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首页 > 法律常识 > 劳动工伤 > 工伤赔偿 > 工伤赔偿标准 > 新修订的《非法用工一次性赔偿办法》

新修订的《非法用工一次性赔偿办法》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2-12-03 26866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21203*****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

第9号

新修订的《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已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56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3年9月23日颁布的《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同时废止。

华律网

部长:尹蔚民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第一条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一款的授权,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是指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或者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的伤残、死亡童工。前款所列单位必须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向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伤残童工或者死亡童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

第三条一次性赔偿包括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或童工在治疗期间的费用和一次性赔偿金。一次性赔偿金数额应当在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或童工死亡或者经劳动能力鉴定后确定。劳动能力鉴定按照属地原则由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理。劳动能力鉴定费用由伤亡职工或童工所在单位支付。

第四条职工或童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在劳动能力鉴定之前进行治疗期间的生活费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确定,医疗费、护理费、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以及所需的交通费等费用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标准和范围确定,并全部由伤残职工或童工所在单位支付。

第五条一次性赔偿金按照以下标准支付:一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6倍,二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4倍,三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2倍,四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0倍,五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8倍,六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6倍,七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4倍,八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3倍,九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2倍,十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倍。前款所称赔偿基数,是指单位所在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第六条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造成死亡的,按照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支付一次性赔偿金,并按照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0倍一次性支付丧葬补助等其他赔偿金。

第七条单位拒不支付一次性赔偿的,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伤残童工或者死亡童工的近亲属可以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举报。经查证属实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责令该单位限期改正。

第八条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伤残童工或者死亡童工的近亲属就赔偿数额与单位发生争议的,按照劳动争议处理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九条本办法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3年9月23日颁布的《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同时废止。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特邀律师:
肖直清律师 四川成都

肖直清,四川智力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参与了众多民事案件工作至今已有三位数以上,有着丰富的民事案件经验,律师执业后也善于多角度、全方位思考案件,从案件本身出发,灵活运用自身专业法律知识,根据个案特性充分收集证据和准备诉讼思路,切实为当事人解决各类法律问题。秉持“维护好当事人的利益是实现自身的价值”的执业理念,以当事人的利益为出发点,坚持认真对待每一个当事人的委托事项,竭力实现当事人合法权益。擅长办理各类民事诉讼、经济纠纷、婚姻家庭、侵权纠纷案件。详细>>

在线咨询
  • 劳动关系解除后,还能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吗

    2024-04-19100 人看过

    能享受,停工留薪期工资属于社会保险法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不同于劳动关系、即便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了劳动合同,但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义务并不随之消灭。所以劳动者有继续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的权利。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 工伤赔偿纠纷特别推荐律师

    帮助过 2778 人,获好评率 100%

    肖直清,四川智力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参与了众多民事案件工作至今已有三位数以上,有着丰富的民事案件经验,律师执业后也善于多角度、全方位思考案件,从案件本身出发,灵活运用自身专业法律知...

  • 劳动损害赔偿金的计算

    2024-04-1726469 人看过

    华律网小编针对某报社的一篇关于劳动区别赔偿的文章(下称孔-文),有律师认为该偏差时不合理的,应该予以取缔,一下是取消的理由: 一、死亡赔偿金不是精神损害赔偿 关于《解释》

  • 劳动法关于工伤赔偿

    2024-04-178202 人看过

    刘芳(化名)是某加工厂的一名一线工人,近日不幸发生了工伤,工厂老板只是垫付了一些医药费,就不再理会她了,现在她想咨询劳动法关于工伤赔偿,究竟可以赔付多少?专家答疑:劳动法关于工伤赔偿问题,内容如下:工伤赔偿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

  • 对审理劳动争议案件两个问题的讨论

    2024-04-1725877 人看过

    华律网小编近年来,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数量呈逐年增多趋势。由于劳动争议案件处理机制的特殊性以及相关立法的滞后性,导致审理劳动争议诉讼案件在适用法律上存在一定难度,审

  • 劳动工伤赔偿标准(详细)

    2024-04-1731372 人看过

    华律网小编劳动工伤赔偿标准 一、医疗费 1、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2、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

  • 丧葬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丧葬补助金;其他亲属抚恤金计算公式:工亡职工本人工资×30%/人/月=其他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关于重庆工伤死亡赔偿计算方法 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肖直清,四川智力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参与了众多民事案件工...

  • 工伤保险待遇有以下补偿项目: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其他。关于工伤保险待遇有哪些补偿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如果雇员帮工受伤,一般由被帮工人赔偿,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关于雇员帮工受伤谁来赔偿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关于意外伤害赔偿包括哪些 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浙江工伤死亡赔偿标准: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社会职工月平均工资;工亡职工本人工资×40%/月=配偶抚恤金,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关于浙江工伤死亡赔偿标准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工伤鉴定不够十级,就是不构成伤残等级,就是不影响劳动能力,没有医疗依赖和生活自理障碍,只是享有工伤医疗和停工留薪期待遇。接下来跟华律网小编一起来看看。

  • 经营者造成他人死亡的,所负的法律责任有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经营者要承担对死者家属进行民事责任的赔偿,赔偿包括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合理费用。关于经营者造成他人死亡的负哪些法律责任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关于公司拖欠工人工资问

祝文律师16分钟前回复:

你好。

工伤赔偿纠纷特别推荐律师

肖直清,四川智力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参与了众多民事案件工作至今已有三位数以上,有...

公司破产了工资能要回来吗

法律顾问律师17分钟前回复:

关于公司破产了工资能要回来吗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在公司破产之后如果还有破产财产的,工资能要回来,工资在破产财产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发放。 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各种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报酬。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的工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拖欠工资又诉讼期吗

杨铭佳律师18分钟前回复:

您好,可以详细沟通一下

3月31天,24日离职,工资天数是按21.75算么?

毕律师律师18分钟前回复:

按照实际上班天数计算

查看更多
查看更多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举报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