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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报告在哪些特殊情况下债权人不得行使留置权
留置权因具备一定条件而成立,但是在某些情况下,留置权虽成立也不得行使。
一是债权人留置债务人的财产同债权人所承担的义务相抵触,或者违背债务人交付财产前或者交付财产时的指示,或者违反公序良俗时,不得行使留置权。二是当事人事先约定排除留置权的,或者债权人事先明示放弃留置权的,不得行使留置权。三是合同约定双方同时履行义务的,或者对履行义务的顺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或者对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双方当事人因此均未履行义务,债务人依照合同法的规定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的,债权人不能行使留置权。
债权人应该如何实现留置权
《物权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留置权人与债务人应当约定留置财产后的债务履行期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留置权人应当给债务人两个月以上履行债务的期间,但鲜活易腐等不易保管的动产除外。
债务人逾期未履行的,留置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留置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留置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担保法》第八十七条规定,债权人与债务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债权人留置财产后,债务人应当在不少于两个月的期限内履行债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在合同中未约定的,债权人留置债务人财产后,应当确定两个月以上的期限,通知债务人在该期限内履行债务。
债务人逾期仍不履行的,债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物折价,也可以依法拍卖、变卖留置物。
留置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债务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整理的相关内容,民法是允许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如果双方当事人约定排除留置权的话,那么即使满足留置权的条件,也不得适用。留置权是一种法定物权,同时也是优于其他担保物权的,留置期限一般是两个月。更多相关问题,可以向华律网的律师进行在线咨询。
四川升科律师事务所组建于2012年,汇聚了资深律师和法律专家,旨在整合优质法律资源,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团队部分律师曾在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任职,不仅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同时具有丰富的法律实践经验和广泛的人脉资源。律所一直秉持“真诚、专业、高效”的服务理念,以法律顾问、诉讼、非诉讼等方式为当事人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并不断深化和拓展法律服务领域。专业分工造就专业律师,专业律师成就专业案件。为了给当事人提供专业、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团队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主要业务以经济纠纷、合同纠纷、婚姻继承、公司法务、人损工伤、房产纠纷、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债务债权、资产重组等为主。各部门实行主管律师负责制,对办案质量跟踪考核,并将专业化分工与团队合作相结合,切实提高办案质量。四川升科律师事务所团队以敬业精神和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不断赢得当事人的赞誉及法律界的认可。“真诚”、“专业”、“高效”已成为特色,也是团队一直推崇和坚持的执业理念,也将秉承这一宗旨,继续提升自身素质,超越过去,不断为广大当事人提供专业、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详细>>
在线咨询留置权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留置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什么是债权人的留置权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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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的区别与联系是:1、区别是:抵押不转移财产的占有,而质押转移财产的占有,留置则是早已合法占有。2、联系是: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三者都是担保物权。因为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华律网小编整理了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的区别与联系具体有哪些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下吧。
有留置权,在借款合同中,如果债权人合法占有了债务人的动产,并且该动产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那么债权人可以行使留置权。这意味着,如果借款人未能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留置权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法留置债务人的财产,用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那么留置权有期限限制吗?期限是多长时间?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留置权期限限制的相关内容,请阅读下面
为了保证债权债务的顺利实施,一般寄存人都会留置一些保管物,一旦寄存人违反约定不支付保管费(报酬)以及其他费用的,保管人对保管物享有留置权,具体法律是如何规定留置权的呢,可以跟着华律网小编一起看看。
船舶留置权具有优先受偿权,造船人、修船人在造船合同、修船合同的另一方未履行合同义务时,可以留置所修造并占有的船舶,依法以该船舶折价或者以变卖该船舶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船舶留置权具有哪些特点,船舶留置权出现哪些情况会消灭,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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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留置权人对留置财产丧失占有或者留置权人接受债务人另行提供担保的,留置权消灭。关于留置权在哪些情况下消灭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留置权对象是动产。我国法律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这里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关于留置权对象是哪些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船舶留置权,是指造船人、修船人在合同另一方未履行合同时,可以留置所占有的船舶,以保证造船费用或者修船费用得以偿还的权利。船舶留置权在造船人、修船人不再占有所造或者所修的船舶时消灭。关于船舶留置权是指什么的问题,下面就由华律网小编来作详细的解答。
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的区别与联系是:1、区别是:抵押不转移财产的占有,而质押转移财产的占有,留置则是早已合法占有。2、联系是: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三者都是担保物权。因为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华律网小编整理了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的区别与联系具体有哪些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下吧。
留置权的产生依据是债务人不履行其到期债务,此时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且可以进行优先受偿。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不得留置的动产,不得留置。关于留置权的产生依据是哪些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关于在行纪合同中行纪人可以行使留置权吗?的问题,具体和华律网小编一起来看看吧。一、在行纪合同中行纪人可以行使留置权吗?行纪人为维护正当权益,一般会在行纪合同中会明确行纪人的留置权。如果发生委托人不支付报酬的情况,行纪人就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对委托物进行处置。1、行纪人占有留置物是依据合同的规定合法占有,非法占有或强行索债取得的财产不能成为留置物;2、留置权只适用于法律有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