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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举证指引之十 买卖合同、承揽合同纠纷案件举证指引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2-12-26 29900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21226*****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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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证明当事人(原、被告或第三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簿、暂住证等;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注册资料、社团法人登记证等。3、当事人在讼争的法律事实发生后曾有名称变更或分立、合并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二、证明买卖合同、承揽合同关系及从属的担保合同关系成立的证据1、买卖合同、承揽合同;2、订(定)货单;3、证明缴约、承诺生效的信函、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4、证明口头合同成立和生效的证据,如证人证言、实际履行凭证等;5、证明担保合同关系的保证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定金合同或交付定金的凭证、保函等。三、证明合同履行情况的证据1、交、收货凭证:交货单、送货单、提货单、收货单、入库单、仓单、运单等;2、货款收支凭证:收据、银行付款凭证、发票等;3、证明拖欠货款的证据:结算清单、欠条、还款计划还款承诺书、能证明欠货款事实的信函等;4、合同约定向第三人履行或第三人履行的,则提交第三人关于合同履行情况的证明及相应凭证。四、当事人诉讼请求的计算清单,并注明计算方法、公式、依据等。五、其他与举证有关的注意事项包括:1、本院在使用普通程序审理民事案件时,要求当事人须于收到本院举证通知书之次日起三十日内完成举证;在适用简易程序时,要求当事人须于收到本院举证通知之次日十五日内完成举证。2、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确有困难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延期举证,经人民法院准许,可适当延长举证期限。当事人在延长的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仍有困难的,可以再次提出延期申请,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3、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应依法在举证期限届满七日前提出。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应当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被调查人的姓名或者单位名称、住所地等基本情况、所要调查收集的证据的内容、需要由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原因及其要证明的事实。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1)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属于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并须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的档案;(2)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材料;(3)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材料。4、证人应当出庭作证。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十日前向人民法院书面申请。5、在证据有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此申请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七日前向人民法院书面提出。6、当事人申请鉴定,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情形外,应在举证期限内提出;对需要鉴定的事项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提出鉴定申请或者不预交鉴定费用或者拒不提供相关材料,致使对案件争议的事实无法通过鉴定结论予以认定的,对该事实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7、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8、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应当提供原件或者原物。如需要自己保存证据原件、原物或者提供原件、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经人民法院核对无异的复制件或者复制品。开庭时应提交证据原件、原物进行质证。9、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的证据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该证据应当经所在国公证机关予以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馆予以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该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的证据是香港澳门台湾形成的,应该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10、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文说明资料,应当附有中文译本。11、当事人应当对其提交的证据材料逐一分类编号,对证据材料的来源、证明对象和内容作简要说明,签名盖章,注明提交日期,并依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12、当事人未按要求完成举证责任的,应依法承担举证不能的相应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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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涛律师,中共党员,四川大学民商法学硕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及成都市律师协会会员,中国法学会会员,四川煊焜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系律所主任。先后工作于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成都仲裁委员会,承办各类民商事案件3000余件,积累了丰富的诉讼庭审经验,从2014年至今多次被评为成都优秀青年律师,现为成都仲裁委员会委员。王涛律师多年始终专注于合同纠纷、离婚纠纷、房地产纠纷、刑事辩护、公司法律事务、法律顾问、拆迁补偿和安置等各领域案件的代理和研究,对于案件要点把握准确,擅长收集、梳理案件证据材料,能够充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因此无论是在传统领域,还是在新兴的业务领域,均处于中国法律服务的前沿,诉讼经验丰富,且未达承诺退费。作为一名法律职业者,王涛律师始终追求并致力于“客观、理性、效率、衡平”的法律价值观。?执业领域非诉讼业务:商业合同、公司治理、风险内控、股份制改造等;诉讼业务:主要涉及合同纠纷、股权诉讼、刑事辩护。王律师熟悉企业运营中涉及的劳动、财务、工商、金融等各类法律事务,在公司法务、风险资本投资等事务操作和业务风险控制方面积累了丰富的从业经验,具有良好的综合执业能力和专业素质。对民事侵权、合同纠纷等民商事诉讼有深入的研究和实践。曾担任多家企业、有限公司及公民个人的法律顾问,在担任法律顾问过程中,注重坚持“法律风险以预防为主”的原则,熟练、灵活运用法律规定,最大可能地保障了企业重大经营决策的实现、日常经营的顺利运行和个人客户合法权益的实现。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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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不能是否可撤销

法律顾问律师20分钟前回复:

关于合同履行不能是否可撤销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九条,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条,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一条,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合同纠纷纠纷特别推荐律师

王涛律师,中共党员,四川大学民商法学硕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及成都市律师协会会员,...

