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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上建房屋可以出租吗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4-01-13 357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4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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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实社会中,相信有不少人都了解到关于集体土地上建房屋和出租的问题比较常见,在司法实践中,根据法律规定,不得擅自出让或出租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否则应当承当相应的法律责任。对此,华律网小编在下文为您具体介绍有关集体土地上建房屋是否可以出租,希望分享的内容能够有所帮助。

集体土地上建房屋可以出租吗

不可以。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六条规定: 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一条规定: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并处罚款。

综合上述,小编整理有关集体土地上建房屋是否可以出租的相关内容。由此可见,答案是否定的,实际上,根据法律规定,非法非占用土地,或擅自转让出租集体土地的行为,将被法院认定为无效行为。如果你对这方面还有更多问题,华律网提供专业法律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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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房屋属于非居住房屋

法律顾问律师28分钟前回复:

关于哪些房屋属于非居住房屋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1、按照房屋性质和用途,被征收房屋分为居住房屋和非居住房屋两大类,非居住房屋的认定比较复杂,具体认定可以参考如下标准: (1)房屋用途原为非居佳房屋的,延续至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仍作为非居住房屋使用的,属于非居住房屋; (2)公房承租人与公房出租人(或其委托的管理人)签订了公有非居佳房屋租赁合同,建立了公有非居住房屋租赁关系的,可以认定为非居住房屋; (3)房地产权证和房地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为单位,可以认定为非居住房屋,但房屋性质明确记载为居住或者实际用作职工或职工家庭居住使用的除外; (4)房屋用途原为居住房屋,经上海市或区房管部门批准居住房屋改变为非居住用途的(俗称居改非),除有特别规定以外,可以认定为非居住房屋。 在2001年11月1日之前,己经以居住房屋作为经营场所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可以认定为非居住房屋;在2001年11月1日以后,以居住房屋作为经营场所并领取营业执照,未经上海市或区房管部门批准居改非的,不认定为非居住房屋。 2、此外,由市、区劳动部门核发的《非正规就业许可证》以及市、区民政部门或街道核发的《社区服务证》的持证人所使用的居住房屋,不认定为非居住房屋。

住房改门面房手续怎么办

法律顾问律师29分钟前回复:

关于住房改门面房手续怎么办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住房改门面房提交资料要根据房屋实际情况决定。 租赁的房屋提交出租方的房屋产权证的复印件及租赁协议;自有房产的,则需要提交房屋产权证的复印件;未取得房屋产权证明的,则需要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以等以及其他有效证明。

信阳购房实施零首付策略可能带来的潜在风险有哪些?

法律顾问律师32分钟前回复:

对以上内容,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信阳购房实施零首付策略可能带来的潜在风险有哪些 在我们的生活旅程中,每个人都在为追求理想和实现美好憧憬而奋力拼搏。 深耕于城市的人们,尤其以购买一处专属于他们的房产作为长久以来的目标,为此,他们始终保持不断进取的态度并为之付出艰辛努力。 然而,近期针对信阳地区出现的零首付购房现象,人们开始忧虑这是否带来某些潜在的负面影响及其背后隐藏的问题隐患。 其中最为显眼的弊端便在于这种所谓的零首付购房行为并不符合现行国家政策的规定要求,甚至有可能涉及到阴阳合同等违法违规交易行为,进而导致当事人面临被追究刑事法律责任的风险。

房产证上如何进行姓名增减变更登记

法律顾问律师51分钟前回复:

关于房产证上如何进行姓名增减变更登记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房产证上如何进行姓名增减变更登记 从法律角度来看,针对房产证加减名字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种处理方式: 首先,产权人可以单独向当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申请,要求对房屋所有权的归属进行变更登记; 其次,买卖双方也可以约定时间前往该中心共同进行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再者,如果无法亲自前往,也可将相关材料交予公证部门进行公证后再提交至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过户事宜;另外,如果所有共有产权人均同意,则可以考虑全体人员同时前往此中心进行所有权变更登记的申请;最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申请人还可以利用婚姻证明来直接办理相关手续。

析产房屋再出售的税费

法律顾问律师51分钟前回复:

关于析产房屋再出售的税费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直系赠与的房子再出售的税费缴纳要看情况: 一、对于直系赠与的房屋再上市交易的,同样适用满5年家庭唯一住房免征; 二、不满5年或满5年非家庭唯一住房的,需要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 法律依据: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条规定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条规定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温馨提示】当前回复为大多数情况的参考答案,若未能解决您的法律问题,建议直接咨询律师,5分钟快速响应,问题解决率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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