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首页 > 法律常识 > 婚姻家庭 > 结婚 > 同居 > 同居期间财产怎么分割,有哪些相关规定

同居期间财产怎么分割,有哪些相关规定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2-12-24 46092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21224*****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有的人没有经过婚姻登记就同居在一起,同居期间的财产是一种共有财产,之后可能双方当事人感情不和想要解除同居关系,这就涉及到财产的分割问题,对于同居期间共同财产分割,应充分考虑双方的男女关系、经济关系、对共同生活的贡献、同居的“程度”和“时间”,以及公序良俗等因素。华律网小编马上为您答疑解惑。

一、同居期间财产怎么分割,有哪些相关规定

1、双方共同财产必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一是必须为同居期间所取得的财产,同居以前一方所得的财产,解除同居关系后一方所得的财产以及一方死亡后另一方所得财产,都不属于共有财产。二是必须依法归双方共同共有的财产,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并非当然归双方共同共有,法律规定归一方所有的财产,或者双方约定归各自所有的财产,不属于共有财产。

2、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是指由双方共同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用于债务清偿的财产,主要包括:(1)工资、奖金;(2)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遗嘱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5)其他应当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

3、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

4、因同居双方未办理婚姻登记,双方有形成法律上的夫妻身份关系,对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就不能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规定处理,而是应适用其他有关共有财产处理的规定。在共同共有关系终止时,对共有财产的分割,有协议的,按协议处理;有协议的,应当根据等分原则处理,并且考虑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适当照顾共有人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等情况。但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应当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处理”的规定,对?有协议约定的,应当等分原则处理,适当照顾共有人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等情况。

华律网

二、非婚生子女抚养费的标准是什么

1、非婚生子女能要抚养费,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2、非婚生子女抚养费的内容

在法律上并没有非婚生子女抚养费的内容这一项,这是因为非婚生子女抚养费和婚生子女抚养费一样,都属于抚养费的范畴。“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尚在校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的教育费应当负担,但是因为上收费较贵的私立学校贵族学校所多支付的择校费用,或者是因考分不够而产生的赞助费,不应当属于抚养费。子女就读未经父母双方全部同意的,不同意的父/母一方可不支付该笔费用,由同意方父/母支付。抚养费以必要为限,子女购买电脑手机等、外出旅游的费用、购买商业保险的费用等,这些费用的支出没有法律依据,父母可以拒绝支付。子女大病及绝症的医疗费,以社会医疗保险能报销的为限,如子女因患有肾功能衰竭要换肾的费用、子女患有白血病需要骨髓移植的费用等都不属于抚养费之列,父母只有道义上承担该费用的责任,而不存在法律上承担该费用的义务。

3、非婚生子女抚养费的标准

“夫妻”一方负担抚养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母双方负担非婚生子女抚养费的标准如下: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月总收入”指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等。可申请法院调查令来调查。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有固定收入)确定。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一般参照《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参照标准》来确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费来作为依据。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特殊请款是指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残疾的。

综上所述,对于同居期间共同财产分割,应充分考虑双方的男女关系、经济关系、对共同生活的贡献、同居的“程度”和“时间”,以及公序良俗等因素,其间所得财产不能简单地认定到底是共同共有、按份共有还是个人所有。以上内容就是华律网小编对该问题相关的回答,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华律网相关律师。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延伸阅读:
同居财产协议有效吗,怎么写同居财产协议
同居纠纷常见的有哪些,同居财产如何分割
如何认定同居关系财产,同居关系中的财产怎样分割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特邀律师:
沈辉律师 四川成都

婚姻领域专家律师,专注于婚姻家庭法律业务,代理了数百件婚姻继承案件详细>>

在线咨询
  • 两年不同居自动离婚吗

    2024-04-191214 人看过

    夫妻两年不同居不算自动离婚。我国并没有自动离婚一说,夫妻双方要想离婚可以选择协议或诉讼离婚。分居两年只是具备了一个可以离婚的条件。关于两年不同居能否自动离婚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结婚纠纷特别推荐律师

    帮助过 68277 人,获好评率 99%

    沈辉律师四川循定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沈辉律师自执业以来,专注于婚姻家庭法律业务,深入系统的学习、研究了现行婚姻继承领域方面法律、法规,代理了大量的婚姻继承案件,如婚前法律咨询、指导;...

