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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与利用职权的关系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4-01-14 987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4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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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侵占罪中的构成要件是必须是利用自己的职务上的便利,必须有侵占的行为,必须达到数额较大的程度如果仅有非法侵占公司、企业及其他单位财物的行为,但没有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则也不能构成本罪。但是很多人可能会有疑问,职务

职务侵占罪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否一定要求行为人具有职权?

职务侵占罪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指的是利用行为人主管、管理、经手单位财物的职责范围内的便利,与是否享有职权无关。刑法规定中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均是以享有职权为前提的,没有职权就谈不上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根据上述司法解释的规定,贪污罪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利用职务上主管、管理、经手公共财物的权力及方便条件,受贿罪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利用本人职务范围内的权力,即自己职务上主管、负责或者承办某项公共事务的职权及其所形成的便利条件。这两条解释中均强调“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利用了权力或职权,行为人根本就没有职权的,即使实施了侵吞公共财物或收受他人财物的行为,比如国有企业中生产线上的工人利用生产中经手产品的机会盗窃产品的,或者某领导的司机利用为领导开车之机为他人说情而收受他人财物的,均不构成贪污受贿罪。所以,可以理解为,在其他罪名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均应要求具有职权的存在。当然,职权与任职是两个概念,具有职权不等于一定是领导。职权的核心是强调具有职务范围内对财物与事项的管理权力。生产线上的工人其职责仅仅是生产产品,不享有对财物进行管理、支配的职权,因此不能成为职务侵占罪的主体。

综上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内容,由此可以看到职务侵占罪的构成要件标准,也有助于区分其他罪与本罪的界限,如果有更多的法律咨询,欢迎到华律网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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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1]关于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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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建军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三级律师职称,四川雷声律师事务所主任,资深执业律师,执业证号:15101198710586827。宋建军律师专注法律服务三十年年,曾从事多年公安机关工作,任专职律师三十年年,其中担任主任律师十几年。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全面的法律实务知识,良好的分析、判断、解决法律实际问题的能力。从1987年起进入律师行业,以求实认真的态度,严谨细致的思维,办理了千余件各类民商事及刑事案件,为委托人提供专业化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积累了丰富的诉讼和非诉法律服务经验。曾先后担任几十家公司、企业法律顾问等社会职务。先后发表论文几十篇,荣获某市司法行政先进工作者称号。宋建军律师注重法律服务的品质和效率、以专业的精神满足客户的需求,对代理的案件责任感重、使命感强!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执着求真,追求公平正义的工作态度让宋建军律师在委托人以及同行中树立了良好的形象。宋建军律师的执业理念:公正、专业、优秀、奉献!工作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双荆路1号泰业北城广场A做1304室电话:18190840309(微信同号)工作QQ:2506354150邮箱:[email protected]擅长领域介绍宋建军律师擅长办理:建筑房产、债券债务、买卖合同、婚姻继承等民商事诉讼业务及经济犯罪、职务犯罪、毒品犯罪等刑事案件。对法律顾问公司的风控管理、争议解决、法人治理等非诉法律事务具有一定钻研及实务经验。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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嫌疑人被取保后判实刑的多吗,法律有哪些规定

法律顾问律师25分钟前回复:

根据以上内容,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被取保后判实刑的可能性也很大,犯罪嫌疑人被取保候审的原因很多,比如在羁押期限届满后,案件尚未办理完结,但需要继续侦查的情况下就可以取保候审,相关法律也没有明确规定过,对于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绝对不能判处实刑。

被刑事拘留37天后会有什么结果

法律顾问律师25分钟前回复:

关于被刑事拘留37天后会有什么结果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刑事拘留37天后,可能会有以下情形: 1、逮捕,事实清楚,证据充足,经检察院批准逮捕。 2、释放,针对的是无罪或证据不足的情形,即没有证据证实或证据不足以证实其所涉的罪行,应当释放。 3、释放,同时处行政拘留(可以折抵,不需要再执行行政拘留),针对的是罪轻,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 4、取保候审、监视居住,针对的是没有逮捕必要和证据不足,需要继续侦查的。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公安机关对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认为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但是必须将被拘留的人立即释放。 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 上级人民检察院应当立即复核,作出是否变更的决定,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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