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首页 > 法律常识 > 工程建筑 > 工程施工 > 工程施工管理 > 建筑工程项目成本管理的过程是怎样的

建筑工程项目成本管理的过程是怎样的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4-01-14 136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40114*****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建筑工程成本指的是建筑企业在生产经营中为获取和完成工程所支付的一切代价通常指的是在项目管理中,在项目施工现场所耗费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现场其他直接费及项目经理为组织工程施工所发生的管理费用之和。确定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项目责任成本,是做好目标成本管理的基础。那么建筑工程项目成本管理的具体该如何工作呢? 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建筑工程项目成本管理的过程是怎样的

1.确定责任成本的编制依据。一般包括:①招投标文件;②企业与业主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③施工图预算工程量或现场实际勘测工程量;④科学合理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⑤材料市场调查价或业主供应价,经过分析测算的企业内部机械台班单价和工日单价;⑥企业内部适用的工料机施工定额、间接费取费率。没有施工定额的,按照预算定额和企业内部确定的各类降耗标准计算。

2.测算项目责任成本。根据工程量清单和分析确定的工料机单价及工程队间接费取费率,按照预算定额工作内容规定的工程细目分别编制责任成本预算单价,划分工、料、机、间接费费用项目,测算单项工程责任成本;根据施工组织方案、工期、项目部编制定员、项目合同价等情况,测算项目施工调迁费、临时设施费、项目部间接费、项目息工期间职工工资、项目应缴税费和预计发生的其他费用。

3.根据上述资料确定项目责任成本,依据合同价,确定项目上交费用和利润指标。企业与项目部签订经济责任书,明确项目部及项目经理的经济责任。责任成本预算单价、工料机责任单价等资料构成经济责任书的组成部分,作为企业对项目部进行责任成本过程控制、监督、考核的依据,并作为项目部对工程队和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计价的依据,未经企业批准,项目部不得突破。

4.项目部及工程队应根据可控性原则,对责任成本进行层层分解。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细化到分项工程、费用项目、数量、单价、费用指标、每一工班、每一工序、每一责任人,层层签订经济责任书,为今后结算、考核、奖惩打下基础。

加强建筑项目成本管理的目标

1、抓好四项费用的过程控制

(1).人工费控制:实行责任成本人工费与成本节超相结合的双控办法,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成本节约增加人工费,成本超支扣减人工费;实施成本否决。建立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不得的激励机制,激发职工学习新工艺、新技术、新方法的积极性和自觉性,增强劳动技能,提高劳动生产率。通过实施成本否决,实现责任成本目标,增加职工收入。

(2).材料费控制:材料费一般占工程直接费的60%,是项目责任成本控制的关键,必须加强材料的计划、采购、验收、领用、消耗等各环节的管理。一是深入了解市场行情,掌握市场动态,货比多家,比质量、比价格、比服务,依据施工计划,制定最佳采购计划;二是对用量大、规格单一的大宗物资实行招标采购,集中供应;三是对砂、石等材料实行限价限量采购,由项目部和施工队共同控制;四是充分利用当地资源,就地开采,自行组织生产,降低材料成本;五是实行限额发料、配比领料制度;六是加强对分包工程材料的管理,严禁只供不管,监督供应分包单位材料的使用,避免材料倒买倒卖,以次充优,造成质量事故;七是加强材料核算,定期清查盘点,真实反映材料的采购、验收、发出、消耗和库存情况。

(3).机械使用费的控制:①严格控制新购设备。机械化程度的高低是施工企业实力的标志,但也不能盲目投入,避免企业陷入“不购设备等死,购置设备找死”的境地。坚持采取内部调剂、外部租赁、集资购置、民工自带等多种形式解决设备不足的问题,对价格高、利用率低、专用性强的设备,坚决采取租赁的办法。②对现有设备勤维护、勤保养,提高设备的出勤率、完好率和利用率。③实行单机单车核算,将台班产量、耗用台班量、台班耗费和司机工资挂钩,降低油料费和维修费。④对大中修设备进行技术评估监控,控制修理费用开支。⑤定期检查折旧费计提情况,防止不提或少提折旧,造成虚盈实亏。

(4).间接费控制:组建精干高效的项目部,严格定编、定岗、定员,减少管理服务人员费用开支;对办公费、通讯费、差旅费等实行指标控制,无法进行指标控制的费用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

俗话说科学技术才是第一生产力,目前施工企业依靠内部挖潜降耗增效的空间越来越小,只有充分利用科学技术,不断进行技术创新,才能实现经济效益的持续增长。而加强责任成本管理的过程监控,是保证目标成本实现的关键。通过在施工生产过程中严格控制和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分析原因使成本支出始终置于受控状态以保证成本目标的实现。如果在建筑工程方面有更多的问题建议咨询相关专业律师,华律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延伸阅读:
建筑工程施工企业违法分包中工伤案件的处理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应注意哪些问题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司法解释
引用法条:
[1]《建筑法》第五十二条
[2]《建筑法》第五十三条
特邀律师:
  • 浅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挂靠经营、非法转包、违法分包之法律后果

    2024-02-21113858 人看过

    如果就“浅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挂靠经营、非法转包、违法分包之法律后果”有相关的法律知识不了解的,不知道怎么做的时候,以下就是华律网小编整理的相关内容,听听华律网小编给出的具体意见。

  • 工程施工纠纷特别推荐律师

    帮助过 636 人,获好评率 100%

    杨帆律师本科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毕业于四川省社会科学院,师从全国著名商法学家周有苏,具有良好的包括公司法在内的商法学基础。现执业超过10年,在公司法律事务、刑事控告与辩护、建...