  • 三年没同居离婚如何办

    2024-04-191260 人看过

    三年没同居夫妻一方想离婚的,可以协议离婚,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协议离婚的,应当是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同时应当签订离婚协议书。关于三年没同居离婚如何办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和两个女人同居是重婚罪吗

    2024-04-191014 人看过

    和两个女人同居的情形符合重婚罪构成要件的,是属于重婚罪,要追究刑事责任。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与对方结婚或者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也可以认定为重婚。关于和两个女人同居是不是重婚罪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 同居两年未领证可以要回钱吗

    2024-04-19160 人看过

    需要返回。没有领证就意味着不存在婚姻关系,为了结婚索取大量财物作为彩礼的,那么收受彩礼的一方需要退还彩礼。因为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

  • 未离婚和别人同居犯法吗

    2024-04-18194 人看过

    已婚人士不得与第三人维持非法的稳定同居关系,如此行为违背了民法典中所倡导的一夫一妻制度以及家庭成员间应当忠诚相待的原则,势必会对夫妻之间本应深厚的爱情产生无形的摧残,进而破坏家庭和谐的基础。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 女方同居期间怀孕,能提解除非婚同居关系。在未婚同居关系中,由于同居双方并未真正意义上结婚领证,因此非婚同居关系不受民法典的限制。关于女方同居期间怀孕能提否解除非婚同居关系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沈辉律师四川循定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沈辉律师自执业以来,专...

  • 同居后分手对方欠的债,如果是属于双方的共同债务的,要求还的有义务还;如果是属于一方的个人债务,由一方偿还。关于同居后分手对方欠的债要求我还我有义务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不是夫妻开宾馆同居可能涉嫌重婚罪。重婚罪的规定是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关于不是夫妻开宾馆同居是否犯法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非法同居者可以获得遗赠,遗嘱继承或者遗赠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关于非法同居者是否可以获得遗赠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以夫妻名义同居的认定方法是:有固定的住所;保持稳定的性关系;不以夫妻名义长时间共同生活等。以夫妻名义同居分手后,财产的分割处理是,确定同居时的共同财产,对共同财产有约定的,按约定;没有约定的,可以双方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关于怎么认定是以夫妻名义同居,以夫妻名义同居分手后怎么分割财产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婚前同居主要有以下注意事项:同居期间所生子女为非婚生子女,双方都有抚养义务;明确同居期间的财产关系,防止财产混同,分居后难以维权;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请注意维持好关系。关于婚前同居有什么注意事项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同居义务一般是不可以免除的,但是如果具有正当理由是可以免除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同居的双方当事人享有了同居期间的权利,就应当承担相应的义务。关于同居义务可以免除吗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关于死者生前欠下债务,但又无法定继承人,该如何偿还的问题

法律顾问律师15分钟前回复:

根据以上内容,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关于死者生前欠下债务,但又无法定继承人,该如何偿还的问题 关于遗产的问题,如果死亡者在去世前曾负债,尽管他们拥有遗产却没有法定继承人,或者即使有人继承,但也没有人接受遗赠的情况下,这部分遗产就变成了无主财产。 这种既无继承人又无受遗赠者的遗产将归属国家。 另外,如若亡者在世时为集体所有制组织的成员之一,那么该遗产则会归其所属的集体组织所有。 当涉及到亡者生前所负的债务时,应该优先从其遗产中获得清偿。 对于享有债权的人士而言,可以尝试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途径,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结婚纠纷特别推荐律师

沈辉律师四川循定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沈辉律师自执业以来,专注于婚姻家庭法律业务,深...

外国人在中国结婚怎么办理结婚登记的手续

法律顾问律师20分钟前回复:

关于外国人在中国结婚怎么办理结婚登记的手续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专业律师法律分析: 首先,外国人同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登记结婚的,那么双方是需要一起到中国公民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去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其次,在办理结婚登记时,外国人需要的证件: (1)本人护照或其他身份、国籍证; (2)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或外事部门颁发的身份证件,或临时来华的入境、居留证件; (3)经本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关)和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本国公证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最后,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当场登记发给结婚证。 【法律依据】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5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婚姻家庭问题

宋晓雪律师21分钟前回复:

您好 婚姻家庭具体需要咨询哪方面呢

继子女关系的终止条件主要是什么,法律的规定是什么

法律顾问律师23分钟前回复:

对以上内容,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1、生母与继父或生父与继母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受继父或继母抚养的继子女尚未成年的情况。 2、生母与继父或生父与继母离婚时,受继父或继母抚养的继子女尚未成年的情况。 3、生父与继母、生母与继父的婚姻关系因离婚或生父母死亡而终止时。 4、继子女经生父母同意被继父或继母收养的情况。

查看更多
查看更多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举报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