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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走征地程序合法吗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4-01-09 184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4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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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农村,有广大的集体土地,农民对集体土地享有承包经营权,为保障农民权利,防止农民土地受到不法侵害,我国对集体土地的征地有严格的程序规定,那么不走征地程序合法吗,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供大家学习参考。

不走征地程序是否合法

征地有严格的程序,不走征地程序是不合法的。

什么是征地

征地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化为国有土地,并依法给予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合理补偿和妥善安置的法律行为。现征地一般指征收。

法律规定

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

前款所称依法申请使用的国有土地包括国家所有的土地和国家征用的原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第四十四条 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道路、管线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

本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综合上面的介绍,征地有严格的程序,征地时不走各地程序是不合法的。看了上面介绍后,对于不走征地程序是否合法的相关法律知识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你还有关于这方面的法律问题,请咨询华律网律师,他们会为你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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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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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征地程序
引用法条:
[1]《土地法实施条例全文》第二十三条
[2]《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
[3]《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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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拆迁五年了。还建房去年建好了。却说没我的了。也不给赔偿款

纪鹏拆迁律师团律师20分钟前回复:

您好,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为您维权!关于您的问题,我们的建议是尽快启动法律程序来解决,考虑到您的留言描述不够详细,我们需要再核实一些事实,分析一下您手头上的资料,建议您尽快和我们电话沟通或者微信联系,如果方便的话,咱们可以面谈具体细节

辽源征收可以怎样算赔偿

法律顾问律师20分钟前回复:

关于辽源征收可以怎样算赔偿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在拆迁赔偿的计算中,通常涉及多个因素,包括被征收房屋的价值、搬迁和临时安置的补偿、以及因征收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等。 具体的计算方法和标准可能会因地区和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首先,被征收房屋的价值是赔偿计算的核心部分。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被征收房屋的价值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这通常需要通过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 其次,搬迁和临时安置的补偿也是赔偿计算中的重要部分。 这部分补偿涵盖了因征收导致的搬迁费用和临时居住费用。 具体的补偿标准可能会根据当地政策和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此外,如果因征收房屋造成了停产停业损失,也应得到相应的补偿。 这部分补偿旨在弥补因征收而导致的经济损失。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赔偿计算方法和标准应由市、县级人民政府在制定补偿方案时确定,并会公告在征收范围内。 因此,要了解具体的拆迁赔偿计算方法,建议参考当地的征收补偿方案或咨询相关政府部门。 如果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征地拆迁与旧城改造有什么区别?

法律顾问律师23分钟前回复:

关于征地拆迁与旧城改造有什么区别?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1、补偿不同。 征地拆迁大多在郊区和农村,主要以荒田和宅基地为主,补偿以统建房和金钱为主。 而旧城改造则以建设新城市为主,把以前的影响市容的建筑利用招商引资的方式改造。 对于旧房补偿多以金钱补偿,按当地经济适用房的价格给予补偿。 2、主体不同。 旧城改造,可以由政府牵头,由企业参与,反映城市的发展过程,城市空间规划组织以及建筑和社会福利设施的完善过程。 征地拆迁,主体为政府机关因为一些大的动作,比如防洪、军事、公路、铁路,国家重点基础建设等等原因而进行。 3、目的不同。 旧城改造是指局部或整体地、有步骤地改造和更新老城市的全部物质生活环境,以便根本改善其劳动、生活服务和休息等条件。 征地拆迁则是国家政府为了实现国家经济政治等各方面的宏观目标而进行的活动。 与旧城改造有明显区别。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关于别人抢占承包责任田地想要咨询

北京徐勇律师24分钟前回复:

当面临别人抢占承包责任田地的情况时,首先要明确的是,这种行为是违法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也不得侵害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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