  • 施工方对建筑的保质期怎么认定

    2024-01-15189 人看过

    我国法律对建筑工程质量的保修期作出了相应的规定,例如施工方对建筑的保质期怎么认定?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情况下的责任如何承担?如果您想了解以上内容可以认真阅读以下华律网小编悉心为您准备的以下相关阅读材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 工程施工的矿产品如何处理

    2024-01-15192 人看过

    近年来,随着我市经济快速发展,一些涉及砂、石、粘土矿产开采的交通能源、场地平整、平台建设、土地开发等工程建设项目越来越多。那么,工程施工的矿产品如何处理?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大家进行相应的解答,以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以下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 建设工程管理目标的内容有哪些

    2024-01-151084 人看过

    建设工程管理也就是对工程建设的控制行为,建设工程管理目标要实现即对工程建设管理的控制行为需要拥有一定的有效性。下面就由华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有关建设工程管理目标的相关资料。以供大家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一、工程建设项目目标管理的程序和基本

  • 围标的情形有哪些

    2024-01-14313 人看过

    1.围标人联合多个承包商哄抬行业价格提高报价进行合谋围标 按照伯*德竞争模型,即使市场上只有两家对称的寡头企业,也会按照边际成本法则定价且获得零利润。这样,使得承包商具有了降价的激励,努力提高技术和管...

  • 对中止施工与恢复施工的处理是:施工中止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一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并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恢复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向发证机关报告,中止满一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应当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关于施工中止与恢复如何处理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杨帆律师本科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毕业于四川省社会科...

  • 根据我国《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所规定,建筑施工工程建设安全事故可以划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4个等级。关于施工安全事故等级划分有哪些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法人单位、其他组织、公民、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或者联营体等都可以是建筑工程发包方的主体。建筑工程发包方应当具有独立财产,属于能够独立对外承担民事责任的民事主体。关于建筑工程发包方的主体都可以是谁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 工程发包方遵守的义务:提供设计依据资料;做好施工前准备工作,提供必要的现场工作条件;向承包人提供符合质量的材料、设备,进行外部协调工作等。关于工程发包方应遵守那些义务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娄底修建房子诉讼程序怎么规定

法律顾问律师14分钟前回复:

关于娄底修建房子诉讼程序怎么规定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一)、复议申请 1、申请人自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二)、复议受理 1、复议机关对复议申请进行形式审查,并在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决定。 2、对不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对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的,但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告知申请人向有关复议机关提出;对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的,且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自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即为受理。 (三)、行政复议 1、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 2、复议机关自复议受理之日起7日内,将复议申请书副本或复印件发送被申请人。 3、被申请人自收到申请书副本或复印件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答复,并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 4、复议机关法制工作机构进行书面审查,必要时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情况,提出复议意见,报经复议机关负责人同意或集体讨论通过。 5、复议决定作出前,申请人可以要求撤回复议申请,复议同时终止。 6、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情况复杂的,经复议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30日。 7、复议机关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应当制作行政复议决定书,加盖单位印章,并书面送达申请人和被申请人。 8、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四)、执行 1、申请人和被申请人自收到行政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应当履行行政复议决定。 2、申请人不服行政复议决定的,自收到行政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工程施工纠纷特别推荐律师

杨帆律师本科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毕业于四川省社会科学院,师从全国著名商法学...

欠工程款有诉讼时效吗?

法律顾问律师28分钟前回复:

关于欠工程款有诉讼时效吗?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拖欠的工程款有诉讼时效,我国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拖欠工程款诉讼时效如何起算

法律顾问律师1小时前回复:

关于拖欠工程款诉讼时效如何起算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拖欠工程款诉讼时效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拖欠行为起算,诉讼时效是三年。 我国法律规定诉讼时效可以通过一定的主张权利行为得以中断,中断后诉讼时效可以重新计算。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工程款优先受偿权可以对抗买受人吗

法律顾问律师1小时前回复:

关于工程款优先受偿权可以对抗买受人吗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工程款优先受偿权一般不能对抗买受人。 一、承包人可以请求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就该工程拍卖价款受偿,但房屋买受人支付全部或者大部分款项的,承包人的工程款优先受偿权不得对抗买受人。 二、优先受偿权是法律规定的特定债权人优先于其他债权人甚至优先于其他物权人受偿的权利。 三、优先受偿权的特点如下: 1、它是不依破产程序能够对特定财产行使优先受偿的权利。 2、优先受偿权限于在特定财产上得到。 特定财产指进行债权担保的财产。 3、优先受偿权仅能在破产财产中担任保权的特定财产上设定的担保权。 4、债务人提供的财产担保必须是在破产宣告之前一定期限内设定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 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 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的概念是什么?

法律顾问律师4小时前回复:

关于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的概念是什么?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的概念是什么 在房屋建设过程中,分部工程质量验收主要是针对建筑装饰工程的子分部工程以及各个分项工程进行细致深入的质量检测与审核,从而确保其能够满足相应的质量指标和要求。 此项工作应当严格按照国家和地区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执行,保证整体质量达到最优水平。

查看更多
查看更多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举报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