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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选房有哪些技巧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4-01-14 1621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4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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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属于福利性的住房,只有符合条件的人才能够申请到。有些人经过等候、申请等顺利拿到了公租房资格,这时候还需要进行选房。这套公租房可能是自己日后几十年居住的家了,选房得谨慎。跟着华律网小编一起来议论下。

一、公租房选房有哪些技巧

技巧一:小区边缘的房子慎重考虑。

小区边缘的房子往往会紧邻小区外的街道,因为街道旁都有交通噪音。尤其是当小区位于环线主路时这个问题就更加严重了。所以选房的时候尽量尽量选择远离主路的楼座,哪怕出入小区远一点,但至少可以有个清静的生活。

技巧二:尽量避开小区内活动区域的房子。

现在很多小区内都细心的为老年幼小配备一些健身娱乐的设施,比如一些运动器材,健身器材,小孩子的玩耍工具等,老人们早上通常都起得比较早,如果这些老人都带着孩子到活动场所去拉家常,场面可想而知是多么的热闹的。

技巧三:选择靠里面或楼层稍高的房子。

靠里面的住房相对比较安静。而楼层高的话,则可以避免下面商铺带来的影响。有两类商铺上面的房屋一定不要选择,一是饭店类;一是发廊类的。饭店类的房屋每天排出的油烟是非常大的,而且吃饭时间人流大,吵闹声是在所难免的;而发廊类的商铺会经常放一些劲爆的音乐,而且音量也会稍大,除非你自己也非常在这样的环境下生活,否则千万别选。

技巧四:远离停车场旁边的房子。

停车场边上的房子会经常听到车子开进去的声音,车主开门、关门、上保险锁等这样声音可能白天的时候不明显,但是如果是晚上夜深人静了,这些声音就会被几倍放大,更甚的,还会有车灯直接照到房子里面,所以这类的房子要慎重选择,不要贪图一时的方便,这也是重要的选房技巧之一。

技巧五:不要选择人行道旁的房子。

有的人觉得,选择在人行道旁的房子,外面无遮挡物,可以通风,光线也好。光线好这个是一定,因为它不仅白天有光,晚上也有光,只不过那所谓的光是路灯照进来的,如果整夜房子都处在一片光亮中,喜欢关灯睡觉的人估计是要彻夜不眠了。

技巧六:谨慎选择小区出入口旁的房子。

可想而知,出入口的人流量是最大的,每天不定时的都有人或车辆的进进出出,有时一些车主为了让保安开闸,可能还会用喇叭明示,所以这类房还应尽量避免为好。

二、选房注意事项

1、交通便捷。从住所到工作地点或常去的其他地点或区,不超过可接受的时间并且有保障,一家两三口人都有些要求时,应尽可能多的照顾到,并考虑将来可能的变化情况,如工作调动、、转学等原因,尽量都不要离的太远,否则会对生活造成不便。

2、客厅、卧室的位置布置要要合理:户型布局中讲究“前厅后卧”。客厅是招待客人、家人休闲、聚集之所,不应成为“四通八达”的过道,应具有独立性、完整性,形状上也不宜过分狭长。客厅以聚财为好,太狭窄了不利聚财。卧室影视具有重组日照和良好通风的私密空间,休息的好坏,直接影响到一个人的第二天工作效率。

3、楼屋的选择。根据楼房的高度不同又分为低层、多层、小高层、高层和超高层。通常人们把1-3层称低层、3-7层为多层、8-12层为小高层、12层以上为高层、总高度为100米以上为超高层。按规定8层以上必须配电梯,所以小高层属于配电梯的范围之内,它的特点是方便而且给生活带来一种新的高度。

在对公租房进行选房的时候要能够注重技巧,但具体的技巧是什么还需要根据实际的情况来判断或是学习,对于租客来说有些时候也不需要考虑太大。公租房选房技巧或是选房时的具体法律要求等等,请来华律网上找律师帮助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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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大房子隔成许多小间出租在大部分地区违法,使用隔墙将房屋隔开后出租的做法,很可能会出现不符合建设安全,甚至会违反房屋的使用性质,这样就是违建,因此不可以隔断后出租。

买卖房屋的中介费多少?由哪方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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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2 买卖房屋的中介费支付方式取决于多种因素,包括买卖双方的协商结果、谁更急于完成交易等。在某些情况下,卖方可能愿意承担全部或部分中介费用,尤其是在卖方急于出售房产时。 此外,法律上并没有严格限制中介费的支付方,通常中介费的支付由买卖双方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

房屋租赁期间,业主出售房屋是否还能继续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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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以上内容,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房屋租赁期间,业主出售房屋是否还能继续租赁 在租金收取期间,业主即便对所持房产进行买卖交易,亦无碍于租赁合同的持续执行。 关于租赁标的之所有权在租用期内的变动,将不会影响到租赁契约的有效性。 若出租者决定出售所租赁物业,其应于出售前的合理期间内通告承租方,让其有同等条件参与优先购买。 此外,在出租过程中,如果业主需出售房产,务必提前向承租方发出通知。 倘若他人购得房产后,租户不愿再续租,可以通过与业主沟通来解除租赁关系;但若承租方仍愿持续租用,新的业主便需依照承租方与此前业主所订立的租赁协议,在原有合同期限内把房屋继续出租给租户使用,此即所谓买卖不破租赁原则。 若新业主拒绝将该物业再出租给承租方,那么他便须承担解约的违约责任;同时,如果业主计划出售房产时,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拥有优先购买权,如果业主将房屋出售给他人且未向承租人说明,则承租人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原业主对其承担法律责任,并根据实际情况考虑是否请求撤销原业主和新业主之间签署的购房合同。

产权证明是什么意思?

法律顾问律师48分钟前回复:

关于产权证明是什么意思?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1、房屋产权的证明文件就是产权证明。 开具房屋产权证明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等材料到本地房管局进行房产查档,缴纳查询费后出具加盖公章的证明,外地户口需要到户籍所在地办理。 2、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提供。 有关国家机关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查询、复制与调查处理事项有关的不动产登记资料。 3、《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4、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七条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提供。 有关国家机关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查询、复制与调查处理事项有关的不动产登记资料。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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