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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特种作业的劳动者是否需要经过专门培训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2-12-14 30245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2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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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特种作业的劳动者是否需要经过专门培训?法律方面是如何进行规定的?我们需要注意些什么?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从事特种作业的劳动者是否需要经过专门培训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安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特种作业是指对操作者本人和其他工种作业人员以及对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因素的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锅炉司炉工、起重工(包括各种起重机司机、起重指挥和司索人员)、压力容器工、金属焊接(气割)工、机动车辆驾驶和建筑登高架设人员等。

从事特种作业的劳动者,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同时,从事特种作业工作人员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一)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二)经社区或者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健康合格,并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症、精神病、痴呆症以及其他疾病和生理缺陷;

(三)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四)具备必要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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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相应特种作业规定的其他条件。

相关法律规定

劳动法

第五十五条 从事特种作业的劳动者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

第四条 特种作业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二)经社区或者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健康合格,并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症、精神病、痴呆症以及其他疾病和生理缺陷;

(三)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四)具备必要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

(五)相应特种作业规定的其他条件。

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人员除符合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和第(五)项规定的条件外,应当具备高中或者相当于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第五条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以下简称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以上就是小编总结的相关内容,如果您还有相关法律咨询或者其他事项不明白的可以致电华律网在线律师解答,律师的专业知识能够帮助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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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假期间工资待遇是怎样的

法律顾问律师16分钟前回复:

关于工伤假期间工资待遇是怎样的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在工伤期间员工的工资待遇和原工资是一样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期间的工资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不过停工留薪的时间一般是不超过12个月的,如果工伤造成的后果特别严重,经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确认,停工留薪时间可以向后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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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员工隔离影响正常工作,企业能否解除劳动关系

法律顾问律师21分钟前回复:

根据以上内容,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因员工隔离影响正常工作,企业能否解除劳动关系 鉴于当前员工受到隔离管制从而无法提供与其原本劳动身份相匹配的正常劳动能力的现状,企业有责任确保不能解除与这些员工的劳动关系。 在这段特殊时期内,对于受相关措施影响而无法提供正常劳动能力的员工,企业不应做出解雇其劳动合同或者将之遣返至派遣机构的决定。 若该等劳动合同在这期间意外到期,则需分别顺延至员工的医疗期结束、医学观察期结束、隔离期结束,甚至包括政府对应紧急情况采取措施后的 最后期限。 ,如果企业未遵守以上规定,贸然解除与上述人员的劳动关系,这种行为便属于违法解除,企业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基于当前复杂的形势,企业需要特别注意以下风险事项:如企业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暂时陷入困境,则应优先考虑通过与员工协商一致,采用调整薪酬方案、实施轮岗轮休制度、压缩工作时间等有效手段来保持工作岗位的稳定性,尽最大努力避免进行大规模裁员活动,或者尽量减少此类裁员行为。 如果符合相关要求,各企业还可申请并依法享有稳岗补贴。 此外,当企业因为突发事件而必须暂停生产和经营活动,且这种情况在一个工资发放周期内发生的时候,企业应该按照既定的劳动合同规定向员工支付他们的工资。

劳动合同没到固定期限是否可以?

法律顾问律师31分钟前回复:

关于劳动合同没到固定期限是否可以?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劳动合同没到固定期限是否可以 劳动合同没到固定期限是可以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这里所说的无确定终止时间,是指劳动合同没有一个确切的终止时间,劳动合同的期限长短不能确定,但并不是没有终止时间。 只要没有出现法律规定的条件或者双方约定的条件,双方当事人就要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一旦出现了法律规定的情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同样能够解除。 由于缺乏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的正确认识,不少人认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就不能解除。 因此,很多劳动者把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视为“护身符”,千方百计要与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另一方面,用人单位则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看成了“终身包袱”,想方设法逃避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法律义务。

工伤鉴定后去哪里报医疗费

法律顾问律师47分钟前回复:

关于工伤鉴定后去哪里报医疗费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工伤职工在工伤认定之后就可以携带相关证明资料和医疗费用票据到医保部门进行报销了,对于工伤伤情较重,需要进行工伤鉴定的,则应在鉴定完成后,将相关资料连同劳动能力鉴定决定书一并提交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医疗费用报销手续。 一、异地住院医保如何报销 异地就医医保报销流程如下:1、参保人员携带异地就医医院出具的出院小结、发票、用药明细表、单位出具的异地就医证明到本地社保经办机构进行报销;2、对于住院费、药物费等可以直接到就诊医院医保办公室办理结算手续。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二、工伤保险怎么报销流程 工伤保险的报销首先应该申请工伤认定。 发生工伤以后,首先应当申请工伤认定,职工在工伤认定之后,其发生的工伤医疗费用,凭工伤认定结论、出院小结复印件、医疗费用明细清单、有效报销单据及有财政部门监制章或者是税务部门监制章和就诊医院收费专用,由单位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报销。 三、工伤认定书下来多久做工伤鉴定 一般来说工伤认定下来,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对于工伤认定结果都没有异议并且身体以及恢复到可以做鉴定的程度,则可以马上申请工伤鉴定。 工伤鉴定的前置程序是要认定为工伤,对于工伤认定都没有异议,则在伤情稳定的情况下就可以委托鉴定。 申请工伤的伤残鉴定时,一般需要准备以下材料:1、《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及复印件;2、申请人正面免冠彩照一张;3、身份证以复印件等身份证明资料;4、两份《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5、医院的首次诊断记录和出院小结,包括医院的比例等相关资料。

误工费的纳税证明需要提供多久时间的信息

法律顾问律师56分钟前回复:

关于误工费的纳税证明需要提供多久时间的信息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误工费的纳税证明需要提供多久时间的信息 关于误工费用方面,其依据的税收证明所需提供的时间应由医疗机构所作出的特定证明来明确。 若在事故中受伤导致残疾,受伤害者可能会需要长时间停工照顾自身健康,此种情况下,误工时间便可获准计算至定残之日前的最后一天。 对于拥有稳定收入的受害者而言,其误工费用可依照实际减损的收入进行计算; 然而如果受伤害者并无固定收入,那么可依据他们近三年来的平均收入作为参考来计算误工费。 依据相关法规的规定,我们可以从《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第二十条得到启示,即若受害人具备固定收入,则误工费将按实际减少的收入来计算; 如若受害人没有固定收入,则可参照他们近三年来的平均收入来计算; 若是无法举证说明近三年内的平均收入状况,也能够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区与之相同或相似的行业在上一年度的职工平均工资来进行计算。 误工费方面需要提交多久时间段内的税收证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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