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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中公房承租人拒不搬迁怎么办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4-01-14 129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4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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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土地的征收可以说是现在社会非常常见的一种建设行为。在面对房屋征收的情况时人们可以选择抬高价格来获取自己的权益,同样也可以选择拒绝。但是在实践当中有一种特殊情况,那就是公房的承租人在面对房屋征收时拒绝搬迁。那么征收中公房承租人拒不搬迁怎么办?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征收中公房承租人拒不搬迁该如何处理

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拒绝搬迁都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来进行处罚或者强制征收。

相关法律知识

《征收条例》

第二十七条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第二十八条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实际上可以看到承租人所享有的并不是房屋的所有权而仅仅只是房屋的使用权。面对房屋征收的时候,是可以享受一定的权益但却不能拒绝。但是在司法实践当中,由于承租人是被征收房屋的现实占有者,所以很多情况下容易导致纠纷。这种时候也可以咨询律师。华律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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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年产权定义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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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70年产权定义是什么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70年产权指房屋建筑产权的归属年限,包括:民用住宅建筑、商用建筑、工业用建筑。 一般民用住宅建筑权属年限为70年。 教育、科技、文化、体育等用地50年; 工业用地、综合或其他用地50年; 商业、旅游、娱乐设施等用地年限40年。 在我国法律规定中,“土地使用权”与“房屋产权”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是:居住用地70年,70年土地使用期满后,土地收归国有,地上建筑物仍然属于业主所有。 如果再次申请土地使用权,则应该根据当时的地价水平,补缴土地出让金。 根据这一条例,购房人取得的商品房使用权限必须也只能建立在70年土地使用权的基础上。 而房屋开发商从土地管理部门获得土地批租权后,土地使用权进入市场流通。 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区别在于:房屋所有权(即房产权)是永久的,没有期限限制,只要房产没有完全毁损灭失就能一直享有“房产证里是没有期限登记栏的”; 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 国家通过土地有期出让方式,授予用地人40年、50年、70年不等的使用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 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 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 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 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 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温州改造房屋诉讼流程怎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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