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北京嘉裕东方葡萄酒有限公司(下称嘉裕公司)因在葡萄酒商品上使用“嘉裕长城及图”商标,被中国粮油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中粮集团)指控侵犯其70855“长城牌GREATWALL及图”商标专用权。本案因高达1亿多元的索赔额,且是在名不见经传的小民企与世界500强之一的特大型国有企业之间进行,为媒体广泛关注,被称为“鸡年知识产权第一案”。本案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于2005年4月做出一审判决后,嘉裕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案件经最高人民法院长达1年零3个月、多达12次的开庭、谈话、调解、提交“新”证据,终于在2006年8月23日下达终审判决。本案虽然以最高法院的终审判决画上了句号,但案件所涉及的一系列有关商标侵权的法律问题却并没有画上句号。
一、关于商标近似的判断主体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司法解释)第十条规定“人民法院依据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认定商标相同或者近似按照以下原则进行:(一)以相关公众的一般注意力为标准;(二)既要进行商标的整体比对,又要进行商标主要部分的比对,比对应当在比对对象隔离的状态下分别进行;(三)判断商标是否近似,应当考虑请求保护注册商标的显著性和知名度。”对于“相关公众”的概念,解释第八条规定:“商标法所称相关公众,是指与商标所标识的某类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消费者和与前述商品或者服务的营销有密切关系的其他经营者。”
对于上述司法解释,笔者理解,应该存在由谁来判断商标近似的问题。在商标侵权案件中,对于商标近似的判断,按照上述司法解释,笔者理解应该是由两方面的人来完成的:一方面是相关公众,这里的相关公众指的是该商品或服务的消费者,而不是普通消费者。北京高级法院2006年下发的《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下称解答)中将此理解为“对商品具有一般性的知识、经验的相关公众”;另一方面,才是由法官来进行比较和判断的问题。而法官的判断,笔者认为应该是以相关公众的判断为基础。如果按照笔者理解的方式来理解和适用上述司法解释,对于商标近似性的判断,应该说司法解释兼顾了主观与客观两个方面。由于商标近似判断是个主观性很强的问题,同时商标权益往往对当事人利益重大,法院又是当事人寻求权利保护的最后途径,如果仅由个别法官来单独行使商标近似的判断权,一旦错误,对当事人的利益是致命的,因为毕竟法官不一定是“相关公众”。然而在商标侵权案件的实际处理中,法院在判断商标近似时,却很少兼顾主客观两个方面。笔者研读过一些法院商标侵权案件的判决书,一般在进行商标近似性的判断时,都是法官在进行论理,法官在对“相关公众的一般注意力”的论述中,都是将自己视为相关公众,很少有有哪一个案例听取了“相关公众”的意见。笔者作为本案嘉裕公司的一、二审代理律师,虽然提交了大量葡萄酒消费者及经销商对“嘉裕长城及图”商标与70855“长城牌GREATWALL及图”商标比较并不近似的证据,然而无论是一审还是二审法院,在判决书中均未提及和采纳,同时法院也没有对自己理解的“相关公众”进行调查,无不是将自己视为“相关公众”进行了主观判断。当然,如果将司法解释“以相关公众的一般注意力为标准”理解为是法官站在相关公众的立场上作一般性的注意,但法官不是相关公众,那么法官如何站在相关公众的角度进行判断,笔者颇感困惑。
在申请驳回复审的过程中,将有可能获得成功获取商标注册证的希望;即便最终的复审以失败告终,但在此期间,当事人仍保留着使用权,可以继续使用TM标记。反之,如果选择放弃驳回复审的申请,那么商标的申请过程将被宣告无效。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无需定期缴纳费用。首先,关于商标,它并无年度缴费的义务,每次的商标续展间隔时间为十年,且存在相应的手续费。在获准注册之时开始,拥有十年的专利权期限。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
在商标尚未被正式注册为注册商标之前,可以采用带有TM标志的方式进行标示,此举旨在向社会大众明确宣告,所展示出的图形或者文字并非单纯用于产品或服务的称呼和广告宣传用途,而是作为实际拥有专用权的商标存在。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这类商标并未受到完整的法律保护,任何人均可自由地加以运用。自然人、法人或其它各类单位,在他们进行的生产运营活动中,若商品或服务需享有商标专有权,便应向商标局提交商标注册申请。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当商标注册申请遭驳回后,申请人有权自接到书面告知之日起,预留时限不超出十五天,向商标评审委员会递交复审申请书,以争取再次审查确认其注册资格。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商标授权书需写明下列内容:授权双方的基本信息(例如,姓名、联系方式等)、商品种类的信息、许可的形式、授权的期限、许可使用费金额、许可使用费计算方法、许可使用费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关于注册商标使用授权书怎么写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企业申请商标后并不是可以随意地使用商标,商标使用不规范是指商标的实际使用标识与注册证中的标识不一致。关于商标使用不规范的处罚的下面由华律网小编详细为你解答。
注册商标有效期,是指注册商标专有权的保护期限。我国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注册商标的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6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关于一般商标使用期限为多久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有效期为10年。商标使用期限包括商标有效期、商标续展期以及这些时间段。注册商标期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六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如果在此期间未能提交申请,可给予六个月的宽限期。关于对于商标使用期限是多少年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一、对于商标使用期限是多少年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
如下情况属于商标的一般使用许可:商标权人在规定的地域,许可他人行使自己的注册商标的使用权,自己仍保留使用该注册商标的权利以及还有权在同一地域内就同一注册商标许可第三方使用的情况。关于商标使用许可规定是怎么样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商标使用授权办法具体如下:当事人双方依法订立商标授权合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商标注册人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应当与其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并共同向商标局备案。关于一般商标使用授权办法有哪些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药品包括中成药(含药酒)、化学原料及其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放射性药品、血清疫苗,血液制品和诊断药品;烟草制品包括卷烟、雪茄烟和有包装的烟丝。关于必须注册商标使用的产品有哪些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