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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报告离婚房产如何估值
1、房产评估是按房屋总值来计算。
2、若该房屋是仅有的住房,离婚房产评估流程是不会支持出售或拍卖房产的,因为基本的住房需求,必须得到保障,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分割时应按房屋的市场价(评估价)计算,而不是按购房合同金额计算,取得房屋的一方要支付对方半价。如果涉及贷款,要先将贷款部分减去。
比如,一套房子购买价是50万元,首付15万元,贷款35万元,现值60万元(评估价),未还贷款30万元。按以下公式分割,60万元的现值减去30万元贷款等于30万元,30万元为可分割部分,每人可分得15万元。也就是说,由取得房屋的一方付给另一方15万元,取得房屋的一方单独偿还剩余的贷款本金及利息。
房产如何分割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3)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可以请求对方退还彩礼。
(4)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以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5)对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离婚时应从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经营管理考虑,予以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
(6)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增殖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得的份额,由房屋所有人折价补偿给另一方。
(7)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对取得财物的性质是索要还是赠与难以认定的,可按赠与处理。
(8)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或无过错方等原则分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9)离婚时一方所有的知识产权尚未取得经济利益的,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根据具体情况对另一方予以适当的照顾。
(10)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
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四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
第五条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第六条 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的规定处理。
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第十二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第十四条 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第十六条 夫妻之间订立借款协议,以夫妻共同财产出借给一方从事个人经营活动或用于其他个人事务的,应视为双方约定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离婚时可按照借款协议的约定处理。
离婚房产估值的时候可以根据具体的准则来进行,如果你对于估值到的房产价格数字不满意,认为它的数字低了可以申请重新估值。离婚房产估值之后要对房产进行分割但自己不清楚它怎么做,可以来华律网找律师提供对自己有利方案。
若这对夫妻于结婚之后才购置的房产,那就是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如果最终他们选择离婚,另一方将会拥有该物业价值的一半份额,即便他们的配偶在这个房产的实际购买过程中没有投入任何资金。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
沈辉律师四川循定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沈辉律师自执业以来,专注于婚姻家庭法律业务,深入系统的学习、研究了现行婚姻继承领域方面法律、法规,代理了大量的婚姻继承案件,如婚前法律咨询、指导;...
除非当事人有着特殊的约定,否则婚前所获得的个人财产不会因为婚姻存续期的延长而自动变成夫妻共有财产。 若是夫妻双方以书面形式规定婚前财产归双方向共同所有,那么这部分财产便可被视为是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当夫妇在离婚过程中所涉及到的共同财产分配问题无法通过和平协商来得到妥善处理时,相关法院会依照保护子女合法权益、维护女性地位与利益以及保障无过失方权益的公平公正原则,以法律条文为基准公正地对该财产进行合理划分。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
夫妻其中一方在婚前购买并付清全部房款的房屋,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如果是一方在婚后以个人的财产购买的房屋,属于一方的财产。如果是婚前一方租赁的房屋,婚后以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以一方名义登记的,确认为夫妻共同的财产。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若在婚姻关系缔结之初,夫妻并未对婚前财产进行约定,以将其转变为婚后共同财产,则该部分婚前财产将会持续保持其原有的独立性质,无论双方在婚姻关系中居住时间如何长久,都不可能会自然地转化为二人之间的共有财产。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婚前财产的界定主要看财产的取得时间。如果在婚前取得就是婚前财产。如果在婚后取得就是婚后财产。这里的取得是指取得财产所有权。而不是实际占有。婚前财产属于一方个人财产。关于婚前财产怎样界定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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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财产是以房产证为准的。婚前财产没有公证离婚的,仍然只属于一方个人所有,不会参与到离婚分割;婚前财产是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关于婚前财产是按合同还是房产证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婚前财产公证要注意以下问题:公证机构选定要符合条件,即应当在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中选取;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合法、充分;婚前财产公证要注意的其他问题。关于婚前财产公证要注意什么问题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离婚房产过户是不需要缴纳契税的。根据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原则判决。不动产物权的设立,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关于离婚房产过户是否需要缴税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婚前财产半路夫妻是不可以继承的,因为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当然如果当时有立遗嘱或者有签订协议书,那么就要按照遗嘱或者协议书里面内容来执行操办。另外财产应该按照继承权来继承,应该由第一继承人继承,也就是自己的配偶,然后是子女,接下来是父母。关于婚前财产半路夫妻能继承吗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婚前财产证明可以避免夫妻双方在财产分割上产生的纠纷问题。婚前财产证明及婚前财产公证,是指公证机关对将要结婚的男女双方就各自婚前财产和债务问题所达成的协议给予证明的活动。关于婚前财产证明有什么作用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婚前财产在被继承人去世后,一般由继承人平均分割,各继承人协商一致的,也可以不平均分配。关于婚前财产去世后怎么分割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