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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书面合同对方不认货款怎么办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4-01-14 396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40114*****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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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买卖中,买卖双方一般需要签订相应的书面合同,这样才能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但是如果因为没有进行签订合同导致对方不认货款那么我们应该怎么办呢?对于这个问题,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没有书面合同对方不认货款怎么办

根据合同法及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的方式,可以订立书面、口头和其他形式的合同。您与对方通过电话进行要约与承诺订立的口头合同,自承诺生效时合同即为成立。在您已经按约定履行交货义务的情况下,对方不履行付款义务或者付款不符合约定的,就属于违约,您可以要求其支付货款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规定:“当事人之间没有书面合同,一方以送货单、收货单、结算单、发票等主张存在买卖合同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以及其他相关证据,对买卖合同是否成立作出认定。”所以,在对方不承认合同关系的情况下,您可以通过发货单和收货确认单等凭证来主张合同关系的存在,进而可以起诉对方来承担责任。在此期间,如果您有能够证明合同关系存在的电话录音、聊天记录的话,对您也是比较有利的。

以上就是关于这个问题的内容介绍,大家可以通过相关的法律规定来进行处理,这样对于自己的合法利益维护有一定的帮助。在这种情况下,小编建议大家一定要签订合同,避免发生纠纷。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华律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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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阅读:
公司未能出示书面合同需要赔偿职工双倍工资吗
没有书面合同应该如何举证证明买卖关系存在
口头合同与书面合同冲突,以哪个为准
引用法条:
[1]《新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全文》第二条
[2]《新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全文》第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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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张欠条可以同时起诉吗

法律顾问律师4分钟前回复:

关于多张欠条可以同时起诉吗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多张欠条可以同时起诉。 如果多张借条都是同一个借款人借款的,只是借款人在不同的时间借款先后立下多张借条,每张借条都过了还款期限或者借条没有写还款期限,借款人经催讨一直不肯还款,可以持多张借条去法院同时起诉该借款人的,有可能法院将多张借条并为一个案件立案。 如果不是同一个借款人,也可以同时起诉的,但法院就分不同借款人多个案件立案。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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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欠3500元不还时效是多久

法律顾问律师5分钟前回复:

关于对方欠3500元不还时效是多久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1、法律规定欠条的法定诉讼时效期限是3年。 已注明履行清偿欠款日期的欠条诉讼时效期限从注明清偿欠款日期的当日起算,对没有注明履行清偿欠款日期的欠条诉讼时效期限从欠款人出具欠条的第二日起算;约定还款期限的,按照约定的到期日,开始计算诉讼时效,通常情况下为三年。 2、如果在三年中,存在使时效中止或中断的事由,则将超出三年;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从欠条出具日开始,也是三年的时效,同上,也适用诉讼时效的中止和中断;向债务人主张债权可以导致诉讼时效中止,重新计算。 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别人信用卡欠的钱很久没还,把我写成联系人有影响没

法律顾问律师6分钟前回复:

对以上内容,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别人信用卡欠的钱很久没还,把我写成联系人有影响没 没影响。 很多银行是不会去核实紧急联系人的,只要持卡人在办卡的时候填上紧急联系人的联系方式就可以了,至于对方是否知情,银行并不会去核实。 毕竟,对很多银行来说,紧急联系人的作用并没有那么重要,只要持卡人用卡记录良好,没有欠款,紧急联系人的电话就派不上用场。 于是,很多人就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就莫名其妙被紧急联系人了。 不过,大家别慌,大家只是紧急联系人,不是担保人。 紧急联系人对银行来说,只是一种联系方式,不会让其承担法律责任的。 紧急联系人的作用是,当银行联系不上持卡人的时候,比如说,持卡人换了手机号、搬家、手机停机等等,银行就会委托第三方进行催收,第三方公司才会通过联系紧急联系人的方式来找到持卡人。

连带债务责任的内部效力包括哪些

法律顾问律师7分钟前回复:

关于连带债务责任的内部效力包括哪些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连带债务的内部效力表现如下: 实际承担债务超过自己份额的连带债务人,有权在其他连带债务人未履行的份额范围内追偿超出部分,并相应享有债权人的权利,但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九条,连带债务人之间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 实际承担债务超过自己份额的连带债务人,有权就超出部分在其他连带债务人未履行的份额范围内向其追偿,并相应地享有债权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其他连带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可以向该债务人主张。 被追偿的连带债务人不能履行其应分担份额的,其他连带债务人应当在相应范围内按比例分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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