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首页 > 法律常识 > 刑事诉讼法 > 刑事诉讼法律法规 > 刑事诉讼法全文 > 虚假诉讼罪由谁受理,该如何认定

虚假诉讼罪由谁受理,该如何认定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4-01-14 487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40114*****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诉讼活动应该是真实的,不能通过捏造事实进行诉讼,干扰审判活动,那么虚假诉讼罪由谁受理?该如何认定,关于虚假诉讼罪的认定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呢?下面,为华律网小编整理了关于虚假诉讼罪的认定的法律知识,供大家学习参考。

虚假诉讼罪由谁受理

虚假诉讼,是指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的行为,可分为侵财与非侵财两种类型,是通过刑法第九修正案及《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六)》确定下来的罪名。根据上述法条理解,所谓“虚假诉讼”是针对已经发生的诉讼行为进行规制的法条。而诉讼的进行又以法院为载体,所以针对该问题,应该是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再由人民法院进行裁判。即,虚假诉讼罪人民法院受理。

该如何认定

行为人主观上没有特定的主观目的,不论是否谋取利益,谋取的利益是正当利益还是不正当利益的,均能构成本罪。如行为人为了要回借款,但碍于脸面不好意思开口,遂将债权虚假转让他人,由他人提起诉讼讨还借款的。这种情况,也符合本罪所规定的客观危害行为。

具体的处罚内容

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或者逃避合法债务,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与他人共同实施前三款行为的,从重处罚;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虚假诉讼扰乱了正常的民事诉讼秩序,破坏了社会诚信,或许还损坏了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对于这些虚假诉讼,应适度加大对虚假诉讼行为的打击力度,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综合上面的介绍,虚假诉讼是犯罪行为,要受到我国法律的追究。相信大家看了上面介绍后,对于虚假诉讼罪的认定的法律知识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你还有关于这方面的法律问题,请咨询华律网律师,他们会为你进行专业的解答。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延伸阅读:
虚假诉讼罪在实践中应该注意的问题
虚假诉讼罪的特征及表现形式
虚假诉讼罪如何认定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
特邀律师:
宋建军律师 四川成都

宋建军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三级律师职称,四川雷声律师事务所主任,资深执业律师,执业证号:15101198710586827。宋建军律师专注法律服务三十年年,曾从事多年公安机关工作,任专职律师三十年年,其中担任主任律师十几年。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全面的法律实务知识,良好的分析、判断、解决法律实际问题的能力。从1987年起进入律师行业,以求实认真的态度,严谨细致的思维,办理了千余件各类民商事及刑事案件,为委托人提供专业化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积累了丰富的诉讼和非诉法律服务经验。曾先后担任几十家公司、企业法律顾问等社会职务。先后发表论文几十篇,荣获某市司法行政先进工作者称号。宋建军律师注重法律服务的品质和效率、以专业的精神满足客户的需求,对代理的案件责任感重、使命感强!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执着求真,追求公平正义的工作态度让宋建军律师在委托人以及同行中树立了良好的形象。宋建军律师的执业理念:公正、专业、优秀、奉献!工作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双荆路1号泰业北城广场A做1304室电话:18190840309(微信同号)工作QQ:2506354150邮箱:[email protected]擅长领域介绍宋建军律师擅长办理:建筑房产、债券债务、买卖合同、婚姻继承等民商事诉讼业务及经济犯罪、职务犯罪、毒品犯罪等刑事案件。对法律顾问公司的风控管理、争议解决、法人治理等非诉法律事务具有一定钻研及实务经验。详细>>

在线咨询
  • 醉驾收监服刑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关于醉驾法律流程有什么?

    2024-04-1997 人看过

    关于醉驾收监服刑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关于醉驾法律流程有什么?的问题,具体和华律网小编一起来看看吧。一、醉驾收监服刑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醉驾收监服刑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

  • 刑事诉讼法律法规纠纷特别推荐律师

    帮助过 48659 人,获好评率 100%

    宋建军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三级律师职称,四川雷声律师事务所主任,资深执业律师,执业证号:15101198710586827。宋建军律师专注法律服务三十二年,曾从事多年公安机...

