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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羁押不让见面怎么办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4-01-15 192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4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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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羁押是为了限制当事人的人身自由,以配合案件的侦查工作和审理工作,对当事人进行羁押是有相应规定的,羁押不得超期,那么被羁押不让见面怎么办?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被羁押不让见面怎么办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要羁押期间亲属会见有限制的,但被羁押的人员有权会见律师,让律师代理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九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

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辩护律师同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通信,适用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被羁押不让见面怎么办”问题进行的解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要羁押期间亲属会见有限制的,但被羁押的人员有权会见律师,让律师代理案件。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华律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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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阅读:
对被羁押的人提起诉讼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的时间有多长
从逮捕到审判犯罪嫌疑人会被羁押多长时间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
特邀律师:
宋建军律师 四川成都

宋建军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三级律师职称,四川雷声律师事务所主任,资深执业律师,执业证号:15101198710586827。宋建军律师专注法律服务三十年年,曾从事多年公安机关工作,任专职律师三十年年,其中担任主任律师十几年。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全面的法律实务知识,良好的分析、判断、解决法律实际问题的能力。从1987年起进入律师行业,以求实认真的态度,严谨细致的思维,办理了千余件各类民商事及刑事案件,为委托人提供专业化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积累了丰富的诉讼和非诉法律服务经验。曾先后担任几十家公司、企业法律顾问等社会职务。先后发表论文几十篇,荣获某市司法行政先进工作者称号。宋建军律师注重法律服务的品质和效率、以专业的精神满足客户的需求,对代理的案件责任感重、使命感强!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执着求真,追求公平正义的工作态度让宋建军律师在委托人以及同行中树立了良好的形象。宋建军律师的执业理念:公正、专业、优秀、奉献!工作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双荆路1号泰业北城广场A做1304室电话:18190840309(微信同号)工作QQ:2506354150邮箱:[email protected]擅长领域介绍宋建军律师擅长办理:建筑房产、债券债务、买卖合同、婚姻继承等民商事诉讼业务及经济犯罪、职务犯罪、毒品犯罪等刑事案件。对法律顾问公司的风控管理、争议解决、法人治理等非诉法律事务具有一定钻研及实务经验。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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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致人九级伤残是不是会判刑

法律顾问律师15分钟前回复:

关于交通事故致人九级伤残是不是会判刑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交通肇事逃逸致人九级伤残是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被判刑,要根据肇事者所承担的事故责任来分析: 1、如果肇事者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致一人以上重伤后逃逸的,构成交通肇事罪,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如果肇事者不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的,则不构成犯罪,不会被判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二款: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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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缓刑就是不用坐牢吗,法律如何规定

法律顾问律师16分钟前回复:

关于是缓刑就是不用坐牢吗,法律如何规定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缓刑是可以不坐牢的,如果表现好,可能会取消刑罚。 缓刑,就是对于判处相关刑罚的犯罪嫌疑人子,在其具备条件的前提下,在一定期间附条件地不执行刑罚的一种制度看,一般缓刑就是可以不在监狱服刑。

职务侵占罪的构成要件是哪些

法律顾问律师19分钟前回复:

关于职务侵占罪的构成要件是哪些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的规定,构成要件包括以下: 1、本罪的犯罪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 侵犯的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物,包括动产和不动产。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本单位财物,数额较大达到5000元至2万元以上的的行为。 3、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包括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要求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 4、本罪在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财物的目的。 即行为人妄图在经济上取得对本单位财物的占有、收益、处分的权利。 至于是否已经取得或行使了这些权利,并不影响犯罪的构成。 犯本罪,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合同诈骗罪的数额巨大标准是怎样的

法律顾问律师20分钟前回复:

关于合同诈骗罪的数额巨大标准是怎样的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合同诈骗罪数额巨大的标准 合同诈骗罪数额较大是指个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1万元以上,单位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数额巨大,是指个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5万元以上,单位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数额特别巨大,指个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30万元以上,单位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200万元以上的。 其他严重情节,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作案动机和手段恶劣的; (2)多次行骗造成恶劣影响的; (3)致使被害人受损而生活困难的; (4)拒绝退赃、偿还债务和赔偿损失的。 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他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2)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3)诈骗救灾、抢险、防汛、扶贫、医疗款物等,造成严重后果的; (4)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 (5)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6)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信用卡诈骗罪数额较大是多少

法律顾问律师21分钟前回复:

关于信用卡诈骗罪数额较大是多少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 数额在五万以上不满五十万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 数额在五十万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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