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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是否必须投票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4-01-06 201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4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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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是属于公司股东的话,那么就可以参加公司的股东大会,这个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那么股东大会,在遇到了事情的时候,是不是必须要投票?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股东会是否必须投票

涉及到公司的重大事件的时候股东额可以投票也可以不投票,这是股东自己的表决权。

股东表决权是在股份公司中,股东按其持有的股份对公司事务进行表决的权力。股东表决权的大小,取决于股东所掌握股票的种类和数量。普通股一般每股代表一票。优先股有优先取得股息和分得剩余财产的权利,但这部分股东在股东大会上一般没有表决权,或者要受到种种限制;但是若优先股的股息被拖欠,这部分股东通常具有表决权。表决权可以由股东委派他人行使。大股东往往只要集中掌握30—40%的普通股票就能左右股东大会的表决权,从而控制该股份公司。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股东大会是由每一个股东进行组成的,股东享有表决权,但是并不是说股东在表决的时候必须要这样做,表决和投票这个都是股东自己的意愿,任何人是不得干涉的,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华律网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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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沈阳二级工伤如何计算

法律顾问律师28分钟前回复:

关于2024沈阳二级工伤如何计算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 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骑单车发生交通事故能否认定为工伤

法律顾问律师42分钟前回复:

关于骑单车发生交通事故能否认定为工伤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律师解答: 能。 骑单车发生交通事故可以认定为工伤。 满足工伤的条件需要是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 若骑单车与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属于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的事故赔偿,若非机动车无过错,则机动车一方的全部和主要责任。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公司拖欠工资打电话投诉有用吗,具体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法律顾问律师46分钟前回复:

根据以上内容,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打电话投诉公司拖欠工资的行为,有一定的作用,但是效果不大,如遇到拖欠工资的情况,员工可以直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者请工会帮忙准备相关材料,去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索要自己的工资。

公司不给申请工伤怎么办

法律顾问律师1小时前回复:

关于公司不给申请工伤怎么办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公司不给申请工伤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 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 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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