买卖合同纠纷应该怎么判决

法律顾问律师25分钟前回复:

关于买卖合同纠纷应该怎么判决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案件的判决结果要看法律规定以及双方的证据。 何一种违约行为都可能引起合同纠纷。 对于合同纠纷,当事人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和解、调解、仲裁、诉讼。 1、和解。 和解是纠纷常见的解决方式。 但由于和解协议缺乏的法律约束力,有些人可能会出尔反尔,使和解结果成为一纸空文,延误了纠纷的有效解决。 2、调解。 此方法解决纠纷的可能性较和解大一些,但由于调解协议与和解协议一样不具有强制性效力,也使得纠纷的解决难尽人意。 3、仲裁。 仲裁指争议各方根据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或者纠纷发生以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将争议提交法定的仲裁机构,由仲裁机构依据仲裁规则居间进行居中调解,依法做出裁定的方式。 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并可根据生效的仲裁协议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条 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关于合伙人死亡后合伙合同是否应予终止的法律解读

法律顾问律师33分钟前回复:

根据以上内容,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关于合伙人死亡后合伙合同是否应予终止的法律解读 一、问题解析与回答: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当合伙人去世时,其在合作关系中的权益可由继承人继续持有,如果继承人并不有意愿加入该合作关系,则合作协议将自动终止。 此外,作为继承人,若符合法定条件和协议规定,他们有权接管原本属于逝去合伙人的资产份额。 此处需要引起注意的是,即使符合上述所有要求,除非得到全体合作伙伴的一致同意或其他特殊情况出现,否则合同仍然无法终止。 具体依据见下文。 二、法律条文解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50条明确规定:当合伙人消失或被认定为失踪时,如对于逝者在企业中的财产份额而言,其继承人均拥有合法继承权,这些继承人便可以按照先前签订的合作协议所确定的内容,获得企业合伙人的身份,只要经过全体合作伙伴的一致同意就可以从继承开始之日起执行如果存在以下情形之一,企业须向已过世合伙人的继承人退还其所持有的资产份额。 ,如果继承人不愿成为企业的合作伙伴; 其次,若法律规定或者合作协议中规定合伙人应具备特定资格,,由于继承人未能获取相关资格,则此时合作协议也可能不再续存; 最后,当协议约定某个人因为其他原因无法成为合伙人时。 当继承人被证明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受到行为能力限制时,同样的,如果全体合作伙伴能达成共识,继承人便可以依法成为企业的有限合伙人,使原本的普通合伙企业随之转化为有限合伙企业。

保证合同的生效时间是怎样确定的

法律顾问律师36分钟前回复:

关于保证合同的生效时间是怎样确定的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保证合同生效日期是合同成立时。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 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且该合同具有从属性,其效力根据主合同的变化而变化。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 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电子合同在法律层面上的效力

法律顾问律师43分钟前回复:

关于电子合同在法律层面上的效力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电子合同在法律层面上的效力 关于问题解析:若各方协议并共同签署了电子合同,那么该合同的有效性通常并不受限于合同的采取何种电子契约的形态。 可将电子合同视作另一种形式的书面合约。 然而,凡符合如下特定要求者,此类合同都具有相应的法律约束力:1.签约方需具备足够的民事行为能力,包括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以及无民事行为能力这三种情况。 其中,部分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主体所签的合同将被认为无效; 2.缔约方须表达出真实合理的意志意愿。 合同本就是尊重当事人的自行决策,其内容必为乙方真实的意思反映出来; 3.合同条款本身不得与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相抵触,且不应违背社会公众普遍认可的公共秩序和道德准则。 具体签署的合同中需包含如下主要事项:1.各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如姓名、居住地址、个人身份证号码、性别等多方面的数据资料; 2.详细列举且明确说明相关的合同标的事物,例如在租赁合同场景下,需要列出租赁物的准确尺寸、相对位置等详细信息; 3.对违约责任予以规定,即当签约各方违反约定时应该负有的违约责任应当明确阐释; 4.至少还应包括法律法规定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法律依据方面:依据国家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明确表明:订约当事人在达成合同时,既可选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亦或是其他任何适宜形式。 凡采用数据电文交换技术、电子邮件等电子形式能够清晰地展示包含在内的各项内容,亦能便于随手调用查阅,这种形式均可视作书面形式对待。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只要满足以特定的民事行为能力,表意真实,以及不违背法律、行政法规的强行规范,亦无碍于公共秩序和良好风俗这三项原则,拥有法定效力的民事法律行为即宣告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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