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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须防范中介公司的哪些陷阱,如何避免中介中的风险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4-01-14 318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4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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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实生活中,一些人选择租房居住,那么租房须防范中介公司的哪些陷阱,如何避免中介中的风险,关于如何避免中介中的风险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呢?下面,为华律网小编整理了关于如何避免中介中的风险的法律知识,供大家学习参考。

一、租房须防范中介公司的哪些陷阱

房产中介是为房产买卖双方达成销售和购买而建立的一个平台机构,并有为买卖双方保证安全交易的义务。

(一)、虚假宣传,引诱消费者签订合同。一些房屋中介公司以所谓“质优价廉”的房屋招徕看房客户。投诉案例中就出现过广告中假称家具家电设施转让,却在合同中不加注明,以至消费者购房与看房不实。

(二)、订立霸王合同,消费者权益无法保障。一消费者投诉称,某中介公司在签订合同时,约定无论是否经过其介绍,只要消费者与中介公司的信息房源签订了合同,就得向其支付中介费。这些条款是不合法的。

(三)、违规操作,使消费者利益受损。有的中介公司介绍给消费者的房屋属于非法或缺乏合法手续的房屋,致使购房户无法办理手续;有的房屋没有产权证无法购买,但中介公司为赚取中介费,却对购房者说不用办理手续,法律上这样的房子是得不到保障的。

(四)、巧立名目,收取各项费用。有的中介公司找种种借口,除正当中介费用外,还收取所谓看房费、咨询费等费用。

(五)、交费容易退费难。从投诉反映来看,交到中介公司手里的钱很难退回到消费者手上。比如租房到期后,中介公司应退还其房屋押金,但一些中介公司找出如东西损坏等借口,就是不退押金。

(六)、无证“黑中介”骗取钱财。一些没有固定经营场所、无证照的“黑中介”利用消费者的不知情骗取钱财,一旦被发现便溜之大吉。

二、如何避免中介中的风险

首先,看两证,细辨真与假。所谓两证,即指房产中介公司既要有房地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又要有工商部门核发的经营许可证。如果只有经营许可证,没有资质证书,一般是咨询机构,可以搞房屋政策、信息等咨询,不能做房屋租赁、买卖等中介业务;如果只有资质证书,没有经营许可证,则属非法经营。只有两证齐全,才是合法的房地产经纪机构。所以,当你准备找中介公司租房时,一定要先看其是否具备两证。值得一提的是,在看两证时,还要细辨真与假,做好看原件,不要看复印件,并把注册号记下来,因为有些非法中介机构利用复印件弄虚作假。如果你与两证齐全的中介机构发生纠纷,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向消保委或房地部门投诉,反之,一旦发生纠纷,则将无人予以受理。

其次,签合同,要细不要粗。在签订租房合同时,消费者一定要把协议内容搞清搞细。作为承租方,一般在选定自己信赖的房产中介

最后,选中介,宜大不宜小。这里的大与小,指的是中介公司的规模。一般来说,规模比较大的中介机构,其专业人员数量多、水平高,信息资源丰富,中介行为也比较规范。规模小的往往实力较弱,信息量及信息流通范围都受到局限,一些小中介为了招揽客户,连吹带侃、信口开河、坑蒙拐骗也就不足为奇了。

综合上面的介绍,在租房时,如果找中介,一定要防范中介欺诈的风险。相信大家看了上面介绍后,对于此的法律知识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你还有关于这方面的法律问题,请咨询华律网律师,他们会为你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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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卖纠纷的常见类型有哪些

法律顾问律师22分钟前回复:

关于二手房买卖纠纷的常见类型有哪些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二手房买卖纠纷的常见类型为违约问题。 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不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的责任。 价款的支付:一方不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另一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 房屋买卖合同中违约金可以由房屋买卖的双方根据自己的意愿协商确定;在房屋买卖合同中,通常会约定一种滞纳金,主要是针对迟延履行合同义务时,进行违约责任追究。 但是只有在一方严重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时,才承担此部分违约金。 如果合同继续履行,一般参照滞纳金追究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损害赔偿范围,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二手房质量问题怎么样办

法律顾问律师25分钟前回复:

关于二手房质量问题怎么样办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买卖合同的出卖人应就买卖标的物向买受人承担质量瑕疵担保责任。 但由于“二手房”买卖中的标的物一般已使用一定年限,并存在装修、装饰等现状,买受人对房屋的瑕疵状况也应有理性的判断。 因此,对于出卖人故意隐瞒房屋质量瑕疵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对于出卖人已如实告知瑕疵或买受人已明知瑕疵的,则出卖人不承担责任。 对于房屋的隐蔽瑕疵,如并非出卖人在装璜、使用过程中所产生,而系房屋本身所固有的,若没有证据证明出售一方对此是知晓的,出卖人亦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但买受人可以房屋所有人身份,依据因合同转让而取得的权利,向开发商主张保修责任或赔偿责任。 以上就是对“如何办理二手房验房”“二手房质量有问题怎么办”所做的解答。 由于二手房已经使用过一段时间,所以房屋质量问题就更加重要,购房者必须妥善对待二手房验房。 如果二手房质量出现问题的话,当事人可以首先协商解决,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应当及时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六条 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一条 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使用权房子可以买卖吗

法律顾问律师41分钟前回复:

关于使用权房子可以买卖吗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使用权房是否可以购买其实只有使用权的房屋交易不能说是买卖,使用权房毕竟不是产权商品房,业主拥有的不是产权,而是使用权,在交易过程中会产生户口的问题。 房屋的使用权,可以通过签约租借等方式获得,相对房屋产权来说,它只有住宿、存储、做厂房商店等使用途径,不可以随便毁坏或出售他人。 《民法典》规定拒绝履行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吕梁改造房屋维权程序有哪些

法律顾问律师56分钟前回复:

关于吕梁改造房屋维权程序有哪些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如果面临拆迁并希望维权,你可以遵循以下程序规定: 1、确保你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特别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这将为你提供维权的法律依据。 2、及时与拆迁方进行沟通。 了解他们的拆迁计划和补偿方案,并表达你的意见和诉求。 保持冷静和理性,避免采取过激行为。 3、如果沟通无果,你可以考虑向当地的房屋征收部门或相关政府机构提出书面申诉。 在申诉中,详细陈述你的情况和诉求,并提供相关证据支持。 4、如果申诉仍未得到满意答复,你可以寻求法律援助或聘请律师代理你的案件。 律师将帮助你评估案件的胜算,并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 5、如果必要,你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争议。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请注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你需要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的法定诉讼时效期间内提起诉讼。 在整个维权过程中,务必保留好所有相关证据,如拆迁通知、补偿协议、沟通记录等。 这些证据将在维权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

购买房产时,户主姓名可填写几位?

法律顾问律师1小时前回复:

关于购买房产时,户主姓名可填写几位?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购买房产时,户主姓名可填写几位 办理房地产权证时,要求各位填写一项即为房产所有权方对于该房产投入资金的比例。 若只有单独个人持有房产,则其所有比例将达到100%;但是如果涉及到两位以上房产权益拥有者,那么他们就需要根据各人实际投入的资金比例来明确划分该房产所有权。 相应地,在房地产权证颁发之后,每个相关方所持有的房产份额便都会在证书上予以明确标注。 此外,需要强调的是,这样的房产份额是受到法律充分保护的。 需要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房产中有多个共有人,那么也就意味着将会出现多份房地产权证。 同时,两位以上的房地产权利拥有者也有权使用他们两人的住房公积金进行抵押贷款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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