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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再婚生父亲还要给抚养费吗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4-01-11 408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4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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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在婚姻存续期间自己生了一个孩子的话,那么离婚了自己就应当给对方抚养费,要是对方在结婚了的话,那么又生育了一个孩子这个时候自己还要给抚养费吗?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母亲再婚生父亲还要给抚养费吗

一般无需支付非自己孩子的抚养费。

男女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向对方支付抚养费,并不是为了救济对方,而是为亲生子女必须支付的费用,因为子女是双方的、是建立在血缘关系之上的一种义务。

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21条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尚在校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的教育费应当负担,但是因为上收费较贵的私立学校,贵族学校所多支付的择校费用,或者是因考分不够而产生的赞助费,不应当属于抚养费。

子女就读未经父母双方全部同意的,不同意的父/母一方可不支付该笔费用,由同意方父/母支付。

抚养费以必要为限,子女购买电脑手机等、外出旅游的费用、购买商业保险的费用等,该些费用的支出没有法律依据,父母可以拒绝支付。

子女大病及绝症的医疗费,以社会医疗保险能报销的为限,如子女因患有肾功能衰竭需要换肾的费用、子女患有白血病需要骨髓移植的费用等都不属于抚养费之列,父母只有道义上承担该费用的责任,而不存在法律上承担该费用的义务。

抚养费的变更包括增加、减少和免除三种情况。抚养费增加是子女在必要时提出的,除了因物价调整,原定数额难以维持子女生活所需;或子女升学、实际所需抚养费用超过原定数额以外;还可能因为子女身患疾病,抚养一方无力支付全部医疗费用;或有给付义务的一方经济收入显著增加,在这种情况下,子女与其生活水平相差悬殊等。反之,有给付义务的父方或母方,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减免给付抚养费。 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又能负担子女的大部分抚养费,那么可请求减少给付。

以上的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在离婚之后自己支付孩子的抚养费是自己应当做的,如果对方结婚了又和对方生了一个孩子的话,那么自己对对方生的孩子是没有抚养义务的。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华律网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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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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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位继承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才可以

法律顾问律师15分钟前回复:

关于代位继承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才可以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要发生代位继承必须满足下面几个条件: (一)被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 只有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才能引起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任何别的继承人都不能成为被代位继承人,他们的晚辈直系血亲也不能取得代位继承权。 被继承人的子女既包括婚生子女,也包括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已经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二)被代位继承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即使被继承人的子女是继承开始以后遗产分割之前死亡的,也不能适用代位继承,而应适用转继承。 (三)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 被代位继承人的旁系血亲或长辈血亲均无代位继承权。 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包括被代位继承人的生子女、养子女或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不受辈分限制。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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赡养协议与房产转让协议能否同时订立

法律顾问律师16分钟前回复:

关于赡养协议与房产转让协议能否同时订立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赡养协议与房产转让协议能否同时订立 在合同拟定方面,赡养协议与房产转让协议可以同时出现在同一份合同中。 然而,无论何时撰写此类合同,都应确保其意思表达的真实性、双方当事人具备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及行为能力、所涉及条款并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最后要经过老年人的同意,只有满足以上所有条件,这份合同才能依法产生法律效力。

异地起诉离婚法院多少天立案

法律顾问律师17分钟前回复:

关于异地起诉离婚法院多少天立案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异地起诉离婚法院一般七天立案。 但必须符合条件。 根据相关规定,原告去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审核,七天内就可以立案。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 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 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第一百二十五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办理事实收养公证需要什么手续

法律顾问律师25分钟前回复:

关于办理事实收养公证需要什么手续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1、事实收养应具备以下条件: (1)收养当事人双方均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 (2)收养人与被收养人公开承认其养父母养子女关系,以父母子女相称,并为群众及有关组织所公认;双方相互间有扶养的事实。 (3)养子女与生父母在事实上已终止了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4)未曾办理收养公证或登记手续。 对此,中国有关政策规定:亲友、群众公认,或有关组织证明确以养父母与养子女关系长期共同生活的,虽未办理合法手续,也应按收养关系对待。 据此,凡符合前述条件的事实收养,国家承认其收养的效力,并予以法律保护。

返还彩礼的条件是什么?

法律顾问律师25分钟前回复:

关于返还彩礼的条件是什么?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需要返还男方支付彩礼的范围包括: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这两种情形都要求夫妻双方在登记结婚后又解除婚姻关系的情形。 还有一种情形是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情形。 一、没领结婚证生了孩子离婚了彩礼钱要退吗 双方没领结婚证生了孩子分手一般是不需要全额退彩礼的。 返还彩礼的情形有: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如果不是这三种情况,彩礼作为一种赠与,一般是不可以要求退还的。 二、同居关系中可以要求女方返还彩礼吗 同居关系是可以依法要求返还彩礼的,因为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我国法定返还彩礼的情形有: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第一种情况是没有结婚,后面两种情况是以离婚为条件的。 三、彩礼返还的比例怎么计算 在我国男方支付彩礼返还的比例的确定:返还彩礼的比例根据其过错程度、双方的经济状况等因素来确定。 如果属于以下情形之一的,需要返还彩礼: 1、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2、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3、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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