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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报告错案到了法院怎么办
我国的诉讼法是两审终审制。如果认为有错案的话,只能通过再审程序了。
再审是为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错误判决、裁定,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重新进行的审理。提起再审的主体有当事人、人民法院和检察院。
关于当事人的规定:参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规定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规定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关于法院的规定:原审人民法院对本院、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对各级法院作出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可以依审判监督程序再审。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八条规定 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 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在认定事实上或者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必须提交审判委员会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关于检察院的规定:
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法院作出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可以依检察监督权抗诉再审。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规定 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二百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提出抗诉。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三款规定 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如果认为有错案的话,只能通过再审程序了,再审是为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错误判决、裁定,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重新进行的审理,如果对自己的案件判决表示不服的,也可以继续上诉。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华律网相关律师。
虽然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是两种不同的权利救济手段,但这并不影响它们之间存在的密切联系。简述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区别与联系有哪些?下面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我国国家赔偿法规定的赔偿类型有两种,一种是国家赔偿,另外一种是行政赔偿,行政赔偿是由于行政机关非法侵害公民权益,受侵害人向义务机关提出的一种补偿,那么行政赔偿权属于债权吗?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行政赔偿诉讼程序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的侵害,受害人依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要求赔偿义务机关给予行政赔偿的程序。行政赔偿诉讼程序是一种特殊的行政诉讼程序。除具有行政诉讼一般的
依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征收部门和被征收人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后,征收部门终止征收补偿协议,损害被征收人利益的,被征收人可以主张国家赔偿,一般是依据实际造成损失计算赔偿。
一、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一)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二)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三)违反国家规定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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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追偿的主体是行使追偿权的赔偿义务机关和作为被迫赔偿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受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对查封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可以委托第三人保管,第三人不得损毁或者擅自转移、处置。关于行政追偿的主体是谁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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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赔偿财产损失的情形主要是:违法拘留或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违法行为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关于行政赔偿财产损失情形有哪些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行政赔偿调解范围:行政赔偿诉讼是在主要法律问题已经解决,行政侵权行为的违法性业已确认的情况下进行的。行政机关对具体赔偿数额问题可以与原告协商,如果原告同意行政机关少赔,则双方可以以调解的方式解决其赔偿纠纷。关于行政赔偿调解范围有哪些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