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首页 > 法律常识 > 知识产权法 > 著作权法 > 著作权保护 > 删减商品费用是多少

删减商品费用是多少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4-01-12 121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40112*****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在进行商标注册的时候,有时候需要进行删减相应的商品。根据规定需要一定的费用,但是很多人都不清楚其中的费用是多少?这就需要大家看看下面的内容介绍你,才能对这个问题有一定的了解。下面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删减商品费用是多少

每个类别删减商品或服务项目的费用为500人民币。

(1)删减商品或服务项目申请提交后,商标局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进行受理,如果需要补正的,商标局会下发补正通知书,告知申请人限期补正。申请人未按期补正的,商标局有权对申请删减商品或服务项目不予核准。

(2)删减商品或服务项目申请核准后,商标局会发给申请人《删减商品或服务项目申请核准通知书》或《删减核定使用商品或服务项目证明》;不被核准的,商标局则会发给申请人《删减商品或服务项目申请不予核准通知书》。

看完本文之后,我们知道了其中的费用问题,大家就要在申请删减商品的时候按照规定来进行缴纳相关的费用,才能办理成功,这就是本文为大家做的相关介绍,也是比较常见的一种,希望对您有帮助。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华律网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看完还有疑惑?27万注册律师在线为您解答!
立即咨询
1976位用户正在咨询
推荐律师:成都律师在线为您解答
延伸阅读:
已注册商标如何申请删减商品或服务项目
商标侵权行为如何处理或处罚
申请认定驰名商标的三种途径
引用法条:
[1]《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著作权自愿登记收费标准》
  • 我国《著作权法》第十条规定:“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多份的权利。”那么,我国著作权法保护的复制权,就是特指著作权人享有的授权和禁止他人未经授权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多份并获得报酬的权利。关于复制权的内容包括什么的问题, 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有违反法律法规的作品,违背社会道德的作品以及由著作权法明确排除的作品等。著作权合理使用的类型有为个人学习而使用已发表的作品;为介绍、评论适当引用;为报道时事新闻而引用等关于著作权不保护什么作品,著作权合理使用的类型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未经作品作者或著作权人许可,行为人擅自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放映他人作品的行为;我国法律明文规定的其他属于侵犯放映权的行为。关于侵犯放映权的行为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小说人物名不受著作权保护。著作权保护的对象是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小说人物名不能单独构成作品,所以不受著作权法保护。 关于小说人物名受不受著作权保护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 关于著作权侵权举报机构是哪里?的问题,一起和华律网小编来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一、著作权侵权举报机构是哪里?可向当地公安机构或者著作权管理机构进行举报。侵犯著作权的法律后果包括: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损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可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

  • 影视作品侵权应当赔偿。具体的赔偿范围包括权利人的实际损失,如合理的许可使用费,权利人为维护权利的合理开支及侵权人的违法所得、法定赔偿等赔偿范围。关于影视侵权怎么处理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以下行为可以界定为图片侵权: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图片的;2、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用图片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图片作品的;关于如何判断图片是否是侵权这个问题,下面就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专利申请的新颖性判定方法

法律顾问律师22分钟前回复:

关于专利申请的新颖性判定方法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专利申请的新颖性判定方法 关于专利申请新颖性的法律风险评估与解答:,我们需要了解一个基础原则,即在专利申请之日之前,并无同等的发明创新在国内外任何出版物上进行过公开披露。 这个范畴内的出版物不仅包含书籍、报纸、杂志等传统印刷品,还涵盖了如录音带、录像带以及唱片等音视频载体等各种媒体形式。 其次,根据中国的专利法规,专利申请之前,相应的成果不能在国内进行公开使用,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被公众所知悉。 而所谓的公开使用,则是指将其转换为商品形态进行销售,或者通过技术交流、传播甚至是通过电视和广播电台等大众媒介来散播、利用该项技术,从而引起社会公众的关注。 最后,在该专利申请前提交前,相同的发明创造不得由其他人已经向国务院专利行政管理部门递交过专利申请,且须明确记录在在申请日之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之中。 这就是我们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对专利申请新颖性的全面解读。

侵占商标权如何界定?

法律顾问律师24分钟前回复:

关于侵占商标权如何界定?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侵占商标权的界定如下: 一、确定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权利范围; 二、确定被控侵权的具体对象; 三、将被控侵权对象与注册商标和该商标所核定使用的商品进行比较,认定被控侵权的商标与注册商标是否相同或者近似,以及被控侵权商标所使用的商品与该注册商标所核定使用的商品是否属于同一类或者相类似。 《商标法》第五十七条

商标代理合同纠纷的常见类型都有哪些呢?

法律顾问律师27分钟前回复:

关于商标代理合同纠纷的常见类型都有哪些呢?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商标代理合同纠纷的常见类型都有哪些呢 我司属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官方认证许可的代理服务机构之一。 我司深谙行业规定与流程,具备丰富的代理经验,且与商标局保持紧密合作关系。 我司郑重承诺:凡我司协助您申请至商标局的任何项目,尽可安心委托,我们承诺将竭力以赴保证成功率; 若最终未能如愿取得所需资质或证件,全额退还您所支付之款项,绝不让客户遭受经济损失。 同时,我司专业团队将以最快速度完成各项合法手续及注册过程,为客户赢得宝贵时间。

特殊作品的著作权归属是

法律顾问律师29分钟前回复:

关于特殊作品的著作权归属是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二、特殊作品的版权归属之汇编作品的归属问题汇编作品是指汇编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段或者不构成作品的数据或者其他材料,对其内容的选择或者编排体现独创性的作品,其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三、特殊作品的版权归属之委托作品的归属问题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 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 四、特殊作品的版权归属之职务作品的归属问题职务作品是指一般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 一般情况下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 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 特殊情况下,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著作权由单位完整地享有。 法律依据: 《著作权法》第十一条 著作法第十一条,著作权属于作者,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 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 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作者。

商标权终止情形主要有哪些

法律顾问律师47分钟前回复:

关于商标权终止情形主要有哪些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导致商标权终止的情形有: (1)因注册商标法定有效期限届满又末办理续展注册,导致注册商标注销,商标权因而终止。 (2)因商标注册人自动申请注销注册而导致商标权终止。 (3)因注册商标争议被商标 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注册商标,而导致商标权终止。 (4)因商标注册人死亡或者终止而导致商标权终止。 (5)因商标注册不当,被商标局撤销注册或者经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注册,而导致商标权终止。 (6)因商标注册人违反商标法规定被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导致商标权终止。 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五十五条规定,法定期限届满,当事人对商标局做出的撤销注册商标的决定不申请复审或者对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的复审决定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撤销注册商标的决定、复审决定生效。 被撤销的注册商标,由商标局予以公告,该注册商标专用权自公告之日起终止。 《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六条规定,有商标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注册商标无正当理由连续3年不使用情形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提交申请时应当说明有关情况。

查看更多
查看更多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举报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