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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做债权人会议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4-01-12 220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4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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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在经营期间会产生很多的债务,企业债务应该进行清偿,而到期债务不能清偿的,企业就会面临破产的风险,企业破产后债权人要申报债权并且召开债权人会议,那么什么叫做债权人会议?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什么叫做债权人会议

一、债权人会议是怎样的

债权人会议是由所有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组成,以保障债权人共同利益为目的,为实现债权人的破产程序参与权,讨论决定有关破产事宜,表达债权人意志,协调债权人行为的破产议事机构。 

所有债权人均为债权人会议成员。债权人会议成员享有表决权,但是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未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除外。债务人的保证人,在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后可以作为债权人,享有表决权。债权人会议主席由人民法院从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中指定。

债务人的法定代表人必须列席债权人会议,回答债权人的询问。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人民法院召集,应当在债权申报期限届满后十五日内召开。以后的债权人会议在人民法院或者会议主席认为必要时召开,也可以在清算组或者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四分之一以上的债权人要求时召开。

二、债权人会议的职权有哪些

债权人会议的职权是:

(一)审查有关债权的证明材料,确认债权有无财产担保及其数额。

(二)讨论通过和解协议草案;

(三)讨论通过破产财产的处理和分配方案。

债权人会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的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必须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半数以上,但是通过和解协议草案的决议,必须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三分之二以上。

债权人会议的决议,对于全体债权人均有约束力。

债权人认为债权人会议的决议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在债权人会议作出决议后七日内提请人民法院裁定。

三、债权人怎样申报破产债权

1、应申报的破产债权的范围。

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和放弃优先受偿权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为破产债权。如果债权人未依法律的规定申报债权,则其程序法与实体法上的权利均归于消灭,即债权不复存在。逾期未申报债权的,视为自动放弃债权。

2、申报破产债权的期限。

申报破产债权的期限是指法律规定或法院指定的债权人向法院或其指定机关申报债权的期间。破产法(试行)第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破产案件后10日内通知债务人并发布公告。人民法院在收到债务人提交的债务清册后10日内应通知已知的债权人。债权人应当在收到通知后1个月内,未收到通知的债权人应当在破产公告后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

3、申报破产债权的内容。

《破产法(试行)》第九条规定,债权人在申报债权时,应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这些证明材料应包括申报债权人的姓名(名称)、住址、债权的内容和原因、债权的性质等。

4、接受破产债权申报的机关。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向法律规定的机关为之。否则,不发生债权申报的效力。《破产法(试行)》第五条规定:“破产案件由债权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5、破产债权申报的效力。

破产债权申报发生两方面的效力:

(1)取得参加破产程序并行使权利的资格和权利,如表决权,依破产程序接受债权清偿的权利等;

(2)债权的诉讼时效因破产债权申报而中断。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债权人会议是怎样的”问题进行的解答,债权人会议时指企业进行破产清算时,由债权人召开的会议,主要是对企业破产清算的相关问题进行表决。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华律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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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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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十九条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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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网签借款协议的法律效力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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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欠债纠纷的措施都有哪些,有没有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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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银行的信用卡还不上会坐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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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顾问律师19分钟前回复:

关于借钱打欠条怎么写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借款人借钱的时候要打欠条的,按照规定应当在其中写明借款人与出借人的法定全名、借款的数额、还款的期限和方式、借款的利率、借款的用途等内容。 借款人签订了欠条之后,就应当根据其中的内容履行义务,否则就属于违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条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 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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