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首页 > 法律常识 > 侵权责任 > 特殊侵权 > 其他特殊侵权 > 学生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的主体

学生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的主体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2-12-16 29253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21216*****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学生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主体,是指学生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的受害人和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加害人。从法律角度来讲,学生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主体可分为赔偿权利人和赔偿义务人两种。

(一)赔偿权利人。赔偿权利人是指因侵权行为或者其他致害原因直接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学生、依法由受害学生承担扶养义务的被扶养人以及死亡受害学生的近亲属。在学校遭受人身损害的学生,既有在幼儿园接受学前教育的幼儿,在小学学习的小学生,也有在中学学习的初、高中青少年和在大学就读的成年人大学生。我国法律规定,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满十八周岁的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

华律网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在校学生除大学生外一般都属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学生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的赔偿权利人,应是遭受人身损害的学生、依法由受害学生承担扶养义务的被扶养人以及死亡学生的近亲属。这一范围内的人有权向加害人提出民事赔偿要求,也有权以原告的身份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人民事诉讼。未成年学生遭受人身损害所提起的民事诉讼,其监护人应为法定代理人,所有民事诉讼行为均由其法定代理人进行。

(二)赔偿义务人。赔偿义务人是指因自己或者他人的侵权行为以及其他致害原因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学生人身损害事故发生后,只有正确确定赔偿义务人,才能使纠纷得以顺利的解决。在纠纷处理实践中,不同原因引发的学生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其实际赔偿义务人也不相同。

学校与学生之间是教育与被教育的关系,学校对学生负有教育、管理和保护的义务。学校未尽管理和保护义务,是承担赔偿责任的前提。在学生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中,如果学校确无过错,学生也没有过错,可以适用公平原则,让学校和学生的监护人适当分担民事责任。学校承担民事责任,一般应以学生在校学习、生活期间为界定标准,在某些特殊场合,如学校组织学生到校外参观或者参加体育比赛,学校也应承担责任。在认定学校过错上,应对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学生区别对待。对幼儿园,要求其尽最大义务去履行自己的注意义务;在中小学里,则对学生要求相对严格;对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大学生,学校仅对校属设施负有注意义务,对学生之间引发的人身损害,则不承担赔偿责任。

学生进入校园后其监护权并没有转移给学校,学校只是行使了与教学有关的教育管理职责。所以,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学生造成其他学生人身损害的,仍然由其监护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监护人尽了监护职责的,可以适当减轻其民事责任。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看完还有疑惑?27万注册律师在线为您解答!
立即咨询
1100位用户正在咨询
推荐律师:成都律师在线为您解答
  • 买房后被装修电话轰炸骚扰,私人信息泄漏怎么办

    2024-04-1611363 人看过

    买了新房子之后被装修的电话一个接一个的不断轰炸,这样的情况到底是谁泄露买房的私人信息?谁该为此负责?接下来由华律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买房后被装修电话轰炸骚扰,私人信息泄漏怎么办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买房后被装修电话轰炸骚扰私人信

  • 南京装修噪音整治有法可依

    2024-04-1631455 人看过

    华律网小编南京市人大常委会举行《南京市装饰装修管理条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据悉,这一条例于08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对于目前常见的一些野蛮装修现象,条例给出了禁止性的规

  • 签了租房合同房东反悔怎么维权

    2024-04-117250 人看过

    在城市中工作很多人都会去租房,租房的时候要跟房东签订租房合同,但后来却遇到了房东反悔违约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租客觉得权益受损会去维权。那么,签了租房合同房东反悔怎么维权?下面华律网小编给你主要介绍相关知识。

  • 租房合同到期租房子不愿意搬走房东怎么维权

    2024-04-1118350 人看过

    生活中经常都有一些人是很无赖的,在租房子的时候合同到期既不搬走又不交钱续租,承租人在租赁合同期满后仍然要求继续承租该出租房并且拒不搬离该房屋,出租人却已经准备将房屋挪作他用不再出租时,要看租赁合同是否对续租问题进行了相关约定,接下来由华律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这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 漏水到楼下一般赔偿多少钱?

    2024-01-30108 人看过

    按具体情况判断,看造成的损失多少。如果鉴定是楼上造成的,费用应由楼上赔偿。如果鉴定不是楼上造成的:由于楼道中的主管道属于整栋楼的产权人共同所有,如有损坏,费用应当由产权人共同承担。和华律网小编一起看看相关内容吧。

  • 紧急避险的成立条件包括:紧急避险的主观条件,即紧急避险的目的。紧急避险的起因条件,即紧急避险必须有需要避免的危险存在。紧急避险的时间条件必须是危险正在发生。紧急避险的对象条件,只能是第三者的合法权益等等。关于紧急避险的成立条件包括什么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侵犯商业信誉构成损害商业信誉罪的成立条件: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犯罪客体是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的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和市场秩序;客观方面表现为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情节严重的行为。关于侵犯商业信誉的成立条件是什么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1、协商解决。2、调解解决。3、仲裁解决。4、诉讼解决。通过打官司解决,纠纷当事人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依法审理,作出判决或裁定,通过当事人对生效裁判的自觉履行或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而解决纠纷。 关于侵权纠纷的解决方式有哪些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 在侵权行为中,赔偿权利人是侵权行为的受害人,有权获得赔偿,而赔偿义务人是侵权行为的侵权人,有承担赔偿的责任。赔偿权利人与赔偿义务人是侵权行为的两方主体。关于怎样区分赔偿权利人与赔偿义务人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野生保护动物伤人可以打死,被野生动物袭击还手属于紧急避险。我国法律规定,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危险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可以给予适当补偿。关于野生保护动物伤人可以打死嘛这个问题,下面就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他人侵犯自己肖像权的,被侵权人有权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要求赔偿损失。如果对方不停止侵害,也不进行赔偿的话,被侵权人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的方式来依法维护自己的肖像权。关于侵犯肖像权怎么处理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在满足下列条件的情况下是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的:人身权益受到侵害,可请求赔偿精神损害。侵害他人隐私,有权请求赔偿精神损害。公民去世后使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痛苦,可请求赔偿精神损害。关于在满足什么条件的情况下是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的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查看更多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举报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