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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该案看侵犯商业秘密刑事案重大经济损失的认定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2-12-07 26244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2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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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

被告单位**远悦贸易有限公司

华律网

被告人陈*顺,**远悦贸易有限公司董事长

被告人任*贵,**远悦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

被告人许*裕,

被告人徐*寿系**桐庐洪风新技术新燃料开发公司职工

2003年6月20日,桐庐县人民检察院以被告单位**远悦贸易有限公司、被告人陈*顺、任*贵、许*裕犯侵犯商业秘密罪,被告人徐*寿犯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1993年8月,**桐庐洪风新技术新燃料开发公司(下称**洪风公司)与其它企业合资成立**神力助燃剂有限公司(下称**神力公司),法定代表人均为俞*良。之后成功研制出“HF高比例重油掺水技术”。

1995年4月,被告**远悦公司法定代表人陈*顺经与**洪风公司法定代表人俞*良签订一份《水基膨化重油、重柴油生产、应用合作协议》。协议约定:**远悦公司在上海市范围内享有独家生产经营水基膨化重油、重柴油的待遇,并在此范围内享有独家经销权,但无技术转让权;配制水基膨化重油、重柴油(不包括药剂、稳定剂、药剂的配方)的工艺流程技术转让。

此后,**远悦公司先后在**华联轧钢厂、上海钢铁三厂等企业推广应用重油掺水技术。1999年3月20日,**远悦公司又与**洪风公司签订一份《HF高比例重油掺水技术服务合同书》。服务合同书约定:**远悦公司在**金山石化乍浦油库推广应用**洪风公司研制的“HF高比例重油掺水技术”,**洪风公司向**远悦公司提供“HF重油节能添加剂”,**远悦公司按**洪风公司提供的企业标准在用户使用现场验收,但对药剂成份不作验收。同年8月**远悦公司与**神力公司签订一份《设备购销合同》,但二份合同均未能履行。2000年3月,**远悦公司与**神力公司签订一份《HF重油掺水技术服务合同》,但是合同未能履行。

1999年5月28日,被告人陈*顺、任*贵未经**洪风公司同意,擅自将**洪风公司提供的助燃清洁剂送至上海复旦大学分析测试中心进行测试,通过化验剖析,掌握了该配方。为了确定配方成份和配比含量,被告人陈*顺、任*贵又通过被告人许*裕找到被告人徐*寿对配方进行核实。2001年5月,被告人陈*顺、任*贵通过被告人许*裕向徐*寿了解膨化剂、添加剂配方,并拿出化验所得到的助燃清洁剂配方让徐确认,待得到徐*寿证实后,被告人陈*顺、任*贵通过许*裕付给徐*寿人民币3万元,被告人许*裕也得到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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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商标权的罚款,有哪些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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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侵犯商标权的罚款,有哪些规定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侵犯商标权罚款的执行是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二条,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商标局主管全国商标注册和管理的工作。 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设立商标评审委员会,负责处理商标争议事宜。 【温馨提示】在文章的最后,华律网提醒,并不是每种情况都是客观一致的,一个同类型的答案能够解决我们遇到的85%法律风险。 但真正的解决方案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在复杂的情况下,建议尽快咨询专业律师,仅需3~15分钟获得针对性解答!

怎么获得电影版权

法律顾问律师33分钟前回复:

关于怎么获得电影版权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电影作品完成,作者自动取得电影版权。 同时可以申请作品著作权登记。 具体应当提交作品著作权登记申请表、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权利归属证明、作品的样本、作品说明书。 《著作权法》第十一条规定,著作权属于作者,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 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 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作者。

侵犯商标权纠纷的严重性如何评估

法律顾问律师43分钟前回复:

关于侵犯商标权纠纷的严重性如何评估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侵犯商标权纠纷的严重性如何评估 知识解读:当涉及到侵权商标权的纠纷事件中,若尚未达到法定罪责范畴便属轻微性质。 然而,倘若侵犯了已注册的商标专用权且引发争议,纠纷双方需通过协商方式加以解决; 如果他们都不愿意或协商不成的话,则权利方或者利益相关方可以选择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介入进行强制处理。 法律规定:根据我国现行《商标法》第六十条规定,有任何违反该法规第五十七条所述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出现并导致纠纷产生者,应由当事人先行自行协商解决; 如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或未能以和平方式解决争端的,商标注册人或者与此次纷争有所关切的利害关系人均有权诉诸于人民法院,亦可寻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协助处理。 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正式进行处理过程中,只要确认为侵权行为事实成立,即刻勒令发生侵权行为的一方立即停止其侵权行为,对侵权商品进行全方位彻底的查抄、销毁,对于制造侵权产品及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主要工具也要依法进行收缴; 当情节严重至出现违法经营额达人民币五万元以上情况的,可以处在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但是如果没有具体违法经营额或者其数额低于人民币五万元的,则可以主张罚款金额为二十五万元以下的行政处罚。

软件著作权一般保护多久

法律顾问律师1小时前回复:

关于软件著作权一般保护多久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根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软件著作权保护的时间为自然人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软件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五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其所开发的软件,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条例享有著作权。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软件首先在中国境内发行的,依照本条例享有著作权。 法律依据: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十四条 软件著作权自软件开发完成之日起产生。 自然人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自然人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软件是合作开发的,截止于最后死亡的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软件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软件自开发完成之日起50年内未发表的,本条例不再保护。

印刷字体是否有版权

法律顾问律师1小时前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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