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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方式和条件是什么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2-12-22 30019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2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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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是指依法律规定设立的,全部资本由等额股份构成,股东以其所认购的股份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中外股东共同持有公司股份,外国股东购买并持有的股份占公司注册资本25%以上的企业法人。其中,中国股东包括中国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公司是中外双方按照平等互利原则,在中国境内共同投资成立的。

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与外商投资有限公司一样,为外商投资企业的一种形式,适用国家法律、法规对于外商投资企业的有关规定,如三个外商投资企业法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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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公司法》所规定的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方式一样,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可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但是必须注意的是,以发起方式设立的公司,除应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发起人的条件外,其中至少有一个发起人应为外国股东;以募集方式设立的公司,除应符合前述条件外,其中至少有一个发起人还应有募集股份前连续盈利的记录;该发起人为中国股东时,应提供其近3年经过中国会计师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该发起人为外国股东时,应提供该外国股东居住所在地会计师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

设立外商投资的股份有限公司应符合国家有关外商投资企业产业政策的规定。国家鼓励设立技术先进的生产型公司。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其中外国股东购买并持有的股份不低于公司注册资本的25%。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应为在登记注册机关登记注册的实收资本总额,其他条件与《公司法》规定的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条件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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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持股平台经营范围

法律顾问律师24分钟前回复:

关于合伙企业持股平台经营范围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持股平台可以是有限合伙企业,也可以是公司,但不是有限合伙公司 2、注册资金没有要求 3、股东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自然人 4,经营范围没有特别要求,一般做股权激励的经营范围可为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企业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经济贸易咨询、企业形象策划。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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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人是做什么的,有怎样的特征

法律顾问律师38分钟前回复:

关于公司法人是做什么的,有怎样的特征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法人是一种特定的社会组织,其实质是一定社会组织在法律上的人格化。 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它不同于自然人,不以生命存在为特征,而是由个人联合、集体联合或者个人与集体联合而建立起来的社会组织体,这是它和自然人的根本区别。 法人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公司法人的特点在于:由出资人或股东以法律行为设立; 以营利为目的; 设立人不限,可以是国有财产授权投资或经营单位、其他类型法人及个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十六条,以取得利润并分配给股东等出资人为目的成立的法人,为营利法人。 营利法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企业法人等。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经核准的流程

法律顾问律师57分钟前回复:

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经核准的流程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经核准的流程是: 1、受理。 公司债券监管部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2、审核。 申请受理后,公司债券监管部将根据回避要求等确定审核人员。 审核人员分别从财务和非财务角度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适时启动诚信档案查询程序。 审核工作遵循双处双审、书面反馈、集体讨论的原则。 3、反馈。 审核人员审阅发行人申请文件,提出初审意见,提交反馈会集体讨论。 反馈会主要讨论初步审核中关注的问题、拟反馈意见及其他需要会议讨论的事项,通过集体决策方式确定反馈意见。 4、行政许可决定。 中国证监会履行核准或者不予核准公司债券发行行政许可的签批程序后,审结发文,公司债券监管部及时完成申请文件原件的封卷归档工作。 5、期后事项。 对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领取批文后发生重大事项的,发行人及相关中介机构应按规定向公司债券监管部提交期后事项材料,对该事项是否影响发行条件发表明确意见。 法律规定: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证券法》、《公司法》的相关规定,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经核准的流程,法律依据是什么

股权转让可以转几个人吗,有哪些相关规定

法律顾问律师1小时前回复:

关于股权转让可以转几个人吗,有哪些相关规定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问题解答: 股权可以转让给一人,也可以转让给多人。 如果股份属于有限责任公司,且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如果其他股东从接到转让股份的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没有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 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 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贸易公司注册需要什么条件

法律顾问律师1小时前回复:

关于贸易公司注册需要什么条件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一般情况下,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注册贸易公司的,关于出资额的规定实行认缴制,在公司注册时无需验资。 各股东只需自觉履行出资义务即可。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公司名称和住所; 2、公司经营范围; 3、公司注册资本; 4、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5、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6、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7、公司法定代表人;8、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五)有公司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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