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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经济受到损失原告可以理赔吗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4-01-14 3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4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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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很多案件审理之后,很有可能会造成被告人的一些经济损失。那么对于出现的经济损失作为诉讼的原告可以进行理赔吗?这是大家要了解清楚的问题,才能知道在法律上的规定。下面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被告经济受到损失原告可以理赔吗

被告人在被宣判无罪的情况下,被告人可以根据案情要求国家赔偿,不应当要求原告赔偿经济损失。

相关法律知识

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 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

(四)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五)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因此,根据法律的规定可以看出,对于被告人的损失不可以向原告要求进行赔偿,需要进行赔偿的是国家。这方面大家可以参考《国家赔偿法》的相关规定,对于被告来说是很有帮助的。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华律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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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阅读:
国家赔偿法修正案
国家赔偿法的适用主体有哪些
国家赔偿法不赔偿的类型有哪些
引用法条:
[1]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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