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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有挪用公款罪吗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4-01-14 188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4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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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们的生活中,有很多的人可能会挪用公款,那么他人在挪用公款之后一般是怎样进行判刑的?用公款会构成挪用公款罪吗,这种情况应该怎样进行判刑?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国企有挪用公款罪吗

挪用公款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这里所说的国家工作人员与前述贪污罪中国家工作人员的内涵、外延基本相同。同样具有特定性和公务(职务)性。

构成挪用公款罪的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受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

以上的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通常情况下,如果他人挪用公款的话,这个时候如果是国家工作人员,是会构成挪用公款罪的,挪用公款罪会根据轮空款的具体数额来进行判刑。如果不是国家工作人员就属于挪用资金罪。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华律网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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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阅读:
挪用公款罪的主体
挪用公款罪怎么认定,挪用公款罪的怎么判刑
挪用公款罪怎样量刑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
特邀律师:
宋建军律师 四川成都

宋建军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三级律师职称,四川雷声律师事务所主任,资深执业律师,执业证号:15101198710586827。宋建军律师专注法律服务三十年年,曾从事多年公安机关工作,任专职律师三十年年,其中担任主任律师十几年。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全面的法律实务知识,良好的分析、判断、解决法律实际问题的能力。从1987年起进入律师行业,以求实认真的态度,严谨细致的思维,办理了千余件各类民商事及刑事案件,为委托人提供专业化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积累了丰富的诉讼和非诉法律服务经验。曾先后担任几十家公司、企业法律顾问等社会职务。先后发表论文几十篇,荣获某市司法行政先进工作者称号。宋建军律师注重法律服务的品质和效率、以专业的精神满足客户的需求,对代理的案件责任感重、使命感强!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执着求真,追求公平正义的工作态度让宋建军律师在委托人以及同行中树立了良好的形象。宋建军律师的执业理念:公正、专业、优秀、奉献!工作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双荆路1号泰业北城广场A做1304室电话:18190840309(微信同号)工作QQ:2506354150邮箱:[email protected]擅长领域介绍宋建军律师擅长办理:建筑房产、债券债务、买卖合同、婚姻继承等民商事诉讼业务及经济犯罪、职务犯罪、毒品犯罪等刑事案件。对法律顾问公司的风控管理、争议解决、法人治理等非诉法律事务具有一定钻研及实务经验。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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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微信诈骗1600警方要受理吗

法律顾问律师15分钟前回复:

关于在微信诈骗1600警方要受理吗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在微信诈骗1600警察会受理,但是不一定会立案。 法律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 所以只要报案警方就应当受理,但是是否立案要根据是否构成立案标准,是否属于自己的管辖范围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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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长刑事拘留期限的情形有哪些

法律顾问律师15分钟前回复:

关于延长刑事拘留期限的情形有哪些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延长刑事拘留期限,主要是针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 1、一般情况下,刑事诉讼拘留的期限最长为14日。 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期限最长为37日。 流窜作案,是指跨市、县范围连续作案,或者在居住地作案后逃跑到外市、县继续作案; 多次作案,是指3次以上作案; 结伙作案,是指2人以上共同作案。 2、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委托的律师及其他辩护人认为拘留超过法定期限的,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要求解除拘留。 经审查情况属实的,应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解除拘留。 经审查未超过法定期限的,应当书面答复申请人。

抢夺罪与抢劫罪关键区别有啥

法律顾问律师18分钟前回复:

关于抢夺罪与抢劫罪关键区别有啥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1、客体要件不同抢劫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即公私财产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抢夺罪侵犯的是单一客体,即公私财产的所有权。 2、犯罪客观方面不同抢劫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劫取公私财产的行为,劫取公私财物的数额不限;抢夺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公然夺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这些区别为我们区别抢劫罪与抢夺罪的界限提供了客观标准。 但由于抢劫罪与抢夺罪同属侵犯财产的犯罪,彼此之间存在紧密的联系,比如: (1)在客体要件上,二者都侵犯了公私财产所有权。 (2)在客观方面,虽然抢劫罪使用的是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往往造成被害人伤亡;抢夺罪使用的是强力夺取的方法,直接作用于被抢夺的财物,但有时也会发生致人重伤死亡的结果。 暴力和强力性质不同,但从一定意义上说,暴力也是一种强力。 因此,二者在客观方面,不仅行为方式有相似之处,而且危害结果也可能相同。 (3)在一定条件下,抢劫罪和抢夺罪可以相互转化。 刑法第267条和269条的规定,其中包括了犯抢夺罪转化为抢劫罪的情况。 以下两种情况下抢夺转化为抢劫: 第一、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抢劫罪定罪处罚。 第二、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抢劫罪定罪处罚。 3、犯罪后果要求不同抢劫罪对财物的数额没有要求,而构成抢夺罪要求抢夺的财物数额较大。 根据司法解释,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500元至2000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4、主观故意的内容不同抢劫罪是行为人希望在被害人不能反抗或无法反抗的情况下取得财物,而抢夺罪是以突然取得财物的故意实施的,是希望趁被害人不备而取得财物,而不是希望通过武力威吓迫使被害人失去财物。

洗钱初犯5000万怎么处理

法律顾问律师20分钟前回复:

关于洗钱初犯5000万怎么处理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5000万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应当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洗钱罪作为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下游犯罪,起到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作用,其情节的严重程度和洗钱的金额相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 【洗钱罪】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提供资金帐户的; (二)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三)通过转帐或者其他支付结算方式转移资金的; (四)跨境转移资产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建筑工地高空坠物至死的刑事责任怎么办

法律顾问律师22分钟前回复:

关于建筑工地高空坠物至死的刑事责任怎么办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1、 在高空坠物致人死亡的案例当中如果不能确认直接的侵权人,刑事责任是没有办法承担的,只能有相关的业主承担民事赔偿的部分。 2、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二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因其他责任人的原因,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其他责任人承担侵权责任。 ”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 3、由此可以看出,高空坠物的侵权案件实行举证责任倒置。 高空坠物的举证责任由加害人承担,也即由被告人来承担举证责任。 这样的规定是更符合公平原则的,有利于找出真正的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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