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首页 > 法律常识 > 婚姻家庭 > 子女抚养 > 抚养权 > 什么是变更抚养权协议书,怎么写,应注意什么问题?

什么是变更抚养权协议书,怎么写,应注意什么问题?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2-12-19 29911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21219*****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也许,在当初离婚的时候,在离婚孩子抚养权的问题上过于草率,或者在争夺离婚孩子抚养权的失败,没有获得孩子的抚养权,或者离婚后,一些情况发生了变化,想要改变孩子的抚养权,等等。那么,关于离婚孩子抚养权的变更问题,需要准备变更抚养权协议书的。对于什么是变更抚养权协议书,怎么写?应该注意什么问题?且看下文分解。一、什么情况下可以变更孩子抚养权?变更抚养权的条件?判决孩子抚养权的归属,是以有利于保护孩子的利益为原则的,如果出现了不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情形,就应变更孩子的抚养关系。所以,离婚后,孩子抚养关系可以变更,但必须符合法律规定。(1)变更孩子抚养关系的,应另行起诉。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孩子抚养关系的,或者孩子长到有识别能力时,主动提出与另一方一起生活时,应另行起诉。离婚后,变更孩子抚养关系的请求,不涉及原离婚案件,不是对原离婚案件孩子抚养问题的判决、调解协议的纠正,而是出现了处理原离婚案件当时不存在的孩子抚养方面的新情况,所以,应当作新的案件另行起诉。(2)具有法定事由,应予支持变更抚养关系。具体的法定事由:①孩子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孩子的;②与孩子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孩子行为,或其与孩子共同生活对孩子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③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孩子,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④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一方要求变更孩子抚养关系有上述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3)准许协议变更抚养关系。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孩子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判决离婚后,要求变更孩子抚养关系的,并非一定要向法院起诉,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变更孩子抚养关系的协议,只要没有违法事项和对孩子成长不利的问题,应予准许。(4)不允许擅自变更抚养关系。司法实践中,常常会出现没有与孩子一起生活的一方擅自变更孩子抚养关系的情况,但引起的原因是不同的,对此,应根据实际情况分别处理:①有正当理由的,可告知依法起诉。离婚后,抚养孩子的一方确实没有尽到抚养责任,或者有虐待、遗弃孩子等行为的,另一方为了保护孩子的身心健康而擅自将孩子骗走或抢走的,这种行为是法律所不允许的。应告知其依法起诉,由人民法院确定是否变更孩子抚养关系。②孩子擅自变更的,可告知由其法定代理人依法起诉。受一方抚养的孩子因种种原因,如因受歧视、虐待等,而自行躲避到另一方的家中,并且明确表示再也不愿与抚养方一起生活的,其法定代理人应代理其孩子起诉,要求人民法院变更孩子抚养关系。③没有正当理由的,应说服教育送回孩子。经说服教育仍不送回孩子的,人民法院可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强制措施执行的对象并不是该孩子,而是抢走或骗走该孩子的当事人。总的来说,通过诉讼或协议方式都可以变更孩子抚养权。在现实生活中,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孩子抚养关系的,法院应予准许。这种情形下,父母双方自愿达成协议变更孩子抚养关系的,最还还需要通过法院的裁定在法律上予以确认。父母双方如果擅自变更孩子抚养关系的,没有得到法律确认的,法律不予承认和保护这种变更行为,后果自负。二、变更抚养权协议书怎么写?应注意哪些问题?变更抚养权协议书是父母双方就孩子的抚养权问题,通过协商、自愿的方式,在孩子抚养权、抚养费、探望权等问题上达成一致后订立的协议。具体来说,变更抚养权协议书怎么写?应注意哪些问题?主要可以从这几个方面考虑:1.双方基于什么原因(自己写,也可以没有原因,直接写本协议),一切都由孩子父母双方自愿协商一致,为各自真实意思表示为准,只要不违反不危害孩子健康成长和法律规定就可以了。2.变更抚养权:孩子抚养权由父/母变更给母/父等。3.抚养权变更后,没有抚养权的一方如何支付抚养费(自己约定)。4.抚养权变更后,没有抚养权一方()孩子如何探视(自己约定)。5.其他约定。最后,变更抚养权协议书还需要法院裁定认可,才能发生法律效力,得到法律保护。三、变更抚养权协议书范本甲方:(男/女方)身份证号:电话:住所:乙方:(女/男方)身份证号:电话:住所: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充分的协商,现就双方离婚后变更孩子抚养权等相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一、被扶养人,男/女,现年岁,原由男/女方抚养。双方协商同意自年月日起,儿子/女儿随女方生活,其抚养权归女/男方。二、被扶养人的抚养费及支付方式1、抚养费: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由男/女方每月付给_________方_________元作儿子_________的抚养费(直至满十八岁周岁)。2、教育费、医药费、生活费,由方负责(或由女方垫付后,双方各承担一半)。3、男/女应于每月的1-5日前将儿子的抚养费汇至女方指定的银行帐号。三、探视(望)权1、男/女对孩子享有探望权。2、探望时间及方式:3、探望之前,必须先经与女方电话联系。探望期间,要保证孩子的安全及身心健康、愉快。四、如遇其它未尽事宜或应时事宜,按照一切有利于孩子的原则,互谅互让,协商解决。五、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一份,一份交派出所办理孩子的户口迁移手续。六、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后生效。甲方:乙方:日期:日期:综上所述,变更孩子抚养权,是以有利于保护孩子的利益为原则的,如果出现了不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情形,就可以变更孩子的抚养关系,同时必须符合法律规定。通过订立变更抚养权协议书变更孩子抚养权的,是一种比较好的方式,但不要擅自更孩子抚养权。如果在变更抚养权或订立变更抚养权协议书等方面还有疑问,不妨咨询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他们会给予详细的指导和帮助的,也能更好地解决大家的问题。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特邀律师:
沈辉律师 四川成都

