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首页 > 法律常识 > 刑事诉讼法 > 强制措施 > 羁押 > 什么情况属于超期羁押

什么情况属于超期羁押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4-01-14 596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40114*****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在对嫌疑人、被告人进行羁押的时候,其实要注意合法性,就包括程序的合法等等。其中,不管是刑事拘留还是逮捕都是有期限规定的,自然不能有超期羁押的情况,否则就是对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的侵犯。下面,华律网小编就这个问题为大家带来详细的法律解答,详情请看下文。

什么情况属于超期羁押

所谓超期羁押是指: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在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被采取强制羁押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称之超期羁押。拘留羁押期限在公安机关最长37天;被捕最长的羁押期限7个月,两者合并一般最长羁押期限即8个月零7天。

是否超期羁押要分阶段。一般情况下,在拘留期间羁押,最长期限37天,拘留37天了还没有被检察机关批捕,就得释放,否则就叫超期羁押;如果检察机关批捕后,加上拘留的37天即8个月零7天,检察机关还没有起诉,就得释放,否则叫超期羁押;检察院起诉到法院,一般是两个半月宣判,超过两个半月法定办案期限,还没有结案的,构成超期羁押。

期羁押十天怎么办

所谓超期羁押是指: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在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被采取强制羁押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称之超期羁押。拘留羁押期限在公安机关最长37天;被捕最长的羁押期限7个月,两者合并一般最长羁押期限即8个月零7天。是否超期羁押要分阶段。一般情况下,在拘留期间羁押,最长期限37天,拘留37天了还没有被检察机关批捕,就得释放,否则就叫超期羁押;如果检察机关批捕后,加上拘留的37天即8个月零7天,检察机关还没有起诉,就得释放,否则叫超期羁押;检察院起诉到法院,一般是两个半月宣判,超过两个半月法定办案期限,还没有结案的,构成超期羁押。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99条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的律师及其他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被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如果你们有案件属于超期羁押,可以根据上述法律规定,行使权利,以维护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实践中,通过对上述内容的阅读,我们了解到此时可以委托的律师或者其他辩护人提出抗议,要求解除强制措施,即使没有解除强制措施也是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当然这必须要严格依法办理才行。若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一下我们华律网的在线律师,由专业律师帮助你解答疑惑。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延伸阅读:
超期羁押该怎样进行赔偿
超期羁押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超期羁押有哪些种类形式
特邀律师:
宋建军律师 四川成都

宋建军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三级律师职称,四川雷声律师事务所主任,资深执业律师,执业证号:15101198710586827。宋建军律师专注法律服务三十年年,曾从事多年公安机关工作,任专职律师三十年年,其中担任主任律师十几年。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全面的法律实务知识,良好的分析、判断、解决法律实际问题的能力。从1987年起进入律师行业,以求实认真的态度,严谨细致的思维,办理了千余件各类民商事及刑事案件,为委托人提供专业化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积累了丰富的诉讼和非诉法律服务经验。曾先后担任几十家公司、企业法律顾问等社会职务。先后发表论文几十篇,荣获某市司法行政先进工作者称号。宋建军律师注重法律服务的品质和效率、以专业的精神满足客户的需求,对代理的案件责任感重、使命感强!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执着求真,追求公平正义的工作态度让宋建军律师在委托人以及同行中树立了良好的形象。宋建军律师的执业理念:公正、专业、优秀、奉献!工作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双荆路1号泰业北城广场A做1304室电话:18190840309(微信同号)工作QQ:2506354150邮箱:[email protected]擅长领域介绍宋建军律师擅长办理:建筑房产、债券债务、买卖合同、婚姻继承等民商事诉讼业务及经济犯罪、职务犯罪、毒品犯罪等刑事案件。对法律顾问公司的风控管理、争议解决、法人治理等非诉法律事务具有一定钻研及实务经验。详细>>

在线咨询
  • 经济犯罪羁押期限是多久

    2024-04-11121 人看过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关于经济犯罪羁押期限是多久的问题,华律网小编整理以下内容,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 强制措施纠纷特别推荐律师

    帮助过 48659 人,获好评率 100%

    宋建军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三级律师职称,四川雷声律师事务所主任,资深执业律师,执业证号:15101198710586827。宋建军律师专注法律服务三十二年,曾从事多年公安机...

