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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轻微骨折能评残吗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4-01-11 2703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4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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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们国家,如果受了工伤的话,一般是可以认定为工伤的,但是需要对工伤进行伤残等级鉴定,那么如果是轻微骨折是否能够评残?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工伤轻微骨折能评残吗

可能会评定十级伤残,但具体以鉴定为准。

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伤残等级鉴定)是由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并由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结合《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的规定做出鉴定结论。

2、工伤职工可以结合自己的伤情比对《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的相关条文,对自己的伤残等级进行估算。

3、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直接拨打12333咨询一下当地劳动部门。

各级劳动鉴定委员会应当按国家制定的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国家标准GB/T16180-1996)(以下简称评残标准),对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伤残后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和护理依赖程度进行等级鉴定。符合评残标准一级至四级为全部丧失劳动能力;五级至六级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七级至十级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伤残待遇的确定和工伤职工的安置以评定的伤残等级为主要依据。最新劳动能力鉴定标准即GB/T 16180-2006 《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是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375号令)制定的标准。本标准代替GB/T 16180 -1996《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本标准参考与协调的国家文件、医学技术标准与相关评残标准有:残疾人标准,革命伤残军人评定标准等。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一般如果受了工伤之后,是可以进行伤残鉴定的,如果是轻微骨折的话,最多可能会鉴定为十级伤残,但是鉴定的最终结果应该以鉴定机关的答案为主,如果不服的话可以申请申诉。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华律网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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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1]《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第十四条
[2]《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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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工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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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劳务派遣工注意事项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1、审核劳务公司的资质。 2、要明确派遣企业对派遣劳动者工资支付的义务及违约金和追偿权。 3、双方应当明确社会保险的缴纳、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劳务派遣工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纪律、工伤事故责任的承担。 4、双方要明确派遣劳务者履行职务活动中,侵犯第三人的合法权益的责任承担。 法律规定: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八条,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对被派遣劳动者履行下列义务: (一)如实告知被派遣劳动者劳动合同法第八条规定的事项、应遵守的规章制度以及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 (二)建立培训制度,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上岗知识、安全教育培训; (三)按照国家规定和劳务派遣协议约定,依法支付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相关待遇; (四)按照国家规定和劳务派遣协议约定,依法为被派遣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并办理社会保险相关手续; (五)督促用工单位依法为被派遣劳动者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安全卫生条件; (六)依法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七)协助处理被派遣劳动者与用工单位的纠纷; (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劳务派遣工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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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以上内容,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企业解除劳动合同日期应以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或证明书载明的时间为准。 法律规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解除劳动合同生效时间是什么时候,法律怎样规定

劳动合同争议必须先劳动仲裁吗,法律上的标准是什么

法律顾问律师36分钟前回复:

根据以上内容,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劳动合同争议必须先劳动仲裁吗 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的情况下,可以先调解,调解不成的要去仲裁机构进行仲裁,仲裁不执行或者不满意仲裁的情况下,才能去法院进行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九条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仲裁审理时限及先行裁决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 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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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顾问律师36分钟前回复:

关于工伤导致孩子流产怎么赔偿,有哪些规定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工伤导致孩子流产怎么赔偿 工伤导致孩子流产,确定是工伤,可以获得获得工伤赔偿。 工伤赔偿项目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费补助、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 造成伤残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造成死亡的赔偿丧葬补助金、一次性伤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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