婚姻领域专家律师,专注于婚姻家庭法律业务,代理了数百件婚姻继承案件详细>>

在线咨询
  • 离婚获得抚养权的一方财产分配会少吗

    2024-04-19187 人看过

    为了确保非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承担起应有的责任,实际操作过程中并不将此因素作为财产分割的决定性依据。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司法领域亦存在着一系列相关规定以供参考,具体判案结果仍需视实际案例细节而定。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

  • 子女抚养纠纷特别推荐律师

    帮助过 68277 人,获好评率 99%

    沈辉律师四川循定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沈辉律师自执业以来,专注于婚姻家庭法律业务,深入系统的学习、研究了现行婚姻继承领域方面法律、法规,代理了大量的婚姻继承案件,如婚前法律咨询、指导;...

  • 父母离婚后抚养权归母亲,监护人还用写父亲的信息吗

    2024-04-19177 人看过

    在必要的表格填写时,孩子的亲身父亲的姓名仍然不可或缺。选用户口本中的父亲或者母亲任何一栏为范例。这样来看,尽管父母与其子女的亲属关系可能会因离婚而面临破裂或分离的境地,但是,这种父子(母子)亲情纽带依然无法被打断或清除。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是父亲,母亲要管孩子吗

    2024-04-19128 人看过

    离婚之后,无论是父亲还是母亲单方面将子女直接抚养长大,他们仍然是他们的父母。即便是在离异之后,父母对于子女依旧享有抚养、教育以及保护的法定义务。此外,作为母亲,她还有责任为孩子提供必要的生活费用。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

  • 离婚后孩子判给女方,姓可以改吗

    2024-04-18153 人看过

    若在离婚后亲权归属女方的案例中,且在经过与男方协商并得到同意后方能为儿子/女儿更动姓名;反之,在未与男方达成共识时,将不得擅自改动儿女的姓名。在此期间,子女有权利选取随父亲或母亲的姓氏为族姓。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

  • 离婚子女抚养费如何计算

    2024-04-1727915 人看过

    给付子女抚育费的数额,一般为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参照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为标准,由父母双方协议确定。不能达成协议的,由法院依据上述原则判决。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依照双方约定确定,没有约定的到子女能力独

  • 证明自己的工资收入或者经济条件的优势; 证明自己的受教育程度较高、居住环境良好; 证明自己及自己的父母能给予孩子充分的陪伴和照顾; 提供孩子愿意受本人抚养的意见。关于争取小孩抚养权证据有哪些的问题, 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沈辉律师四川循定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沈辉律师自执业以来,专...

  • 孩子抚养权公证的程序:双方当事人应当亲自共同向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提出申请;公证申请被接待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抚养权协议的内容进行审查;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接谈笔录,并在笔录上签字确认。关于孩子抚养权公证如何做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变更孩子的抚养权有两种形式,无论采取那种方式变更孩子的抚养权都需要法院的认可。双方协议变更。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只要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和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则应予准予,关于小孩抚养权怎么变更下面由华律小编师为您详细解答。

  • 过继孩子需要的手续:过继双方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过继后,依法办理户口登记。关于需要什么条件过继孩子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详细为你解答。

  • 根据法律规定,父母去世后,有能力的兄姐是应该承担弟妹的抚养义务的。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有:父母;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有监护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可以成为其监护人;以上监护人都不在时,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关于父母去世后兄姐是否应该承担弟妹的抚养权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

  • 非婚子女抚养权归谁先由孩子的亲生父母亲双方进行协商,协议达成一致,依协议的约定;协商不成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人民法院判决,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一般归女方。关于非婚子女抚养权归谁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可以通过办理变更抚养权协议公证来变更,也可以当一方出现法定的无法继续抚养孩子的条件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变更。关于变更小孩抚养权的程序和条件有哪些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离婚后法定抚养权怎么确定的,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法律顾问律师11分钟前回复:

根据以上内容,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夫妻俩办完离婚手续,两岁以下的孩子抚养权归母亲所有,两岁以上的可以由夫妻双方协商决定抚养权归属问题,若孩子在八周岁以上,要考虑孩子的个人意愿,双方的经济条件,在确认抚养权的归属。

子女抚养纠纷特别推荐律师

沈辉律师四川循定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沈辉律师自执业以来,专注于婚姻家庭法律业务,深...

夫妻欠债离婚怎么办

法律顾问律师15分钟前回复:

关于夫妻欠债离婚怎么办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1、夫妻欠债离婚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2、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3、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继承顺位的规定是怎样的

法律顾问律师17分钟前回复:

关于继承顺位的规定是怎样的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离婚房贷利息属于共同债务吗

法律顾问律师17分钟前回复:

关于离婚房贷利息属于共同债务吗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离婚房贷利息算共同债务。 婚内共同贷款利息的债务,是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债务。 离婚时就这共同贷款利息的债务是夫妻双方应该各承担一半。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 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离婚后单方债务要如何办?

法律顾问律师28分钟前回复:

关于离婚后单方债务要如何办?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离婚后,单方债务是由单方偿还的,另一方无偿还义务。 男女双方在离婚时,应当对夫妻共同债务作出处理,用共同财产进行偿还,对于单方债务是不用共同偿还的,应当由一方进行偿还,另一方没有偿还义务,不负清偿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查看更多
查看更多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举报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