  • 刑事案件尚未审结,羁押期限到期怎么算

    2024-03-17114 人看过

    在刑事案件中,当羁押期限届满而案件尚未审结时,存在多种处理方式。首先,如果案件虽未办结但检察机关认为保释危险大,可以申请法院对被告续羁押。法院会审查案件进展和证据情况,如果认为有必要可以批准续羁押,每次续羁押期限一般为1~2个月。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 如何进行延长侦查羁押期限通知书的书写

    2024-01-18145 人看过

    我们很多人对于题目中提到的问题,其实都不是很清楚,理解的也不是很透彻,但这都是和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的,有了解的必要,今天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知识,一起往下面看看吧。

  • 被羁押的民事诉讼管辖如何确定

    2024-01-15101 人看过

    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告人被羁押的,对被告人提起民事诉讼的,由原告地人民法院管辖。由原告地法院管辖权的情形包括:被告人不再我国境内;被告人下落不明等。关于被羁押的民事诉讼管辖如何确定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你详细解答。

  • 羁押人员最长不能超过多久

    2024-01-15123 人看过

    羁押人员最长不能超过七个月,普通案件羁押时间一般最长是两个月左右。两个月期满若是仍然需要羁押那羁押时间经申请可以再延长两个月。关于羁押人员最长不能超过多久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关于犯罪嫌疑人在看守所的羁押时限这个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详细为你解答。

  • 宋建军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三级律师职称,四川雷声...

  • 对于怀孕的妇女一般来说是不能羁押的,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可以对其适用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关于怀孕的妇女是否不能羁押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侦查羁押期限的计算应当根据实际情况来计算。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关于如何计算侦查羁押期限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羁押是不可以带纸条出来的。探视被羁押的嫌疑人时,经过拘留所民警检查同意,可以携带必要的生活用品、衣服、食品。其他东西不得送至被羁押人,也不可以携带其他东西出来。关于羁押是否可以带纸条出来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羁押期犯人要干活。为了促进人犯的思想改造,增强人犯体质,在保证安全和不影响侦查、起诉、审判的前提下,看守所可以在所内组织人犯进行适当的劳动。关于羁押期犯人要不要干活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 公安机关羁押时间一般来说是三日左右,如果情节复杂一点的,可以延长到7日,一般来说是不超过两个月的,如果案情复杂,在期限届满还不能侦破案件的,可以申请延长一个月。关于公安机关羁押时间为多长这个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律师详细为你解答。

  • 嫌疑人被羁押后无罪释放的,要依据实际情况进行赔偿:如果侵犯当事人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按照下列规定计算:关于羁押一年无罪释放如何赔偿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强制措施纠纷特别推荐律师

宋建军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三级律师职称,四川雷声律师事务所主任,资深执业...

交通事故包庇罪最轻怎么判

法律顾问律师8分钟前回复:

关于交通事故包庇罪最轻怎么判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交通事故包庇罪最轻判管制。 管制是一种不予关押,限制一定自由的量刑种类。 一般管制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两年以下。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条 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三百零五条 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有人敲诈我,逼我找我要钱

陈敏律师9分钟前回复:

您好,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您描述的信息过于简略,无法深入分析,建议点击陈律师头像选择专项咨询,提供专业法律咨询服务。

生产销售假药罪和生产销售劣药罪的区别是什么

法律顾问律师10分钟前回复:

根据以上内容,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1、犯罪对象不同。 生产、销售劣药罪的对象只能是劣药,而生产、销售假药罪的对象只能是假药。 假药和劣药的范围由《药品管理法》明确规定。 2、构成犯罪的标准不同。 生产、销售劣药行为只有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才构成犯罪,在犯罪形态上属结果犯。 生产、销售假药行为只要足以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就构成犯罪,在犯罪形态上属危险犯。 3、两种行为的社会危害性不同,处罚也不同。 劣药的实质是药品质量和使用效能达不到标准规定和预期治疗效果,而假药多数情况下是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其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 假药往往比劣药对人体造成的危害大,因而生产、销售假药的法定刑要重于生产、销售劣药罪,前者法定最高刑为死刑,后者为无期徒刑。 另外,行为人既生产、销售假药,又生产、销售劣药,均构成犯罪的,应当分别定罪,实行数罪并罚。

查看更多
查看更多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举报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