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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裁决书怎样制作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2-12-31 51766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2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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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裁决书要怎样制作,仲裁裁决书包括那些内容呢?根据《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第32、35条规定:仲裁庭作出裁决后,应制作仲裁裁决书。裁决书由仲裁员署名,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其内容包括:

(1)申诉人和被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单位名称、地址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代理人的姓名、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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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诉的理由、争议的事实和要求;

(3)裁决认定的事实、理由和适用的法律、法规;

(4)裁决的结果及费用的负担;

(5)不服裁决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期限。

具体样式和要求可参考劳动部制发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文书样本》(劳部发[1994]27号)之"27"及其说明。以上5点是仲裁裁决书必须包括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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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车致人死亡逃逸怎么处罚?

法律顾问律师19分钟前回复:

关于驾车致人死亡逃逸怎么处罚?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交通事故致死逃逸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交通肇事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的情节的,属于交通肇事罪的情节加重犯。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具体的量刑起点为: 1、负事故全部责任,死亡一人且逃逸的,为有期徒刑四年; 2、重伤一人逃逸,且有定罪的其他特殊情形的,为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死亡增加一人,刑期增加一年;重伤增加一人,刑期增加六个月。 3、负事故主要责任,死亡一人且逃逸的,为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有前项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为有期徒刑三年。 死亡增加一人,刑期增加九个月;重伤增加一人,刑期增加四个月。 4、负事故全部责任,逃逸致一人死亡的,为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死亡增加一人,刑情增加二年; 5、负事故主要责任,逃逸致一人死亡的,为有期徒刑七年;死亡增加一人,刑情增加一年四个月; 6、负事故同等责任,三人死亡的,且逃逸致一人死亡的,为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死亡增加一人,刑情增加一年; 7、逃逸致人死亡,同时出现其他后果,对其他后果部分增加刑期,适用前两条的规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刑事文书纠纷特别推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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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别人违法犯罪,他们内部有人,我怎么才能匿名举报

高太领律师20分钟前回复:

可以写个匿名举报信递交给公安机关

蓄意抹杀问题

张浩律师20分钟前回复:

什么问题

软禁他人的属于什么罪

法律顾问律师22分钟前回复:

关于软禁他人的属于什么罪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1、软禁他人是非法拘禁罪。 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押、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自由权,所谓身体自由权,是指以身体的动静举止不受非法干预为内容的人格权。 2、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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