  • 民事诉讼起诉装修公司的诉状怎么写

    2024-04-165320 人看过

    不少业主在装修的时候都会委托给专业的装修公司,它们能够帮助你处理好所有的事情,但有些人却遇到了装修公司侵犯自己权益的事情,到最终需要去起诉它们,那么,民事诉讼起诉装修公司的诉状怎么写?在生活中出现这样子的法律问题,不知道怎么解决的时候,下面华律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相关知识,希望能够解答你的疑问。

  • 债权人能否单独起诉合伙企业

    2024-04-15168 人看过

    现实生活中,一些人选择合伙经营,降低经营风险,在合伙经营过程中,会产生合伙债务问题,有时会因为合伙债务发生纠纷,有时甚至为了纠纷向法院进行起诉,那么债权人能否单独起诉合伙企业?下面,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供大家学习参考。

  • 合伙纠纷诉讼需清算吗

    2024-04-15180 人看过

    很多的年轻人在创业的时候都会采取合伙创业,这种虽然说可以快速的发展也一定程度上面解决了资金上的短缺问题但是也会产生一些纠纷,那么对于合伙纠纷在诉讼的时候是否需要清算?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 公租房纠纷能立案吗

    2024-04-12762 人看过

    我国推出的保障性住房有很多,包括廉租房、公租房、经济适用性住房等,而申请保障性住房是需要满足比较多条件的,而取得保障性住房后,取得人需要遵守比较多的规定,那么公租房纠纷能立案吗?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 本人可以持有效身份证件,及所在单位或其它组织出具的书面说明材料(主要说明查询用途),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查询。关于怎么查自己有没有案底 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宋建军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三级律师职称,四川雷声...

  • ​在我国,卖淫嫖娼不构成犯罪,是违法行为,关于卖淫嫖娼处罚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一般是刑事案件,才留下案底,一般指某人过去犯法或犯罪行为的记录。又称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在我国法律中一般指有过刑事犯罪前科的档案记录,而该犯罪档案一般存放至公安部门保存。案底”一般是指有犯罪记录,即有案底,有前科。刑事处罚的记录可以在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查询到。判处缓刑的,在司法局也可以查询到。行政拘留,是一种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处罚记录,当地公安机关都会将相关档...

  • 公共安全,是指社会和公民个人从事和进行正常的生活、工作、学习、娱乐和交往所需要的稳定的外部环境和秩序。公共安全包含信息安全,食品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公众出行规律安全、避难者行为安全,人员疏散的场地安全、建筑安全、城市生命线安全,恶意和非恶意的人身安全和人员疏散等。关于公共安全包括哪些内容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网恋时自愿给予对方财物的,属于自愿赠与,警察一般不会管。如果对方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欺诈的手段骗取当事人的财物的,警察会管,因为对方已经涉嫌诈骗。 关于网恋自愿给钱警方管吗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殴打孕妇导致流产的可能会涉嫌故意伤害罪或虐待罪。关于殴打孕妇导致流产会怎么判刑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刑罚中主刑的种类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 关于刑罚中主刑的种类包括哪些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刑事诉讼法律法规纠纷特别推荐律师

宋建军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三级律师职称,四川雷声律师事务所主任,资深执业...

服刑人员减刑的条件有什么

法律顾问律师14分钟前回复:

关于服刑人员减刑的条件有什么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服刑人员减刑的条件有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78条的规定,被判处刑事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 而上述的悔改表现是指同时具备了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和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等教育活动和积极参加劳动,完成劳动任务的四个条件。 如果有下列表现之一的,也应当减刑: 1、阻止他人实施重大犯罪活动的; 2、提供重要线索,或者检举、揭发监狱内外的重大犯罪活动,并且经过查证属实; 3、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同案犯或其他犯罪嫌疑人的 4、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5、在日常生产或者日常生活中有舍己救人情况的; 6、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7、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污染环境罪构成既遂怎么判?

法律顾问律师14分钟前回复:

关于污染环境罪构成既遂怎么判?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专业律师法律分析: 污染环境罪构成既遂的判刑为:犯此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 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等依法确定的重点保护区域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情节特别严重的; (二)向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水域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情节特别严重的; (三)致使大量永久基本农田基本功能丧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坏的; (四)致使多人重伤、严重疾病,或者致人严重残疾、死亡的。

我家属。我妻子被公安机关传唤24小时,现在没有接到任何通知。我有什么解决方法?

孙赫律师14分钟前回复:

你好,我擅长这方面的纠纷,可以向我下单咨询。

查看更多
查看更多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举报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