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首页 > 法律常识 > 婚姻家庭 > 继承编 > 遗赠 > 债权及股票附负担赠与合同范本

债权及股票附负担赠与合同范本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4-01-14 539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40114*****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赠与是比较常见的一种民事行为,赠与一般是指对将财产的所有权赠送给另一方,而进行赠与的时候,一般要签订赠与合同,确定赠与关系的成立,那么债权及股票附负担赠与合同范本是怎样的?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债权及股票附负担赠与合同样本

债权及股票附负担赠与合同

赠与人: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赠人: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兹为债权及股票附负担义务赠与。经双方同意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自愿将第二条记载债权及股票赠与乙方,而乙方愿遵守合同负担义务受赠。

第二条 赠与标的物

一、债权:

(1)债务人:_______________

(2)债权额人民币__________万_____ 仟元整。

(3)利息按每百元日息_____ 分_____厘。

(4)清偿期限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5)利息支付期每月末日。

前项债权包括该债权附随的一切权利在内为赠与。

二、股票:

(1)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__________

(2)面额人民币__________仟_____佰元股票__________张。

(3)股票字号 :____________________

前项股票包括其利益在内为赠与。

第三条 甲方于本合同成立同时,将前条所列债权及股票的权利全部即移转与乙方取得收益。

第四条 甲方与债务人__________关于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所订立的金钱借贷合同,及有关权利证明文件以及股票 _____张,即日全部交付乙方收执完毕。

第五条 甲方保证赠与标的债权尚有效存在,而以该债务人_____元抵销或减轻及债的消灭等原因,或其他瑕疵在前无讹。

第六条 本赠与合同成立后,由甲方负责将债权赠与要旨以认证通知债务人__________。

第七条 甲方对于股票的赠与,于本契约成立后,亦应负责向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过户手续。

第八条 乙方受赠甲方本赠与标的财产后,如甲方逝世时,乙方应负担其丧葬费的义务。

第九条 乙方违反前条义务时,甲方的继承人可撤销赠与,乙方不得异议。

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一式两份,当事人各执一份为凭。

赠与人(甲方):____________

受赠人(乙方):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债权及股票附负担赠与合同样本”问题进行的解答,债权及股票附负担赠与合同的内容包括赠与人、受赠人的信息;赠与标的物信息;股票信息等。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华律网进行法律咨询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特邀律师:
沈辉律师 四川成都

婚姻领域专家律师,专注于婚姻家庭法律业务,代理了数百件婚姻继承案件详细>>

在线咨询
  • 2024年房子未完成贷款可以赠予吗

    2024-04-12118 人看过

    但值得一提的是,在此过程中,直至房产的贷款得到全额偿还前,房产的权属都无法实现合法的过户手续。这主要是由于未偿贷款意味着房产仍然处于作为贷款抵押品的状态,其所有权在法律规定范围内会受到一定程度上的限制。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 继承编纠纷特别推荐律师

    帮助过 68277 人,获好评率 99%

    沈辉律师四川循定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沈辉律师自执业以来,专注于婚姻家庭法律业务,深入系统的学习、研究了现行婚姻继承领域方面法律、法规,代理了大量的婚姻继承案件,如婚前法律咨询、指导;...

  • 父母赠与子女房产属于婚后财产吗

    2024-04-07129 人看过

    如果在这个阶段之后父母再为双方购置任何形式的房产上有所出力或付出,那么准确的处理方式将取决于市场各方之间的协商与共识,约定明确的时候自然遵照此约定执行,若是未有明文规定或此类合约表述模糊不清,则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相关规定处理,即按照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来执行。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 赠与合同是不是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024-04-01150 人看过

    赠与合同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法律规定赠与人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但是如果是附义务的赠与,则赠与人在附义务的范围内承担需要对瑕疵负责。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也许您现在面临着赠与合同是不是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的问题,希望华律网小编整理的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一、赠与合同是不是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赠与合同不承担...

  • 婚后父母赠予的房子属于共有财产吗,离婚怎么处理

    2024-03-31162 人看过

    假如这套房产只是父母单方面指定赠送给子女中的某一方,那么此房产即为该名子女的个人财产,离婚过程中便不涉及到对此部分财产的分配问题,仍然保留原状归属于接受赠与人。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

  • 夫妻赠与财产怎么认定

    2024-03-29167 人看过

    夫妻之间的赠与财产通常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双方另有约定或者赠与合同中明确约定为个人财产。如果有需要的话,小编推荐上华律网咨询。下面是华律网小编整理的有关夫妻赠与财产怎么认定问题的解答,希望对你有帮助。

  • 不是直系亲属能赠与。赠与是没有限制对象的,只要是基于自愿的意思赠与的,且不侵害他人合法利益、不违反法律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的赠与即是有效的,无论是不是直系亲属都能作为赠与人或者赠与的对象。关于不是直系亲属能否赠与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 沈辉律师四川循定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沈辉律师自执业以来,专...

  • 赠与合同,能够附条件。如果赠与合同附条件的,受赠人应当按照合同中约定的条件来履行义务。如果受赠人不按约定的条件履行的,则赠与人可以撤销对其的赠与。关于赠与合同是否能附条件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证明父母赠与一方的,可以通过父母的陈述进行确定,因为赠与的财产在赠与之前是属于父母所有的,父母有权利将其赠与一方或者双方。关于怎么样证明父母赠与一方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房屋赠与公证的办理程序:向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申请表。公证受理。关于房屋赠与公证怎么办理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农村房屋可以赠与女儿,但是有条件。即女儿与房屋所有人都是同一村集体的成员,户口必须在同一村,其次是需要办理房屋过户手续,赠与才能生效。另外,在房屋变更登记之前还可以撤销赠与。关于农村房屋可以赠与女儿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受遗赠人放弃遗赠的表示需要在60日内做出。关于受遗赠人放弃遗赠需要在多久内做出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遗产继承是指生前享有财产因死亡而转移给他人的死者为被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为遗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被继承人的合法遗嘱承接被继承人遗产的人为继承人;继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遗嘱享有的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就是继承权。 关于遗赠有效期过了怎么办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你好请问孙子有没有抚养爷爷奶奶的义务权

汪亚莉律师团队律师6分钟前回复:

如果爷爷奶奶尽到了抚养义务那孙子有赡养爷爷奶奶的义务

继承编纠纷特别推荐律师

沈辉律师四川循定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沈辉律师自执业以来,专注于婚姻家庭法律业务,深...

离婚后儿子户口被被搬签父亲没有签字怎么处理

邓世华律师6分钟前回复:

到户籍管理部门咨询

婚前财产房子抵押需要夫妻签字 属于共同债务是吧

于奇生律师团队6分钟前回复:

你好,需要具体情况来分析,一般婚前财产抵押不属于共同债务

赠与钱纠纷

吴爱萍律师6分钟前回复:

你好,具体情况如何

婚后还贷的房子的财产分割方法是哪些?

法律顾问律师6分钟前回复:

关于婚后还贷的房子的财产分割方法是哪些?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婚后还贷的房子的财产分割方法是哪些 如果该房屋为婚后由双方共同购买,共同还贷,该房产属于婚后财产,应均等分割。 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需要说明的是,共同还贷部分,不论是由一方用个人工资还贷,还是用双方工资还贷,均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 当然,如果一方确能证实,其还贷资金来源于个人婚前财产,那么该部分不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 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 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 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查看更多
查看更多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举报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