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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侵占行为和贪污行为如何区分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4-01-14 88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4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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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都知道,在现实当中无论贪污行为还是职务侵占行为许多犯罪人员的行事手段都是利用自己职务上的便利来进行的,所以这使得它们两者看起来有许多类似的地方,那么职务侵占行为和贪污行为如何区分呢 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职务侵占行为和贪污行为的区别

(1)主体要件不同,职务侵占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无论是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还是国有公司、企业、中外合资、中外合作、集体性质企业、外商独资企业、私营企业等中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一切职工都可成为本罪的主体,贪污罪的主体则只限于国家工作人员,其中包括在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公司、企业中行使管理职权,并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包括受国有公司、国有企业委派或者聘请,作为国有公司、国有企业代表,在中外合资、合作、股份制公司、企业等非国有单位中,行使管理职权,并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

(2)犯罪行为不同,职务侵占罪是利用职务的便利,侵占本单位财物的行为。而贪污罪是指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盗窃、骗取公共财物的行为。

(3)犯罪对象不同。职务侵占罪的对象必须是自己职权范围内或者是工作范围内经营的本单位的财物。它既可能是公共财物,也可能是私有财物。而贪污罪则只能是公共财物。

(4)情节要件的要求不同。职务侵占罪的构成必须是侵占公司、企业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数额较小的不构成犯罪。但法律对贪污罪没有规定数额的限制。当然如果犯罪数额较小,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贪污行为不应认为是犯罪。

(5)法定刑上有所不同。职务侵占罪的最高法定刑只有十五年有期徒刑,而贪污罪的最高法定刑为死刑

可以看到两者之间有着很大的区别,但是从本质上讲无论职务侵占还是贪污犯罪人员都是在践踏单位以及国家对于他们个人的信任,他们的行为严重影响到了自己所在组织相关人员的整体利益。所以建议涉及到这方面的相关人员积极咨询相关专业律师寻求帮助,华律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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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
特邀律师:
宋建军律师 四川成都

宋建军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三级律师职称,四川雷声律师事务所主任,资深执业律师,执业证号:15101198710586827。宋建军律师专注法律服务三十年年,曾从事多年公安机关工作,任专职律师三十年年,其中担任主任律师十几年。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全面的法律实务知识,良好的分析、判断、解决法律实际问题的能力。从1987年起进入律师行业,以求实认真的态度,严谨细致的思维,办理了千余件各类民商事及刑事案件,为委托人提供专业化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积累了丰富的诉讼和非诉法律服务经验。曾先后担任几十家公司、企业法律顾问等社会职务。先后发表论文几十篇,荣获某市司法行政先进工作者称号。宋建军律师注重法律服务的品质和效率、以专业的精神满足客户的需求,对代理的案件责任感重、使命感强!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执着求真,追求公平正义的工作态度让宋建军律师在委托人以及同行中树立了良好的形象。宋建军律师的执业理念:公正、专业、优秀、奉献!工作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双荆路1号泰业北城广场A做1304室电话:18190840309(微信同号)工作QQ:2506354150邮箱:[email protected]擅长领域介绍宋建军律师擅长办理:建筑房产、债券债务、买卖合同、婚姻继承等民商事诉讼业务及经济犯罪、职务犯罪、毒品犯罪等刑事案件。对法律顾问公司的风控管理、争议解决、法人治理等非诉法律事务具有一定钻研及实务经验。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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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儿子刚成年,被参与诈骗,把自己银行卡给别人洗钱,事后赔了当事人的钱,这几天叫我儿子去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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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银行卡供他人洗钱可能涉嫌三种情况,一是构成诈骗罪共犯,二是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三是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需要核查是否并案审理,涉嫌什么罪名,相关情节为何,可能判处多久,尽量避免被动应诉。可以提前咨询下刑事律师。 不过到法院审判阶段,即使没有委托律师,法院也会指派法律援助律师,可以提前与法律援助律师对接做下开庭辅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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