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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人离婚经济适用房咋分配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4-01-07 392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4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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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生活中,现役军人夫妻双方协议离婚,但两人结婚期间已购买一套部队分配的经济适用房,此时双方都想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但协商未果于是诉至法院。那么,军人离婚则如何分配房屋呢?华律网淄博律师和大家一起阅读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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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军人离婚经济适用房咋分配

至今,对于夫妻离婚时如何分割军队经济适用住房,法律并没有特别的详细规定。鉴于军队经济适用住房的特殊性,首先应当到房屋管理机关了解房屋的具体使用以及管理情况。

如果该房屋出售后将会转交地方管理,应经地方房屋管理部门颁发房屋所有权证,该房屋在夫妻离婚时应当参照地方经济适用住房的处理方法加以分割。

如果该房屋由军队房管部门独立管理,所处地点在军营之内,对居住使用人有特别的要求,只能由现役军人或者转业军人居住使用的,在分割此房屋时就应遵守该规定;但既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某一方在得到此房屋的所有权后,另一方应当得到折价补偿,该价格可以参照地方经济适用房的价格进行计算。

当然,在双方协商不成,又没有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前,也可以由某一方暂时居住使用,待房屋所有权证取得之后再另行分割。

二、怎么和现役军人离婚

我国的婚姻法律制度对现役军人的婚姻是予以特殊保护的。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的,须得军人的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的规定,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主要有以下情形: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军人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在离婚诉讼中,如军人不同意离婚,而且原婚姻基础和婚后感情较好,非军人一方又无重要、正当理由的,一般通过说服教育,调解或判决不准离婚;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或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婚姻已不能继续维持的,经调解和好无效的,则通过军人所在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向军人做好思想工作,调解或判决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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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过经济适用房单位不给分房是怎么规定的

法律顾问律师20分钟前回复:

关于买过经济适用房单位不给分房是怎么规定的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1、我国有没有相关法律明文规定,一个人在买过经济适用房后,在所在单位就没有了享受福利分房的资格; 2、我国有没有相关法律明文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前买过一套经济适用房,另一方在所在单位就没有了享受福利分房的资格。 一般来说,经济适用房具有以下特点: 1、性质:微利商品房,售价低。 2、产权:不完全产权。 3、销售许可:经济适用住房销售证等五证。 4、土地证: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及政府批准的年度计划。 5、价格:政府限价,浮动空间不大。 6、建设标准:户型、面积、档次等具有政府指导性。 7、规划设计:招投标。 8、开发建设:招投标(不得转包)。 9、工程监理、验收入住:按国家规定。 10、工程质量:《建筑工程质量许可证》、《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 11、物业管理:同普通商品房,偏低,保证基本服务。

国际e庄房产证有吗

法律顾问律师52分钟前回复:

关于国际e庄房产证有吗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国际e庄房产证有。 项目用地性质是综合配套用地,产权证是肯定有的,而且是大产权,唯一不同的是50年产权。 国际E庄地处东南五环外,位于五环和京津塘交汇处的东南角--亦庄东部新区。 紧邻大羊坊桥,处于科创二街与经海四海的交叉处。 向北是亦庄的三羊居住区,向西是京津塘高速。 向南是轻轨L2号线。

抵押出去的房子是否可以卖

法律顾问律师2小时前回复:

关于抵押出去的房子是否可以卖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抵押的房屋可以卖。 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 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 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 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 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 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 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房产注销抵押怎么登记?

法律顾问律师2小时前回复:

关于房产注销抵押怎么登记?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律师解答 抵押人注销房地产抵押应按以下方式登记: 首先需要提交如下证件: 1、抵押人身份证; 2、《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凭证》和《住房公积金贷款现金缴款单》; 3、《贷款还清证明》; 4、《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他项权证》、《房地产共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等相关证件; 5、《注销登记申请书》。 其次按照注销公积金贷款房产抵押登记的流程: 在借款人还清贷款本息后,抵押人要持借款人最后一次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凭证》和《住房公积金贷款现金缴款单》要求贷款发放银行开具《贷款还清证明》并领取存放在贷款发放银行的《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他项权证》、《房地产共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等相关证件,县城到县公积金管理部领取,市区到市房地产交易中心二楼住房公积金贷款受理柜台要求开具《注销登记申请书》,县城到县公积金管理部开具,然后抵押人持《注销登记申请书》和上述证件在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县城在各县房产管理处办理),房产管理部门收回《房地产他项权证》并在《房屋所有权证》上的设定他项权利摘要栏内填写注销日期并且加盖注销抵押登记章。

房子不要了定金能退吗

法律顾问律师2小时前回复:

关于房子不要了定金能退吗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房子不要了定金能退吗 一般是不能退的,定金协议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生效,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散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收受定金的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由此可以得出,如果购房者是因为自己的原因不想买房子了,就会归责于购房者,购房定金是不能退还的,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即买受人因自己的原因放弃购买此房屋,那么不履行约定的义务购房者就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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