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首页 > 法律常识 > 合同法 > 合同订立 > 要约 > 要约应具备哪些条件

要约应具备哪些条件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2-12-27 31781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21227*****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在商业活动和对外贸易中又称为报价、发价或发盘。发出要约的当事人称为要约人,而要约所指向的对方当事人则称为受要约人。一项要约要取得法律效力,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要约应具备哪些条件

1、首先,内容具体确定。

包括:第一,要约必须是特定人的意思表示。一项要约,可以由任何一方当事人提出,不管他是自然人还是法人。但是,发出要约的人必须是特定的,即人们能够确定发出要约的是谁。只有这样,受要约人才能对之承诺。

华律网

第二,要约的内容必须包括足以决定合同内容的主要条款,因为订约当事人双方就合同主要条款协商一致,合同才能成立。因此,要约既然是订立合同的提议,就须包括能够足以决定合同主要条款的内容。

2、其次,要约必须表明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即要约必须具有缔结合同的目的。当事人发出要约,是为了与对方订立合同,要约人要在其意思表示中将这一意愿表示出来。

凡不以订立合同为目的的意思表示,不构成要约。要约人以何种方式发出要约,一般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口头形式,即要约人以直接对话或者电话等方式向对方提出要约,这种形式,主要用于即时清结的合同。另一种是书面形式,即要约人采用交换信函、电报、电传和传真等文字形式向对方提出要约。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延伸阅读:
受要约人是要约邀请人吗
要约邀请与要约的区别
要约请求函算不算要约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
特邀律师:
王涛律师 四川成都

王涛律师,中共党员,四川大学民商法学硕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及成都市律师协会会员,中国法学会会员,四川煊焜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系律所主任。先后工作于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成都仲裁委员会,承办各类民商事案件3000余件,积累了丰富的诉讼庭审经验,从2014年至今多次被评为成都优秀青年律师,现为成都仲裁委员会委员。王涛律师多年始终专注于合同纠纷、离婚纠纷、房地产纠纷、刑事辩护、公司法律事务、法律顾问、拆迁补偿和安置等各领域案件的代理和研究,对于案件要点把握准确,擅长收集、梳理案件证据材料,能够充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因此无论是在传统领域,还是在新兴的业务领域,均处于中国法律服务的前沿,诉讼经验丰富,且未达承诺退费。作为一名法律职业者,王涛律师始终追求并致力于“客观、理性、效率、衡平”的法律价值观。?执业领域非诉讼业务:商业合同、公司治理、风险内控、股份制改造等;诉讼业务:主要涉及合同纠纷、股权诉讼、刑事辩护。王律师熟悉企业运营中涉及的劳动、财务、工商、金融等各类法律事务,在公司法务、风险资本投资等事务操作和业务风险控制方面积累了丰富的从业经验,具有良好的综合执业能力和专业素质。对民事侵权、合同纠纷等民商事诉讼有深入的研究和实践。曾担任多家企业、有限公司及公民个人的法律顾问,在担任法律顾问过程中,注重坚持“法律风险以预防为主”的原则,熟练、灵活运用法律规定,最大可能地保障了企业重大经营决策的实现、日常经营的顺利运行和个人客户合法权益的实现。详细>>

在线咨询
  • 合伙协议需要约定时间吗

    2024-04-1567 人看过

    合伙企业是我国企业的主要类型之一,合伙企业是由两个以上的合伙人共同出资设立的,而设立合伙企业的时候,要签订合伙协议,对相关的问题进行约定,那么合伙协议要不要约定时间的?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 合同订立纠纷特别推荐律师

    帮助过 7675 人,获好评率 100%

    王涛律师,中共党员,四川大学民商法学硕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及成都市律师协会会员,中国法学会会员,四川煊焜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系律所主任。先后工作于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成都仲裁委员会...

  • 公司的内部合伙投资协议书格式是怎样的

    2024-04-15209 人看过

    一、公司的内部合伙投资协议书格式是怎样的公司的内部合伙投资合同为无名合同,符合一般的合同要件即可,具体格式参考以下内部合伙投资合同格式范本:二、公司的内部合伙投资协议书合伙投资人: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性别____,

  • 合伙出资购房协议怎么写

    2024-04-151740 人看过

    合伙出资购房协议甲方:陈某,身份证号码:乙方:陈某某,身份证号码:丙方:赵某,身份证号码:甲、乙、丙三方为了合伙经营宾馆,经商议决定共同出资购买重庆X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位于XX区XXX路A栋88-4、88-9和A栋B-2、B-3、B

  • 如何写合伙购房协议书

    2024-04-15517 人看过

    合伙购房协议书文本甲方:xxx身份证号码:xxx住址:xxx电话:xxx乙方:xxx身份证号码:xxx住址:xxx电话:xxx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充分协商,就双方共同投资购买物业之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一、甲乙双方共同投资,购买一套

  • 符合招租要约的要求就是不是生效?

    2024-03-28106 人看过

    符合招租要约的要求是不是生效要看是不是符合要约的生效要件,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也许您现在面临着符合招租要约的要求就是不是生效?的问题,希望华律网小编整理的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一、符合招租要约的要求就是不是生效?符合招租要约的要求是不是生效要看是...

  • 不可撤销的要约有:以确定承诺期限等形式明确表示要约不可撤销的;受要约人已经开始为履行合同做准备,且其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不可撤销的其他要约。关于不可撤销的要约有什么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王涛律师,中共党员,四川大学民商法学硕士,中华全国律师协...

  • 要约不可撤销的情况为要约人以确定承诺期限或者其他的形式明示要约不得撤销的,或者是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且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准备工作。关于在什么情况下要约不可撤销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要约人应是具有缔约能力的特定人;要约具有缔结合同的目的,并表示要约人受其约束;要约必须发给要约人希望与其订立合同的受要约人;要约的内容须具体、确定;关于要约成立有哪些条件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受要约人不作承诺合同不成立。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如果受要约人不做承诺说明其不认同合同。并且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如果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关于受要约人不作承诺合同能不能成立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关于要约不可撤销情形都有哪些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合同一般不需要约定生效时间,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合同当事人可以对合同生效附期限,即附有将来确定到来的期限作为合同的条款并在该期限到来时合同的效力发生或者终止。关于合同需要不需要约定生效时间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 要约收购是指收购人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的股份达到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时,继续增持股份的,应当采取向被收购公司的股东发出收购要约的方式进行收购的收购。关于要约收购指的是什么,类型有哪些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合同订立纠纷特别推荐律师

王涛律师,中共党员,四川大学民商法学硕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及成都市律师协会会员,...

购买的商品房烂尾了怎么办

法律顾问律师22分钟前回复:

关于购买的商品房烂尾了怎么办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购买的商品房烂尾了怎么办 买房遇上烂尾楼,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开发商退还购房款并按照双方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 买卖纠纷的诉讼时效为三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如果开发商曾经承诺履行房屋买卖的相关义务而发生诉讼时效的中断,从中断时起,时效重新计算。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 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时设置样板房的,应当说明实际交付的商品房质量、设备及装修与样板房是否一致,未作说明的,实际交付的商品房应当与样板房一致。

还在分期中的车辆,出售

孙宁律师25分钟前回复:

一般是需要还清贷款

查看更多
查看更多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举报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