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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合同工程量不公平怎么办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4-01-14 627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4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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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工程建设的时候,就需要签订工程施工合同,施工合同应该在双方平等、自愿、公证的原则上进行签订,而合同是经常出现不公平情况的,那么建筑工程合同工程量不公平怎么办?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建筑工程合同工程量不公平怎么办

工程量清单通常是结算的根据,如果没有,可以进行评估。需要区分在中标备案合同之外另行签订的协议是属于与备案合同不一致的“黑合同”,还是属于正常的合同变更。这里的合同变更属狭义的,仅指合同内容的变更,不包括主体的变更。《合同法》明确了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对合同内容可以作出变更。实践中,不涉及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变更形成的协议,就不属“黑合同”;涉及实质性内容的,也应根据合同履行的实际状况、具体细节来认定;如工程价款有微调,工期有延期、一些分项目有调整等,这些调整跟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有关,一般工程施工中发生的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减、诸多原因的工期变更等,在实际施工中因客观原因导致的签证、技术核定等发生的对原备案合同内容的变更就不属“黑合同”;故,是否属于对实质性内容变更的“黑合同”还不能一概而论,应根据工程施工的具体情况来作出具体的分析,应当把握合同当事人的合同变更权利不被不合理的限制和排除,又应当考量合同当事人是否通过签订黑合同搞不正当竞争来损害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利益,这又成为法官的自由裁量权范围了。

施工合同无效的几种情况

1、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单位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

建筑施工领域实行严格的资质准入制度,《建筑法》规定了施工企业实行资质强制管理。建设工程质量就是生命,施工企业的施工能力是保证质量的前提,对施工企业的资质管理与审察,是施工建设的基础,无资质和超越资质的企业签订的合同属无效合同。但是,承包人在工程竣工前取得相应资质等级的,不能作为无效合同处理。

2、没有资质或没有相应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单位名义的,通常说的“挂靠”;由于国家基础建设的大规模上马,城镇化步伐的加快,投融资渠道不畅,建设工程高利润回报加之管理存在很多不足,“挂靠”这一特殊形式就随着建筑业空前繁荣的市场应时而生。不具有法定资质的民营企业和实际投资人借用具有相应资质企业名义承揽工程的情况普遍存在,曾有意见认为将此种情况不应认定为无效,主要理由就是不利于民营企业的发展和不利于推动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司法解释最终否定了这种意见。将此情形作无效规定,维护了法律的价值,规范了建筑业市场,使建设工程质量有了保障基础,也推动了建筑业健康有序的发展。当然,司法解释没有对哪种情形属“借用资质”予以明确,将此认定交给了法官。实务中一般有这么几个标准:第一,转让、出借企业资质证书的;第二,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名义承揽工程的;第三,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质量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等均非承包人本单位人员。工程承包中存在三种情况之一或同时存在的,可以认定为挂靠,签订的施工合同属无效合同。

3、必须招标的未进行招投标或中标无效;

招标投标法》第三条对工程必须进行招标的范围进行了规定,详细的规定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中。凡属规定在招标范围的工程未进行招投标的,签订的施工合同无效。实践中容易出现的问题:一、必须招标的项目,总包土建与安装工程以招标方式,而附属工程如装饰工程由建设单位直接发包,那么,该直接发包的合同也属无效合同;二、必须招标的项目,总包中标后,建设单位基于各种情况将总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直接指定给第三方施工,建设单位与第三方签订的施工合同也属无效。《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五十二、五十三、五十四、五十五、五十七条规定了中标无效的六种情形。该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中标通知对招标人和投标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中标是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施工合同的前提条件,中标无效必然导致施工合同无效。

4、违法分包;

施工总包单位进行项目分包很常见,但违反规定的分包也可导致分包合同无效。如何认定违法分包,其标准就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十八条规定的几种情形:一、总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的属违法分包;二、总包合同中未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总包单位将部分工程交其它单位完成的;三、总包单位将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的;四、分包单位进行再分包的。这几类均属违法分包。

5、转包。

《合同法》第二百七十二条、《建筑法》第二十八条都明确规定禁止转包工程项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了不得转包工程,该条例第七十八条规定了转包是指承包单位承包建设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给他人或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承包的行为。建设部124号令《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第十三条有同样的规定。需要注意,具有劳务作业法定资质的劳务承包人与总包方、分包人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当事人不能以转包违反法律规定为由请求合同无效。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建筑工程合同工程量不公平如何处理”问题进行的解答,建筑工程合同工程量不公平的,双方当事可以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合同。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华律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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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1]《建筑法律法规》第八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四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五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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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筑工程转包是不合法的。转包是指承包人在承包工程后,又将其承包的工程建设任务转让给第三人,转让人退出承包关系,受让人成为承包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由于转包容易使不具有相应资质的承包者进行工程建设,关于对于建筑工程转包是否合法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什么

法律顾问律师25分钟前回复:

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什么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1、工程范围、建设工期。 2、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 3、工程质量标准、工程造价。 4、技术资料交付时间。 5、材料和设备的供应责任、结算方式和付款方式。 6、竣工验收方法、程序和标准、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 7、相互协作条款、违约责任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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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标准涵盖哪些方面

法律顾问律师35分钟前回复:

关于工程质量标准涵盖哪些方面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工程质量标准涵盖哪些方面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所有建筑项目均需按照以下规定进行施工质量的严格管控:使用的主要材料、半成品、成品以及建筑构配件必须符合相应的标准和规范。 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还需要遵循以下要求对已完成的建筑工程进行细致精确的验收工作。

通信工程施工承包合同范本编制指南

法律顾问律师44分钟前回复:

关于通信工程施工承包合同范本编制指南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通信工程施工承包合同范本编制指南 1.在协议正文的开头部分,需准确注明甲方(作为工程承包方)和乙方(受托承包方)的相关详细信息。 2.根据本承包协议编写的总体原则为:甲方和乙方通过深入且友好的交流磋商,共同表达了将甲方负责承揽的通信工程项目授予乙方实行承包工作的愿望。 为了确保公平、公正地分配各方权益,经过双方充分沟通并达成共识后,特此确定以下这份详细严谨的承包协议条款。 3.具体的工程范围以及本协议的有效期,包含了工程承包模式的详细说明以及双方应具备的权利与应该承担的义务等等方面的规定。 4.谨以此协议为准,双方均可在签署完毕并进行公司盖章确认之后,正式开始执行各项相关约定事项。

企业有施工资质是否就可以免招标

法律顾问律师1小时前回复:

关于企业有施工资质是否就可以免招标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自己具有施工资质的,可以自行施工,不用招标,但相应报备手续得完成。 招标是一个招标投标行业术语,指招标人(买方)事先发出招标通告或招标单,品种、数量和有关的交易条件提出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准备买进的商品名称、件,邀请投标人(卖方)参加投标的行为。 法律依据: 《招标投标法》第五条 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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