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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报告满足什么条件才会注册仓单
通常情况下满足两个条件才会注册仓单:
1、期货价格高于现货价格,而且价差要达到一定程度;
2、现货商并不看好后市,认为后市的价格会下跌。
当现货商把符合交割标准的货物交到交易所的交割仓库,交割库检验合格后,给货物持有人开具标准仓单,货物持有人可以拿着标准仓单到交易所的交割部办理注册手续。经过注册的仓单才可以进行交割,其总数也就是交易所公布的库存数量。
已经注册的仓单同样可以办理注销手续,但此时仓单所标示的货物未必就已经被出库了,可能还在交割库存放着。
当某个月份的合约履行交割手续后,会有部分仓单办理注销和出库手续,因为每次交割都会有部分仓单进入现货市场流通的。
但有时候参与期货交易的庄家(或持有仓单的主力)为了影响价格,会通过注册、注销仓单来改变交易所公布的库存数量。
《民法典》第九百零九条 【仓单】保管人应当在仓单上签名或者盖章。仓单包括下列事项:
(一)存货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仓储物的品种、数量、质量、包装及其件数和标记;
(三)仓储物的损耗标准;
(四)储存场所;
(五)储存期限;
(六)仓储费;
(七)仓储物已经办理保险的,其保险金额、期间以及保险人的名称;
(八)填发人、填发地和填发日期。
以上所提及的都是有关注册仓单的法律知识,从中我们可以了解到,当满足上面介绍的两个条件时货物持有人才会注册仓单,相关流程可以参考上面的内容。如果您还遇到什么较为复杂的法律问题,我们华律网会为您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欢迎来咨询。
王涛律师,中共党员,四川大学民商法学硕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及成都市律师协会会员,中国法学会会员,四川煊焜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系律所主任。先后工作于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成都仲裁委员会,承办各类民商事案件3000余件,积累了丰富的诉讼庭审经验,从2014年至今多次被评为成都优秀青年律师,现为成都仲裁委员会委员。王涛律师多年始终专注于合同纠纷、离婚纠纷、房地产纠纷、刑事辩护、公司法律事务、法律顾问、拆迁补偿和安置等各领域案件的代理和研究,对于案件要点把握准确,擅长收集、梳理案件证据材料,能够充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因此无论是在传统领域,还是在新兴的业务领域,均处于中国法律服务的前沿,诉讼经验丰富,且未达承诺退费。作为一名法律职业者,王涛律师始终追求并致力于“客观、理性、效率、衡平”的法律价值观。?执业领域非诉讼业务:商业合同、公司治理、风险内控、股份制改造等;诉讼业务:主要涉及合同纠纷、股权诉讼、刑事辩护。王律师熟悉企业运营中涉及的劳动、财务、工商、金融等各类法律事务,在公司法务、风险资本投资等事务操作和业务风险控制方面积累了丰富的从业经验,具有良好的综合执业能力和专业素质。对民事侵权、合同纠纷等民商事诉讼有深入的研究和实践。曾担任多家企业、有限公司及公民个人的法律顾问,在担任法律顾问过程中,注重坚持“法律风险以预防为主”的原则,熟练、灵活运用法律规定,最大可能地保障了企业重大经营决策的实现、日常经营的顺利运行和个人客户合法权益的实现。详细>>
在线咨询现实生活中,由于经济交易的频繁,每天都会有大量的合同签订,其中就包括了仓储合同,然而许多人对仓储合同的了解并不多,因此不少人会问仓储合同中违反有效承诺合同能成立吗?下面就由华律网的小编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王涛律师,中共党员,四川大学民商法学硕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及成都市律师协会会员,中国法学会会员,四川煊焜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系律所主任。先后工作于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成都仲裁委员会...
1、仓储物风险承担随仓单而移转依合同法基本理论,风险自交付时转移,尽管仓单的交付不是货物的直接交付,但具有了法律上交付的意义,所有权的转移得到了实现,风险的转移也随之完成。2、仓单仅具有单纯的物权效力仓单毕竟只是低层次的有价证券,它远不及于票据,仓单的交付只对于那些由仓单而发生的权利以及对于仓储物上的权利而具有物权转移的效力,而不涉及其他方面的权利关系,比如票据上的对...
仓储合同的注意事项及仓储合同的违约责任一、仓储合同的注意事项主体方面(一)保管人的资格并不是任何个人或单位都能够从事仓储业务的,仓储合同的保管人必须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专营或兼营仓储业务的法人组织或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等。所以
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提供储存保管服务的一方称为保管人,接受储存保管服务并支付报酬的一方称为存货人。交付保管的货物为仓储物,仓储合同属于保管合同的一种特殊类型。那么,仓储合同与保管合同的区别有哪些呢?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有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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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涛律师,中共党员,四川大学民商法学硕士,中华全国律师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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