳理案件证据材料,能够充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因此无论是在传统领域,还是在新兴的业务领域,均处于中国法律服务的前沿,诉讼经验丰富,且未达承诺退费。作为一名法律职业者,王涛律师始终追求并致力于“客观、理性、效率、衡平”的法律价值观。?执业领域非诉讼业务:商业合同、公司治理、风险内控、股份制改造等;诉讼业务:主要涉及合同纠纷、股权诉讼、刑事辩护。王律师熟悉企业运营中涉及的劳动、财务、工商、金融等各类法律事务,在公司法务、风险资本投资等事务操作和业务风险控制方面积累了丰富的从业经验,具有良好的综合执业能力和专业素质。对民事侵权、合同纠纷等民商事诉讼有深入的研究和实践。曾担任多家企业、有限公司及公民个人的法律顾问,在担任法律顾问过程中,注重坚持“法律风险以预防为主”的原则,熟练、灵活运用法律规定,最大可能地保障了企业重大经营决策的实现、日常经营的顺利运行和个人客户合法权益的实现。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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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方是否有权解除合同

法律顾问律师27分钟前回复:

关于违约方是否有权解除合同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违约方是否有权解除合同 通常情况下,承担违约责任的一方并无权利单方面提出解除合约,而仅仅具有坚守合约义务的另一方享有发起或不再履行合约的权利。 作为一份建立了双方共识并且受到尊重的协议承诺,合同必须得到严格遵守与努力履行其条款。 依照于2021年度执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的相关法规,当事人经过充分沟通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可免除其履行合同的义务。 契约签订双方可以通过具体商定一个解除合同的原因来实现这一目标,当符合条件的解除合同原因实际出现时,解除权拥有者即可打破原有僵局进行合同解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列举来看,在以下几种情况下,当事人同样具备解除合同的权力:(一)在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实现合同预定事项之时; (二)在合同履行期到来之际,当事人一方明确表达或通过自身行动展示出不出履行主要欠款的意向; (三)当事人一方未能及时履行主要欠款义务,并且在发出敦促通知后的合理期限仍然没有采取相应措施; (四)当事人一方未能按时履行或存在其他违约行为,直接影响到履行合同事项的顺利实现; (五)民法典中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况。 连续性欠款义务的长期贸易合同,当事人有权在任何时候解除合同,但应提前通知对方并给对方留出合理的调整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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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赔额和不计免赔险

法律顾问律师30分钟前回复:

关于免赔额和不计免赔险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名词解释:免赔额和不计免赔我国交通管理部门对于交通事故肇事按全责、主责、半责、次责、无责来分别确定车祸双方的责任,保险公司也以此给予不同的免赔比例。 根据保险车辆驾驶员在事故中所负责任,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在符合赔偿规定的金额内实行绝对免赔率:负全部责任的免赔20%,负主要责任的免赔15%,负同等责任的免赔10%,负次要责任的免赔5%。 单方肇事事故的绝对免赔率为20%。 免赔率规定了不同责任驾驶人员所获赔款的扣除比例。 在规定中,所谓单方肇事事故指不涉及第三者损害赔偿的事故,但不包括自然灾害引起的事故。 保险车辆因机械故障引起的事故和事故其他方查寻不着的,视同单方肇事事故,应扣除赔款的20%。 假如投保不计免赔特约险,则不用承担上述的事故责任免赔率,而获得全额的理赔。 而通常保险公司特别约定的免赔额是指事先由双方约定,被保险人自行承担部分损失的一定比例金额。 损失额在免赔额之内,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而绝对免赔额是指损失额超出免赔额时,保险人赔偿损失额与免赔额之间的差额。 例如,若合同中规定绝对免赔额为200元,则损失在200元以下的,保险人不予赔。 若损失超过200元,保险人对超过的部分给予赔偿。 一般来说,这种免赔额应用于每次损失。 相对免赔额是指损失额超出免赔额时,保险人按实际损失额不做折扣地赔偿。 例如,若合同中规定绝对免赔额为500元,则损失在500元以下的,保险人不予赔。 若损失超过500元,保险人给予全部赔偿。 与之相对应的是绝对免赔率和相对免赔率

没签合同定金可以退吗

法律顾问律师32分钟前回复:

关于没签合同定金可以退吗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没签合同定金有些可以退,有些不能退。 根据处理房产买卖纠纷的相关规定: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 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给买受人。 根据此规定可以知道,并不是所有订立认购协议后未能订立购房合同的购房定金都是不退的。 因为商品房合同条款不是由开发商单方说了算,必须经购房者同意,就是说购房者也有权利提条件,交易的双方是对等的。 既然是因为双方的原因不能达成一致,实质上就是开发商的条件购房者不答应,而购房者的条件开发商也不答应,所以既不能归责于购房者一方,也不能归责于开发商一方,自然是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了。 所以,在合同不能达成一致的情况下,未能签订购房合同,并不是购房者单方面的责任,房地产公司也有责任,购房者并未违约。 但是,如果双方签订了认购书,而购房者没有按照认购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去签约,买方违约,定金就不能退了。

欠条上约定事项怎样写才有效

法律顾问律师36分钟前回复:

关于欠条上约定事项怎样写才有效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写欠条具有法律效果需要注意: (一)写明欠款的原因、款项金额、欠款人与借款人签字、约定还款期与违约责任等。 (二)如果欠条上明确约定还款期的,则该欠条在还款期之日起3年内有效。 若无明确约定还款期,则在首次主张权利之日起3年内有效。 (三)债务的欠条需要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第四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 第四百七十二条 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不公平的合同构成合同诈骗吗,有哪些规定

法律顾问律师49分钟前回复:

关于不公平的合同构成合同诈骗吗,有哪些规定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的规定,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其表现形式有如下五种: 1、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 2、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 3、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方法,诈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 4、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 5、以其他方法骗取当事人财物。 不公平的合同构成合同诈骗吗,有哪些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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